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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在全國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拓融資渠道 降企業成本

發稿時間:2020-12-23 13:16:01   來源:經濟日報  

  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即將在全國實施。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指出,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ti) 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ye) ,近幾年在部分省市開展了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試點,便利企業(ye) 擔保融資。試點中,民營和中小微企業(ye) 新增擔保登記業(ye) 務占比超過95%、融資金額占比超過80%。

  為(wei) 進一步擴大改革效果,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從(cong) 2021年1月1日起,對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在全國實行統一登記。原由市場監管總局承擔的生產(chan) 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chan) 品抵押登記和人民銀行承擔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以及存款單質押、融資租賃、保理等登記,改由人民銀行統一承擔,提供基於(yu) 互聯網的7×24小時全天候服務。

  對此,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認為(wei) ,在全國實施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將有助於(yu) 標準化企業(ye) 信息統計口徑,避免“數據孤島”,便利金融機構查詢相關(guan) 企業(ye) 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信息,提升數據使用質量。同時,全國實施統一登記將降低信息不對稱,有助於(yu)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能力,降低民營和中小微企業(ye) 融資難度,推動國內(nei) 營商環境進一步優(you) 化。

  周茂華表示,從(cong) 近幾年試點效果來看,統一登記的舉(ju) 措便利了民營和中小微企業(ye) 融資,主要在於(yu) 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對稱,通過對企業(ye) 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金融機構可以方便地拿到標準、可信的信息。同時,通過動產(chan) 和相關(guan) 權利數據,金融機構也可以對企業(ye) 經營狀況及發展趨勢做出預測,以便對信貸風險進行評估定價(jia) ,增強金融機構提供融資的意願。動產(chan) 和權利可以被金融機構納入擔保,不能不說是“質”的進步。

  “相比於(yu) 此前鬆散的機構登記,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的統一登記相當於(yu) 給企業(ye) 尤其是小微企業(ye) 融資提供了一個(ge) 更加權威的證明,一方麵增加了金融機構的融資意願,降低了鬆散登記下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高融資成本;另一方麵拓展了實體(ti) 經濟融資渠道,尤其是不動產(chan) 等抵押物稀缺的企業(ye) 能夠從(cong) 中獲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認為(wei) ,最重要的是,統一登記有利於(yu) 解決(jue) 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幫助優(you) 化實體(ti) 經濟的融資和營商環境。而從(cong) 製度完善的角度看,此次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也彌補了我國擔保登記製度上的缺陷,有利於(yu)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擔保登記製度,提高我國實體(ti) 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業(ye) 的信貸獲得程度。

  國家金融與(yu) 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同樣認為(wei) ,盡管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不斷提高企業(ye) 信用貸款比例,但擔保融資仍然是企業(ye) 特別是中小微企業(ye) 融資的重要方式。在現有體(ti) 係下,不同的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登記權限散落在多個(ge) 部門,不但企業(ye) 辦理登記不方便,也不利於(yu) 金融機構統一掌握相關(guan) 信息。在全國實施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有助於(yu) 金融機構全麵掌握企業(ye) 動產(chan) 和相關(guan) 權利信息,更加“敢貸”“願貸”,提升擔保融資的意願和效率。

  在操作層麵,會(hui) 議明確,此前已作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登記的,不需要重新登記,有關(guan) 部門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數據移交等銜接工作。對新登記的,由當事人通過動產(chan) 融資統一登記公示係統自主辦理,並對登記內(nei) 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登記機構不對登記內(nei) 容進行實質審查。

  在全國實施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周茂華表示,作為(wei) 信息服務,要提升金融機構信息使用效率,就需要統一登記信息的口徑,使相關(guan) 信息詳細、全麵,考慮針對不同行業(ye) 建立差異化的指標體(ti) 係,並進行動態更新。而作為(wei) 信息平台係統,如何便利快捷查詢,如何讓信息係統安全高效運行,離不開信息技術的保障。同時,為(wei) 確保信息真實性,維護平台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也有必要建立黑名單製度或“虛假、不準確信息”數據庫,以強化市場對失信主體(ti) 的約束等。另外,需要關(guan) 注企業(ye) 信息安全和金融機構等部門查詢權限,逐步完善相關(guan) 的規則與(yu) 製度。

  盤和林建議,首先,要建立健全相關(guan) 的製度和法律,明確法律邊界和責任主體(ti) ,使程序合法化、便捷化、權責明晰,從(cong) 根源上預防相關(guan) 法律糾紛,使得擔保融資全過程有法可依。其次,相關(guan) 部門要做好信息的保管和銜接工作,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和通暢性,保證為(wei) 中小微企業(ye) 融資的服務水平。最後,要科學設置機構,簡化程序、精簡機構,提高服務效率,真正做到為(wei) 中小微企業(ye) 融資助力,降低融資成本,優(you) 化實體(ti) 經濟的營商環境。(記者 姚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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