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房”要轉型“保障房”要升級
發稿時間:2013-08-21 00:00:00
三箭齊發升級“住者有其屋”製度框架
7月末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沒有重申房地產(chan) 調控從(cong) 嚴(yan) ,而是使用了“積極穩妥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詞匯。
近期中央決(jue) 策層很少有針對房地產(chan) 調控的直接表態,對此,中國房地產(chan) 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暨房地產(chan) 法規政策委員會(hui) 主任委員胡誌剛認為(wei) ,從(cong) 當前經濟形勢和此前中央決(jue) 策層釋放的改革信號來看,係統地解決(jue) 經濟增長中的房地產(chan) 泡沫隱患是必然的政策取向;此外,稅收改革、《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等都將適時出台,將為(wei) 建立房地產(chan) 發展長效機製做深層次的鋪墊。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
加速推出
消息稱,住建部已完成《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的起草工作,在完成征求意見的工作程序後,條例草案有望於(yu) 2013年進入國務院級別的立法程序,但是否能在年內(nei) 審議通過並頒布實施尚未確定。在2013年2月國務院下發的“立法計劃”的“力爭(zheng) 年內(nei) 完成”一項中,並不包含此“條例”。
中國房地產(chan) 學會(hui) 副會(hui) 長陳國強表示,“從(cong) ‘法’到‘條例’,從(cong) 法律效力上來看是降格了,但實則加快了推出的腳步。法律需要由全國人大審議,效力最高,但往往過程較長;條例由國務院審議,較立法程序來說較為(wei) 及時”。
雖然全國性的基本住房保障製度還沒有出台,但地方性製度已經先行。
四川省住建廳於(yu) 7月1日發布全國第一個(ge) 省級住房保障框架政策——《四川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確立了住房保障的原則和保障體(ti) 係,規範管理體(ti) 製、住房貨幣化保障、住房實物保障、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內(nei) 容。
此外,山西省也擬出台《山西省住房保障條例》,以規範山西省保障房建設、分配、監管。
製定《基本住房保障條例》是我國住房製度體(ti) 係建設的一件大事,是以“基本保障房歸政府、商品房歸市場”為(wei) 核心架構的住房體(ti) 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財經評論員餘(yu) 豐(feng) 慧建議,應該考慮將首套房優(you) 惠政策列入條例之中。條例不應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政府主導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轉讓和管理範疇,而應該充分顧及高房價(jia) 的現實,把買(mai) 不起商品房、又夠不上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夾心階層”的首套房需求包括進去。
目前,雖然基本住房保障製度的建設正在加速,但執行層麵受製於(yu) 各種利益群體(ti) 的羈絆,實施的效果仍待觀察。
保障房多重尷尬
折射製度缺陷
近期保障房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表明,保障房的監管、配套急需完善和升級。
審計署日前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360個(ge) 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zhuan) 項資金57.99億(yi) 元,這些錢被用來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征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周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此前,多省市剛剛公布了保障房閑置狀況。山東(dong) 1.29萬(wan) 套,海南9000多套,廣東(dong) 1.15萬(wan) 套,雲(yun) 南2.3萬(wan) 套……這些審計結果暴露出了“保障房空置”的尷尬。
保障房領域存在的種種分配不均現象本就屢受詬病,此次審計署的報告將其問題暴露在“陽光”之下。在全國大規模建設保障房的背景下,保障房卻正悄悄上演“連環套”與(yu) “空城計”。
“十二五”期間3600萬(wan) 套保障房的建設任務對資金鏈提出了巨大考驗,本應該是保障房建設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的財政支持、社會(hui) 融資資金,卻遭遇非法挪用,令人觸目驚心、心寒手冷。
