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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如何統一台灣的

發稿時間:2020-11-26 14:52:47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鄧濤

    1644年,清軍(jun) 入關(guan) ,較快統一了北方地區,但清政府對南方的統一則經曆了整個(ge) 順治朝。順治末年,以福建金門、廈門為(wei) 根據地的鄭成功揮師東(dong) 進,率領將士趕走了盤踞台灣島的荷蘭(lan) 殖民者,使台灣地區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

  康熙朝時,康熙恩威並施,取得了政治與(yu) 軍(jun) 事上的勝利,將台灣重新納入中國版圖。清政府之所以能順利統一台灣,在於(yu) 順應曆史大勢,展現了國家統一不容置疑的決(jue) 心與(yu) 力量。

  清朝為(wei) 什麽(me) 要統一台灣

  清朝初期,鄭成功從(cong) 荷蘭(lan) 人手中收複台灣。鄭成功在收複台灣之後不久便去世,鄭氏子孫偏安一隅,逐漸演變成為(wei) 割據小政權。

  順治十八年,順治帝去世,年幼的康熙繼位,開始了康熙時代。隨著清軍(jun) 擊敗了雲(yun) 南等地的反清勢力,清廷在戰略上開始北瞰南望,關(guan) 注邊疆地區的治理,在南方重點應對台灣鄭氏政權,提防鄭氏割據勢力的騷擾,並試圖招安。但康熙十二年爆發了“三藩之亂(luan) ”,使得清政府經略和統一台灣有所延後。

  清政府統一台灣之前,清廷不時遣人招撫鄭成功的子孫,未對台灣施展足夠壓力,故鄭氏政權“誌得意滿,斷無輸誠向化之念”。麵對清政府的統一要求,鄭氏政權請求能像琉球、高麗(li) 等藩屬國一樣稱臣進貢。可見,避居台灣的鄭氏政權,已退化為(wei) 割據勢力,隻求政權能夠獨立。但康熙斷然拒絕,認為(wei) 台灣居民多為(wei) 福建人的後代,不得與(yu) 琉球、高麗(li) 相提並論。在康熙看來,統一台灣天經地義(yi) ,不容置疑,絕不能視台灣為(wei) 朝貢國。

  康熙二十年,隨著三藩之亂(luan) 的結束,清政府得以騰出手來解決(jue) 對其他區域的統一問題。無論是出於(yu) 曆史原因,還是出於(yu) 現實考慮,清政府統一台灣都已是勢所必然。

  台灣地處東(dong) 南沿海,氣候溫和,四季如春,適合農(nong) 耕。“野沃土膏,物產(chan) 利溥,耕桑並耦,魚鹽滋生,滿山皆屬茂樹,遍處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可見,清代台灣地區具有優(you) 越的自然條件。但清政府統一台灣,並非出於(yu) 土地價(jia) 值,而是認為(wei) 統一台灣為(wei) 理所應當,即使台灣“為(wei) 不毛荒壤,必藉內(nei) 地挽運,亦斷斷乎其不可棄”。

  “台灣地方,北連吳會(hui) ,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紆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沙線風濤,往來利便,遂為(wei) 直隸、奉天、山東(dong) 等沿海七省必達之咽喉”,地理位置重要,關(guan) 係到清代中國整個(ge) 東(dong) 南地區的安危。三藩之亂(luan) 時,鄭氏政權派兵襲擾東(dong) 南沿海,給清政府平定三藩造成了牽製。如果台灣遲遲不能統一,可能為(wei) 外國所利用。鄭成功逝後,“其子有十,遲之數年,長成群強,假有一二機覺才能,收拾黨(dang) 類,結連外國……終為(wei) 後患”,台灣可能勾結外國,威脅東(dong) 南沿海。台灣必須在清政府手中,才能夠成為(wei) 沿海海運的要道和節點,成為(wei) 沿海地區的屏藩。

  台灣遲遲不統一,“遷延歲月,虛靡浩費”,嚴(yan) 重消耗了清朝的政治和經濟實力。清政府為(wei) 了預防鄭氏政權對福建的侵擾,並在經濟上孤立台灣,采取了遷界之策,將東(dong) 南沿海地區的民人遷入相對靠近內(nei) 地的地方,在靠近海岸線的地方隔離出了一個(ge) 沿海而蜿蜒的無人區,且在無人區邊緣建造邊牆,駐紮重兵,以應對威脅。其實,遷界之策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不管是清政府還是台灣,都因此造成了嚴(yan) 重的經濟損失,老百姓也苦不堪言。在鄭氏政權拒不降清且不時騷擾東(dong) 南沿海的大背景下,唯有盡快統一台灣,才能結束這種持續損耗,達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即“至是台灣蕩平,民再康矣。台灣滅而天下無事,詔息天下兵”。

  清朝如何統一台灣

  清政府統一台灣的想法在順治朝時即有,但囿於(yu) 內(nei) 外局勢,主要精力放在了統一中原地區,無暇東(dong) 顧,暫無實力統一台灣。在康熙朝,國力日益強大的大背景下,在鄭氏政權日益退化為(wei) 分裂割據勢力的前提下,清政府統一台灣不僅(jin) 必要,且有能力。

