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財經

文章

疏堵結合規範互聯網存款業務

發稿時間:2021-01-20 14:31:2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董希淼

  互聯網存款業(ye) 務在拓寬獲客、便利儲(chu) 戶等方麵發揮著積極作用,但也存在粗放擴張、規避監管等問題,對其進行規範是必要的。《通知》在對存量業(ye) 務整改方麵允許到期自然結清,這有助於(yu) 銀行穩妥整改、安全過渡,保持流動性平穩有序,也有助於(yu) 保護儲(chu) 戶合法權益。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hui)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guan) 於(yu) 規範商業(ye) 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ge) 人存款業(ye) 務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對商業(ye) 銀行互聯網存款業(ye) 務進行規範。互聯網存款業(ye) 務在拓寬獲客、便利儲(chu) 戶等方麵發揮著積極作用,但也存在粗放擴張、規避監管等問題。對互聯網存款業(ye) 務進行規範是必要的,應疏堵結合,在加強管理的同時支持商業(ye) 銀行良性創新,提升服務質效。

  互聯網存款業(ye) 務,是指銀行通過網絡平台營銷宣傳(chuan) 、推薦銷售個(ge) 人存款產(chan) 品。提供互聯網存款產(chan) 品的網絡平台既有自營渠道,如官方網站、手機銀行APP等;也有非自營的平台,如支付寶、京東(dong) 金融等。一般而言,互聯網存款業(ye) 務是指在非自營網絡平台上辦理存款業(ye) 務。

  近年來,部分中小銀行如一些城商行、農(nong) 商行及新成立的民營銀行,受限於(yu) 機構網點較少、獲客渠道狹窄,轉向與(yu) 網絡平台合作,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存款業(ye) 務,帶來一些負麵影響。主要有:一是擾亂(luan) 存款市場競爭(zheng) 秩序,可能導致“靠檔計息”“高息攬儲(chu) ”等不規範行為(wei) ;二是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銀行負債(zhai) 成本。如果銀行將成本轉嫁到貸款環節,可能推高貸款利率,不利於(yu) 降低實體(ti) 經濟融資成本。從(cong) 中小銀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銀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資產(chan) 負債(zhai) 管理能力跟不上,會(hui) 影響其發展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此外,地方性銀行通過網絡平台,將存款業(ye) 務擴展到全國,突破經營區域限製,也與(yu) 回歸本地的精神和原則不符。

  從(cong) 法律法規看,《儲(chu) 蓄管理條例》規定,“除儲(chu) 蓄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辦理儲(chu) 蓄業(ye) 務”。《條例》還明確:儲(chu) 蓄機構是指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辦理儲(chu) 蓄業(ye) 務的機構,以及郵政企業(ye) 依法辦理儲(chu) 蓄業(ye) 務的機構。從(cong) 嚴(yan) 格意義(yi) 上講,銀行非自營網絡平台並非《條例》規定的儲(chu) 蓄機構。因此,《通知》明確商業(ye) 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等業(ye) 務。

  總體(ti) 而言,《通知》有關(guan) 要求超過市場預期:一是將銀行互聯網定期存款業(ye) 務嚴(yan) 格限定於(yu) 自營網絡平台;二是地方性銀行開展互聯網存款業(ye) 務應立足於(yu) 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而且,《通知》對互聯網存款行為(wei) 的定義(yi) 非常寬泛,營銷宣傳(chuan) 、產(chan) 品展示、信息傳(chuan) 輸、購買(mai) 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均不被允許。目前有一個(ge) 例外,即商業(ye) 銀行與(yu) 非自營網絡平台進行合作通過開立Ⅱ類賬戶充值不受限製。

  不過,《通知》在對存量業(ye) 務整改方麵允許到期自然結清,此前對“靠檔計息”產(chan) 品清理則是“一刀切”。這有助於(yu) 銀行穩妥整改、安全過渡,保持流動性平穩有序,也有助於(yu) 保護儲(chu) 戶合法權益。同時,《通知》對互聯網銀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有助於(yu) 鼓勵互聯網銀行良性創新。

  互聯網存款業(ye) 務的出現和發展,固然有商業(ye) 銀行片麵追求規模、盲目擴張等因素,但也要看到其積極作用。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存款業(ye) 務,不但提高了銀行資產(chan) 負債(zhai) 匹配效率,也滿足了一部分客戶對金融服務方便快捷的需求,應在加強規範的同時,允許商業(ye) 銀行在一定比例內(nei) 進行探索。

  更重要的是,要看到互聯網存款快速發展的背後,是中小銀行發展麵臨(lin) 的窘境。中小銀行資本實力較弱、負債(zhai) 受限較多,影響其信貸投放能力,不利於(yu) 其服務實體(ti) 經濟發展。因此,要繼續支持中小銀行引進合格股東(dong) 進行增資擴股,優(you) 先支持中小銀行在境內(nei) 外上市融資。同時,建議修訂現行相關(guan) 辦法,為(wei) 更多中小銀行進入同業(ye) 拆借市場開展流動性管理和通過發行金融債(zhai) 獲得低成本資金提供便利。此外,應進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場化,實施差別化政策,在市場利率定價(jia) 自律機製下允許中小銀行采取更有彈性的存款利率浮動空間。

  當然,中小銀行應不斷提升客戶服務,加強支付結算體(ti) 係建設、創新各類存款產(chan) 品,通過留住客戶來增加存款,也應加強資產(chan) 負債(zhai) 管理,提升流動性管理能力,確保發展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

  (作者係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