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稅製改革助推經濟數字化轉型的實踐
發稿時間:2020-12-02 14:16:56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作者:李清如
近年來,日本政府著力推進數字經濟的發展,陸續出台指導文件和政策措施。2019年,日本經濟產(chan) 業(ye) 省發布“數字化經營指標體(ti) 係”,引導企業(ye) 對照數字化經營指標進行自我評估,有方向性地推動數字化改革。當前,日本經濟陷入嚴(yan) 重負增長的狀態,受人員流動限製和供應鏈阻斷等因素的影響,日本企業(ye) 經營狀況持續惡化,新冠肺炎疫情的衝(chong) 擊進一步增加了日本經濟數字化轉型的緊迫性。
根據日本經濟產(chan) 業(ye) 省的估算,如果日本沒有很好地應對經濟數字化轉型的挑戰,那麽(me) 從(cong) 2025年起,日本每年或將產(chan) 生最高12萬(wan) 億(yi) 日元的經濟損失,這就是所謂的“2025數字懸崖”。而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衝(chong) 擊使這一問題更加突出。當前,加快經濟數字化轉型成為(wei) 日本新政府的主要經濟政策之一,稅製改革則成為(wei) 其中的重要手段。
強化稅收支持 鼓勵加大研發投入
按照慣例,日本政府一般在每年年末發布稅製改革大綱,而在大綱發布之前,根據各省廳和智庫的提案,稅製改革的方向已經基本確定。此次日本稅製改革,主要圍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經濟持續下滑等問題展開,其目標在於(yu) 通過稅收政策引導企業(ye) 增加研究開發投資,運用數字技術提高企業(ye) 的生產(chan) 效率和盈利能力。為(wei) 推動經濟數字化轉型,日本將麵向數據共享和利用雲(yun) 服務而進行的軟件開發納入到稅收支持政策中,這標誌著稅收支持企業(ye) 研發的政策導向從(cong) 以往重視硬件研發開始向軟件研發轉變。
從(cong) 中長期來看,企業(ye) 進行研究開發和技術革新,無論對企業(ye) 自身發展還是對產(chan) 業(ye) 整體(ti) 競爭(zheng) 力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義(yi) ,因此,通過稅收政策支持企業(ye) 增加研發投入是各國政府的重要考量。但是,企業(ye) 投入資金進行研發的結果往往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並且有可能與(yu) 企業(ye) 短期利益並不直接相關(guan) ,甚至影響其短期收益。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日本企業(ye) 普遍出現利潤縮水、資金緊張等情況,企業(ye) 對研發資金的投入更加謹慎。因此,日本政府擬通過拓展研究開發稅收支持政策、提高法人稅扣除限額,以及延長稅收優(you) 惠時限等方式,從(cong) 稅收層麵對企業(ye) 研發費用進行一定補償(chang) ,共同分擔研發結果不確定性的風險,以鼓勵企業(ye) 在當前經濟困難的情況下維持研發投入水平,尤其是能夠繼續支持經濟數字化轉型相關(guan) 的技術研發投入。
按照相關(guan) 規定,企業(ye) 研發涉及的成本費用在“試驗研究費”科目進行歸集,試驗研究費的一定比例可以在當年度法人稅應納稅額中進行扣除,相當於(yu) 研發投入可以抵減企業(ye) 應納所得稅。具體(ti) 來看,法人稅扣除稅額等於(yu) 試驗研究費乘以稅額扣除率,並且,法人稅扣除限額最高可以達到當期法人稅應納稅總額的30%。其中,稅額扣除率與(yu) 研發增加率正相關(guan) ,而研發增加率為(wei) 企業(ye) 當年度試驗研究費與(yu) 以往年度試驗研究費相比的增長程度,以往年度通常指過去三個(ge) 年度的平均值。研發增加率越高,說明本年度試驗研究費較以往年度增加越多,則稅額扣除率越高,最高可以達到14%;反之,如果本年度試驗研究費較以往年度減少越多,則稅額扣除率越低,最低為(wei) 6%。
這也就是說,企業(ye) 能享受的法人稅稅額抵減優(you) 惠,不僅(jin) 與(yu) 當年度試驗研究費的規模相關(guan) ,更與(yu) 當年度試驗研究費較以往年度的增長程度相關(guan) 。如此設置的目的,可以持續不斷地鼓勵企業(ye) 不斷增加研發投入。此外,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的特別衝(chong) 擊,在企業(ye) 試驗研究費與(yu) 平均銷售額之比超過10%的情況下,還可以延長加計扣除的時限,稅額扣除率最高可以提高至原來的1.1倍,扣除限額為(wei) 當期法人稅應納稅總額的10%。
重視數據共享 促研發從(cong) 硬件向軟件轉化