  鄭經繼承延平郡王之爵後,雖同清政府對立,但康熙統一台灣的策略,並非是純粹的武力統一,而是優(you) 先招撫,積極爭(zheng) 取台灣鄭氏政權及其兵民的歸附,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康熙七年,施琅在奏疏中提到:“去歲朝廷遣官前往招撫,未見實意歸誠。”可見,清政府的招撫效果比較有限。不戰而屈人之兵固然是至善之策,但亦應將伐兵和攻城作為(wei) 萬(wan) 不得已之策。對於(yu) 清朝統一台灣而言,這個(ge) 策略也適用。時人評價(jia) 清政府統一台灣之舉(ju) :“窮兵黷武,固非福世之圖;而縱亂(luan) 養(yang) 奸,亦非安邦之策”,即雖然不提倡窮兵黷武,但也絕不能坐視台灣長期分裂,進而擾亂(luan) 中原內(nei) 地。針對台灣偏安政權不接受清政府招撫,施琅曾言:“從(cong) 來順撫逆剿,大關(guan) 國體(ti) ,豈容頑抗而止。”認為(wei) 若招撫無效,則當以武力相臨(lin) 。清政府在力行招撫的同時,也在籌備武力統一,以備他日之需。

  康熙時,清政府耗時八年平定三藩叛亂(luan) ,在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之後,才於(yu) 康熙二十年完全平定。此後,清政府得以休養(yang) 生息,即便偶有戰爭(zheng) ,亦無傷(shang) 元氣,康乾盛世漸有發端,國力日益強盛。這一時期,清政府的財政狀況開始好轉,有了足夠的精力和財力處理台灣問題,且彼時清廷君臣之間和諧團結,盡管有些臣工在出兵台灣的方式和時機上存在不同看法,但總體(ti) 來說,清廷上下對於(yu) 收複台灣的意願是一致的,不願坐視鄭氏政權而不管,而且對收複台灣也有足夠的信心。

  反觀台灣政權,則從(cong) 三藩之亂(luan) 爆發開始陷入困境。鄭氏政權響應三藩,配合三藩反清,卻在福建同靖南王耿精忠爭(zheng) 搶地盤。此後,鄭氏政權在東(dong) 南沿海被清軍(jun) 擊敗,大傷(shang) 元氣。在清政府的封鎖下,台灣經濟陷入困境,彼時,台灣“穀價(jia) 沸騰,糧餉匱乏,人心思變”。鄭氏政權參與(yu) 三藩之亂(luan) ,在一定程度削弱了自身實力。

  康熙二十年,鄭經三藩之亂(luan) 末期去世,為(wei) 清政府統一台灣創造了一定的契機。此時台灣內(nei) 部陷入內(nei) 鬥,鄭經長子為(wei) 馮(feng) 錫範所殺,劉國軒、馮(feng) 錫範擁立尚未成年的鄭經次子鄭克塽為(wei) 延平郡王。

  康熙得知此情形後,認為(wei) 收複台灣的時機已趨於(yu) 成熟。此後,正如康熙所預測,得勢的劉國軒對反對勢力大加鎮壓,造成台灣地區“人人思危,芒刺在背,間有向義(yi) 內(nei) 應,奈隔絕汪洋,難以朝呼夕應”。台灣出現內(nei) 爭(zheng) 之後,不時有人從(cong) 台灣逃至福建,為(wei) 清政府統一台灣積累了條件。此外,台灣地方相對狹小,民戶有限,以有限之田賦供應獨立政權,養(yang) 育數萬(wan) 之兵,負擔極為(wei) 沉重,即如清人所言:“蓋就其一隅之產(chan) ,以供百萬(wan) 之費,政繁賦重,民心已思變久矣。”

  “夫兵,凶事也”,古人亦認為(wei) 用兵攻殺並非最優(you) 之策。因此,即使收複台灣的時機已經成熟,康熙仍秉持剛柔並濟的策略。但由於(yu) 鄭氏政權拒不歸附,甚至試圖長期維持分裂局勢,故清政府不得不采取武力。在收複澎湖後,清政府重點打擊分裂氣焰,震懾分裂勢力,用兵和招撫並行不廢,最大限度地爭(zheng) 取了台灣各方勢力的投誠,最終實現了此後鄭氏政權的和平歸附。

  清政府統一台灣,籌劃已久,但遲遲未能付諸實踐,原因除了彼時清朝的內(nei) 部和外部形勢外,還有信心和決(jue) 心問題。“台灣剿撫之說,紛紛數歲未決(jue) 也”,清廷內(nei) 部對統一台灣立場不一,而施琅認為(wei) ,隻主撫而不言武亦不可取,一方麵全力向康熙建議統一台灣,另一方麵主張在招撫無效的情形下武力攻台。康熙亦持這種觀點,他認為(wei) ,如果不統一台灣,“則沿海一帶地方,民鮮幹止之樂(le) ,兵有征調之繁”。當時,清廷諸大臣對能否隔海統一台灣議論紛紛、並無自信,隻有施琅“攄忱力讚”。在施琅的支持下,康熙堅定了統一台灣的決(jue) 心。康熙認為(wei) 施琅不僅(jin) 能從(cong) 精神上支持自己,還是領兵收複台灣的最佳人選,正如康熙所說:“朕惟國家有戡亂(luan) 寧民之略,必有協謀宣力之臣。”此外,福建總督姚啟聖亦是統一台灣的功臣之一,施琅主要是練兵和領兵打仗,而姚啟聖則是積極做好後勤籌備工作。攻台之前,姚啟聖調兵製器,獎勵士卒,捐造船隻,無所不備。

