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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免征額3年不調成工薪稅

發稿時間:2014-11-14 00:00:00  

  3年了,個(ge) 稅免征額該調了吧

  油價(jia) “七連跌”以及傳(chuan) 說中的“八連跌”,讓有車一族心情頗爽。但個(ge) 稅免征額3年不調,讓全體(ti) 工薪族心情比較鬱悶。

  財政部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個(ge) 人所得稅收入同比增長12.4%,遠高於(yu) 稅收總收入7.4%的增長速度,個(ge) 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達到6.3%。財政部解釋稱,由於(yu)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資薪金及勞動報酬所得稅出現較快增長。

  個(ge) 稅收入快速增長,對政府而言當然是好事,但今年政府稅收收入、財政收入增速依然高於(yu) GDP增速,說明在國民收入蛋糕分配中,政府所占份額越來越大,企業(ye) 和民眾(zhong) 所占份額越來越小。所謂“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前來看僅(jin) 僅(jin) “有此一說”,離合理的一天還差得遠。

  雖然今年的物價(jia) 整體(ti) 漲幅不高,全年CPI的漲幅肯定維持在3.5%以下,但12.4%的個(ge) 稅漲幅還是有點高了。個(ge) 稅增長快,與(yu) 個(ge) 稅免征額偏低不無關(guan) 係。

  個(ge) 稅免征額的調整涉及法律修訂,每隔兩(liang) 三年就要修訂一次《個(ge) 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立法成本、時間成本未免太高了一些,其中伴隨的各種爭(zheng) 議更是耗費了大量社會(hui) 成本。

  能不能像調油價(jia) 那樣,建立一套相對穩定的機製,讓個(ge) 稅免征額與(yu) 物價(jia) 、居民收入水平相掛鉤?然後將這套機製寫(xie) 入法律,以後依據機製對個(ge) 稅免征額進行定期自動調整。這不僅(jin) 節省了立法成本,而且讓民眾(zhong) 有明確的心理預期,什麽(me) 時候調、調多少都清清楚楚。

  “掛鉤”可以固定稅負比例,真正實現居民收入與(yu) 財富增長同步。其“不利之處”是,財政收入的個(ge) 稅收入部分不可能有“令人驚喜”的增長,限製了財政收入“切蛋糕”的力度。由此,“掛鉤”不太可能得到政府方麵的支持。

  但既然我們(men) 把經濟增長的主要希望寄托於(yu) 內(nei) 需拉動、消費拉動,就必須在消費的源頭———購買(mai) 力———上花一點本錢涵養(yang) “水源”。“水源”足了,消費活了,生產(chan) 和利潤增長了,財政收入自然豐(feng) 滿起來。如果又想消費拉動,又不能有效增加居民收入,這樣的事情想了也白想。

  在企業(ye) 利潤增長放緩,“營改增”等減稅因素增多,財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情況下,目前無論免征額提高還是建立“掛鉤”機製,都比較困難。不僅(jin) 如此,在稅源減小的情況下,稅務機關(guan) 習(xi) 慣性的稅收任務壓力遞增依然繼續存在,調減稅收計劃與(yu) 任務十分困難。為(wei) 了完成年初的稅收計劃或任務,地稅係統挖“潛”嚴(yan) 管,全麵動員,提高征管質量,加大征收力度,而個(ge) 稅增速提高也就成為(wei) 一種自然的結果。個(ge) 稅征管壓力一定會(hui) 最先傳(chuan) 導給個(ge) 稅稅源信息相對容易掌握的工薪階層,從(cong) 而形成“工薪稅”的印象。

  怎麽(me) 辦?

  最關(guan) 鍵的是要抓緊進行稅收結構調整。環境汙染這麽(me) 嚴(yan) 重,但“環境稅”喊了多年不見實質性進展;“資源稅”方麵,煤炭價(jia) 格的持續下行給資源稅的征管帶來不小的困難;“房產(chan) 稅”更是由於(yu) 房地產(chan) 業(ye) 趨冷而不敢提及。事實上,稅收不僅(jin) 調節財富分配,更對各行業(ye) 生產(chan) 經營產(chan) 生直接影響。“環境稅”的主要阻力來自於(yu) 重汙染的行業(ye) 和企業(ye) ,但該稅種的本意就是抑製這些行業(ye) 發展,不應過分忌憚其“呼聲”;“資源稅”可以在煤炭、鐵礦石等稅收上適當寬鬆,同時加大水、稀土等稀缺資源的征收力度;“房產(chan) 稅”雖然對房地產(chan) 業(ye) 有一定影響,但能擠出部分資源投入到其他行業(ye) 發展,對經濟整體(ti) 有利。

  個(ge) 稅事關(guan) 全體(ti) 國民福祉和消費拉動大戰略的實施,其他稅種往往隻影響某個(ge) 行業(ye) 和局部利益。在魚與(yu) 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適當壓低個(ge) 稅稅負,調整其他稅種彌補財政收入不足,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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