長期以來,日本研發相關(guan) 的稅收支持政策都偏重於(yu) 設備、零件等硬件研發,一些軟件研發產(chan) 生的成本費用不能計入“試驗研究費”科目,也就無法在法人稅應納稅總額中進行扣除。但是,隨著經濟數字化的發展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ye) 開始運用雲(yun) 服務等數字化模式進行數據處理,參與(yu) 數據共享,從(cong) 而提高經營管理效率。為(wei) 應對經濟數字化轉型的服務模式變化,企業(ye) 內(nei) 部軟件升級、技術更新必不可少。因此,現階段日本稅製改革重點將軟件研發納入到稅收支持政策中。一方麵,促進企業(ye) 更多地利用數字技術改進生產(chan) 經營模式;另一方麵,促進不同產(chan) 業(ye) 間的企業(ye) 通過數據共享加強合作,打通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以構建“聯結型數字化轉型”。
與(yu) 此同時,推動企業(ye) 研發向開放型創新轉化,優(you) 化企業(ye) 與(yu) 其他單位合作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精簡流程並使手續合理化。企業(ye) 與(yu) 其他單位合作創新而產(chan) 生的成本費用通過“特別試驗研究費”科目進行歸集,並根據合作對象的類型設置不同的稅額扣除率。法人稅扣除稅額等於(yu) 特別試驗研究費乘以稅額扣除率,扣除限額可以達到當期法人稅應納稅總額的10%。如果加上一般情況下法人稅應納稅總額30%的扣除限額,以及企業(ye) 試驗研究費與(yu) 平均銷售額之比超過要求水平時法人稅應納稅總額10%的扣除限額,綜合來看,企業(ye) 各類別研發投入最高可以抵減當期法人稅應納稅總額的50%。
特別稅收優(you) 惠 推動經營模式轉型
中小企業(ye) 是日本地方經濟和就業(ye) 的重要支撐。相對於(yu) 大企業(ye) ,中小企業(ye) 抵抗風險的能力較弱,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到的衝(chong) 擊更大。為(wei) 維持中小企業(ye) 的生存和發展,使其適應經濟數字化轉型的發展趨勢,日本在現階段稅製改革中,對中小企業(ye) 製定特別稅收優(you) 惠,以鼓勵中小企業(ye) 進行數字化相關(guan) 的設備投資,通過經營模式轉型促進中小企業(ye) 長遠發展。
具體(ti) 而言,當中小企業(ye) 購置能夠實現遠程操作、自動控製和可視化等功能的數字化設備時,可以選擇按固定資產(chan) 取得價(jia) 格的10%抵減法人稅應納稅總額,或者將固定資產(chan) 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chan) 折舊反映在生產(chan) 經營或者管理費用中,同樣可以起到抵減應納稅總額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ye) 進行研發而產(chan) 生的試驗研究費,可以適用於(yu) 更高標準的稅額扣除率。一般情況下,稅額扣除率最高為(wei) 14%,最低為(wei) 6%;對於(yu) 中小企業(ye) ,稅額扣除率的標準上升為(wei) 最高17%,最低12%,即中小企業(ye) 試驗研究費的12%—17%可以在法人稅應納稅總額中進行扣除,扣除限額為(wei) 法人稅應納稅總額的30%。並且,在滿足試驗研究費與(yu) 平均銷售額之比超過10%,或者研發投入增長率超過8%的任一情況下,扣除限額可以增加10%。這一條件也較一般企業(ye) 更為(wei) 寬鬆。此外,中小企業(ye) 同樣適用於(yu) 合作創新的稅收優(you) 惠。
總的來看,稅收具有調節經濟的重要機能。在經濟數字化的趨勢下,日本稅製改革在推動企業(ye) 進行數字化相關(guan) 的研發投資和技術變革、為(wei) 數據共享和雲(yun) 服務提供軟件環境,以及促進中小企業(ye) 經營模式轉型等方麵作出了積極響應。但同時也應注意到,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和宏觀經濟低迷的大環境下,日本企業(ye) 利潤普遍減少,政府稅收規模隨之下降,而一係列數字化相關(guan) 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實施也將帶來稅收收入的進一步減少。如果再加上日本政府為(wei) 刺激經濟而大規模增加財政支出的行為(wei) ,日本財政收支將很有可能麵臨(lin) 嚴(yan) 重失衡。根據日本財務省統計數據,預計2020年度日本財政支出的56.3%需要通過發行公債(zhai) 予以籌集,政府債(zhai) 務餘(yu) 額占GDP的比重將超過250%。因此,如何在支持經濟數字化轉型稅收政策落地的同時,防止財政狀況進一步惡化也是日本政府亟須解決(jue) 的問題。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日本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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