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國製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發稿時間:2022-04-14 15:58:46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靳 諾
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將“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作為(wei) 今後五年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並對“十四五”時期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我們(men) 要準確把握實現這一重要目標的意義(yi) 、要求、路徑等,持續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我國製度優(you) 勢更好轉化為(wei) 國家治理效能,朝著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宏偉(wei) 目標闊步前進。
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意義(yi) 重大
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是一個(ge) 國家製度和製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ti) 現。在治理活動中,治理主體(ti) 貫徹執行製度,取得相應治理效果、達到既定治理目標,展現治理效能。從(cong) 國家治理曆史演進來看,一個(ge) 國家治理效能的高低,直接反映這個(ge) 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也是評判一國製度優(you) 劣的重要標準。可以說,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既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其所要達到的重要目標,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具有重大意義(yi) 。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把製度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方麵取得曆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強化製度執行力,加強製度執行的監督,切實把我國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我國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ti) 係具有多方麵的顯著優(you) 勢。把製度優(you) 勢更好轉化為(wei) 國家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彰顯製度偉(wei) 力、發揮製度根本保障作用,使全黨(dang) 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團結起來,釋放出攻堅克難、推動事業(ye) 發展的強大能量。
按照黨(dang) 的十九大對實現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作出的戰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是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前,我們(men) 在國家治理方麵還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如製度執行力有待提升、製度執行監督還需完善等。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正是著眼於(yu) 實現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麵作出的頂層設計,指明了“十四五”時期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點和方向,是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準確把握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要求
《建議》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從(cong) 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國家行政體(ti) 係更加完善、社會(hui) 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體(ti) 製機製不斷健全等方麵提出明確目標要求,闡明了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方向和著力點。
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製度具有獨特優(you) 勢,為(wei) 黨(dang) 和國家興(xing) 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證和製度保障。《建議》強調:“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製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要堅持和完善黨(dang) 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麵各環節。要堅持和完善國家根本政治製度、基本政治製度,發揮人民團體(ti) 作用,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wei) 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匯聚智慧和力量。全麵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要以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為(wei) 引領,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運行和監督機製,促進司法公正,深入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促使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進一步彰顯。
國家行政體(ti) 係更加完善。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關(guan) 係治理效能的提升。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政府治理體(ti) 係進一步理順健全。進入新發展階段,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都需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議》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ti) 係。要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改革,全麵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府部門辦事服務效率,有效節約和降低行政成本,建設法治政府,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社會(hui) 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從(cong) 國家治理現代化整體(ti) 進程來看,社會(hui) 治理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生產(chan) 生活關(guan) 係最緊密,存在的短板弱項也較多。《建議》提出“社會(hui) 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的目標要求,表明社會(hui) 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成為(wei) 未來一段時間國家治理效能實現新提升、取得新突破的關(guan) 鍵領域。要推動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hui) 治理等,完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提升社會(hui) 治理水平,開創基層治理新局麵。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體(ti) 製機製不斷健全。國家安全體(ti) 係和能力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基礎和保障。沒有安全,國家治理效能提升便無從(cong) 談起。當前國內(nei) 外環境發生深刻複雜變化,更加凸顯國家安全體(ti) 係和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建議》設置專(zhuan) 章對統籌發展和安全作出全麵部署。要堅持以總體(ti) 國家安全觀為(wei) 統領,健全國家安全製度體(ti) 係,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ti) 製,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ti) 係、戰略體(ti) 係、政策體(ti) 係、人才體(ti) 係和運行機製,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製和能力建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為(wei) 實現更加安全的發展保駕護航。
多措並舉(ju) 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國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需要在治理環境、治理目標、治理格局、治理方式、治理工具、治理能力、治理評價(jia) 等方麵綜合用力。
科學研判治理環境。治理環境是影響國家治理開展和效能提升的重要因素。當前,世界正經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國內(nei) 外發展環境正在經曆深刻複雜變化,給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既帶來了新挑戰,也帶來了新機遇。要以更強的戰略定力、更敏銳的洞察力、更清晰的判斷力加強對治理環境的科學研判,從(cong) 而更好製定治理策略、推進治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明確設定治理目標。一個(ge) 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ti) 係必然擁有一整套清晰明確的治理目標。繼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步走”總體(ti) 目標之後,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明確了未來五年國家治理效能提升的具體(ti) 目標。要按照這些目標要求,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不同治理領域具體(ti) 目標,形成可衡量、可操作、可考核的治理目標體(ti) 係。
構建完善治理格局。統籌協調各類治理主體(ti) ,形成科學合理的治理格局,對於(yu) 提升國家治理效能至關(guan) 重要。要在黨(dang) 的領導下,構建和完善政府、企事業(ye) 單位、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組織、公民個(ge) 人等不同治理主體(ti) 既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又取長補短、優(you) 勢互補的治理格局,充分調動激發各方麵的積極性、創造力。
依法推進治理過程。法治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治理中國這樣一個(ge) 大國,具有高度複雜性,隻有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要善於(yu) 把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優(you) 勢轉化為(wei) 國家治理效能,並將國家治理效能提升的新成果以法治形式加以確立和鞏固,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靈活運用治理工具。麵對紛繁複雜的治理難題和挑戰,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治理工具。充分發揮多種治理工具的聚合效應,形成更加靈活的治理工具組合,因時因地、因人因事靈活選擇治理工具,有效助力國家治理效能提升。
全麵增強治理能力。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製度管理各方麵事務的能力,直接影響治理效果。治理能力涵蓋領導力、規劃力、執行力、控製力、評估力、適應力等方麵。要從(cong) 不同層麵和內(nei) 容出發製定和實施詳盡的治理能力提升規劃,為(wei) 實現國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提供支持。
科學實施治理評價(jia) 。判斷治理效能高低,需要一套科學係統的指標體(ti) 係作為(wei) 評價(jia) 依據。要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按照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標要求,構建一套科學可行的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同時,根據實踐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健全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實現治理效能提升與(yu) 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完善之間的良性互動。
(作者為(wei) 中國人民大學黨(dang) 委書(shu)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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