除了上述專(zhuan) 項資金挪用的問題外,公告指出,10.84萬(wan) 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實資料、相關(guan) 部門審核把關(guan) 不嚴(yan) ,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3.89萬(wan) 套、領取租賃補貼1.53億(yi) 元,另有1.13萬(wan) 戶家庭重複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2975套,重複領取租賃補貼2137.55萬(wan) 元。
非法挪用保障房建設資金、違規申領保障房,隻是保障房亂(luan) 象的一方麵,空置率高正在成為(wei) 保障房的新問題。
深圳最大公租房項目分配進入最後階段,首批推出的8250套公租房房源,入圍申請家庭一萬(wan) 餘(yu) 戶,但有45%的申請家庭棄租。新一輪大規模保障房建設啟動以來,部分地方卻出現了始料未及的“房等人”現象,原本“一房難求”的保障房卻麵臨(lin) “愁嫁”尷尬。
“保障房建設的核心,是必須從(cong)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實際需求出發,防止出現‘兩(liang) 張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胡光偉(wei) 認為(wei) ,地方政府必須要有勇氣直麵“空城”的尷尬,厘清問題根源,切實解決(jue) 保障對象的顧慮、憂慮和實際困難。
“年年審年年出問題,保障房建設過程中頻頻暴露出的問題,如果製度問題不解決(jue) ,類似的問題還會(hui) 發生。總體(ti) 來說,這幾年我國的保障房建設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條例’關(guan) 於(yu) 保障房建設的規定不應該過於(yu) 理想化,關(guan) 鍵是要考慮保障房建設資金的來源問題。保障房應該是租賃化而不是產(chan) 權化,產(chan) 權化的保障房應該退出曆史舞台,但現在確實分配不公,很多產(chan) 權型的保障房都成了公務員的福利房。”亞(ya) 太城市發展研究會(hui) 房地產(chan) 分會(hui) 會(hui) 長陳寶存表示。
公積金製度
要改掉嫌貧愛富
推出保障房,是為(wei) 了實現“居者有其屋”。而住房公積金製度的推出,則有利於(yu) 提高人們(men) 購房支付能力,調節住房供需矛盾。實踐證明,實行住房公積金製度對加快城鎮住房製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ti) 係,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發揮了重要作用。
不過,住房公積金也出現了新情況:2013年走高的住宅成交量緩解了開發商一度緊張的資金鏈條,但幾個(ge) 主要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卻宣告住房公積金“很忙”,建議購房者選擇商貸,差額利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補貼。
究竟是什麽(me) 原因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忍痛”做這賠本的“買(mai) 賣”?是不匹配的收入支出速度嗎?
以上海為(wei) 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運行分析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上海發放住房公積金個(ge) 貸金額333.80億(yi) 元,同比增長115.31%;發放戶數8.65萬(wan) 戶,同比增長95.70%。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共歸集住房公積金和補充公積金299.18億(yi) 元,但同期提取、住房貸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這三項支出的金額分別達到179.38億(yi) 元、333.80億(yi) 元、34.44億(yi) 元,支出合計幾乎是收入的一倍。
公積金製度的改革,刻不容緩。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在我國沒有明確的公積金存貸機製的背景下,集中的購房需求容易出現公積金餘(yu) 額短缺、吃緊的現象,應及時建立公積金存貸機製,控製公積金存貸比例,加大對公積金風險的管控。
另外,值得關(guan) 注的是,作為(wei) 一項社會(hui) 福利保障製度,住房公積金陷入了“濟富不濟貧”的怪圈。本應是“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積金,如今變成了“錦上添花”,不但沒有起到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反而進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嚴(yan) 重傷(shang) 害社會(hui) 公平。
鑒於(yu) 此,業(ye) 內(nei) 人士提出,改革公積金製度,一方麵要引入市場化機製,適當提高公積金的收益率;另一方麵也要將住房公積金製度改革納入收入分配改革的籃子當中,堅持“提低、擴中、限高”也應成為(wei) 公積金改革的主要思路。隻有秉承公平正義(yi) 的宗旨,積極推進改革,住房公積金的弊端才有望革除,才能真正配得上“公”字,其社會(hui) 福利保障的屬性,也才能更好體(ti)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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