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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入占GDP比重44%明顯偏高

發稿時間:2014-07-31 00:00:00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7月30日表示,從(cong) 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數據來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達到44%。如果按照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穩定宏觀稅負的原則,這一比重明顯偏高。

  許善達是在2014網易經濟學家年會(hui) 夏季論壇上做出上述表態的。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為(wei) 44%

  許善達稱,由於(yu) 統計覆蓋的口徑不同以及政府收入的增長,我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1年的31%上升到2013年的39%,從(cong) 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數據來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達到44%。

  “預算報告中政府收入一共有四項,公共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會(hui) 保險基金收入以及國有經營性資本收入。其中國有經營性資本收入上交給財政的數據沒有公布,但數字比較小,不到1千億(yi) 。除此之外,前三項加在一起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達到44%。”許善達直言“這個(ge) 數字是相當高的”。

  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財政收入為(wei) 74638億(yi) 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為(wei) 25968億(yi) 元;人社部統計數據顯示,上半年社會(hui) 保險基金總收入為(wei) 17096億(yi) 元;而今年上半年我國GDP為(wei) 269044億(yi) 元。據此計算,上述三項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為(wei) 44%。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大,意味著企業(ye) 、居民的稅負較重。許善達表示,從(cong) 國際上的情況來看,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最高的是北歐的福利國家,大約為(wei) 45%-50%,個(ge) 別國家超過50%,但這些國家的教育、醫療、住房都是政府管;第二類是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宏觀稅負大約為(wei) 35%-40%之間。

  我國宏觀稅負偏高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總體(ti) 方案》,並且明確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的任務和時間表。方案提出,將深化稅收製度改革,穩定宏觀稅負。

  “按照中央穩定宏觀稅負的指導原則,44%的政府收入就偏高了。”許善達表示,即使現在44%的數據中,也並沒有百分之百覆蓋政府所有收入。

  許善達稱,國家財富由政府、企業(ye) 和居民三方來分配,政府收入增長速度較快,占比較大,就會(hui) 擠壓企業(ye) 和居民的收入。

  “收入與(yu) 支出是相關(guan) 聯的,隻要支出更多地用於(yu) 民生,政府多收點兒(er) 也沒關(guan) 係,但目前我們(men) 還存在收支矛盾。”許善達說,我們(men) 的宏觀稅負高於(yu) 美國,但從(cong) 用於(yu) 社保支出這項來看,比他們(men) 要小。未來應當對整個(ge) 財政收支的架構進行綜合性研究,這樣才能夠有效地改進財政工作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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