  康熙二十一年時,清軍(jun) “一麵整船,一麵練兵,兼工製造器械”,積極做好戰備工作。到康熙二十二年,麵對遲遲不肯受撫的鄭氏政權,清軍(jun) 已開始準備正式攻台工作,未雨綢繆,注重後勤籌備和供應對戰事的重要影響,開始積極籌備進剿軍(jun) 前所需兵餉、米折、應用器械及修理船隻、預備物料。此後,清朝統一台灣,已可謂“萬(wan) 事俱備,隻欠東(dong) 風”了。而這個(ge) 東(dong) 風,便是海風,“夫南風之信,風輕浪平,將士無暈眩之患,且居上風上流,勢如破竹,豈不一鼓而收全勝”,一旦風信適宜,清朝便可大軍(jun) 出動。

  水師提督施琅深知“攻心為(wei) 上”的策略,在主張武力統一台灣的同時,還提倡爭(zheng) 取台灣民心,減少清軍(jun) 統一台灣的障礙,降低雙方的戰爭(zheng) 傷(shang) 亡。施琅治軍(jun) 嚴(yan) 明、名聲在外,在清政府出兵台灣之前,已有不少兵民逃離台灣回到福建,原因便是不少台灣兵民“私相偶語,提督不嗜殺人”。

  清政府出兵台灣,戰略目標十分明確,即並不打算直接派兵進攻台灣本島,而是先取澎湖,再以澎湖為(wei) 突破口,以戰逼統:“先取澎湖以扼其吭,則形勢可見,聲息可通,其利在我。”此後,清軍(jun) 亦按照此策行事,先待風信,此後全力攻取澎湖,同劉國軒帶領的鄭氏軍(jun) 隊在澎湖鏖戰。最終劉國軒戰敗,清軍(jun) 占領澎湖,在戰略和地形上掌握了主動。澎湖破時,台灣人心大震,清軍(jun) 占據了地理之利,也猛烈打擊了鄭氏軍(jun) 隊士氣,起到了攻心之效。清軍(jun) 攻克澎湖之後,雖然清軍(jun) 傷(shang) 亡亦多,但並未虐待俘虜,而是“恤其被傷(shang) 兵卒,予以醫藥,載其生還,此其恩威已遍洽於(yu) 台灣”。此種行為(wei) ,讓台灣本島兵民意識到,投降並無性命之憂,頑抗則凶多吉少,進一步瓦解了台灣士兵的抵抗欲望,“不敢複萌異誌”。

  在清政府的招諭下,康熙二十二年七月十五日,鄭氏政權遞交降表文稿,正式向清政府投降。在鄭氏政權投降之後,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施琅率清軍(jun) 進入台灣,台灣地區農(nong) 業(ye) 商業(ye) 依然如舊,未受驚擾,民眾(zhong) 扶老攜幼歡迎施琅所率部眾(zhong) 。

  統一台灣後的策略

  澎湖之戰後,施琅駐紮澎湖期間,嚴(yan) 格約束軍(jun) 隊紀律,清軍(jun) 紀律嚴(yan) 明、並不擾民,“王者之師”形象深入人心。同時,台灣的鄭氏政權,雖然曾武力抗拒統一,但澎湖之戰後他們(men) 能夠順應曆史大勢而歸附清朝,使得雙方避免了更多死傷(shang) ,所以清政府對他們(men) 采取了寬容政策,甚至對於(yu) 部分投降官員,給予信任而加以重用。此外,清政府統一台灣之後,通過采取輕徭薄賦、穩定台灣人民生產(chan) 、生活秩序等方式,實現了統一之後台灣地區的穩定和安寧。

  在施琅率軍(jun) 正式進入台灣本島之前,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施琅向台灣兵民發布了“安撫輸誠示”,提到:“軍(jun) 紀素嚴(yan) ,秋毫無犯……本提督言出金石,決(jue) 不爾負。”施琅進入台灣後,踐行了他的承諾。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施琅在“諭台灣安民生示”中提到,此次清軍(jun) 入台,所有糧餉皆取自福建等內(nei) 地,不用台灣百姓供應,隻有日常食用的蔬菜需在台灣本地采購,但“照依民價(jia) 無虧(kui) ,斷不許借稱官辦應用、一絲(si) 一毫侵取民間”。施琅還禁止台灣百姓為(wei) 清軍(jun) 犒軍(jun) ,“誠恐鄉(xiang) 社保甲沿襲故套,各自派辦勞軍(jun) 之費,致擾民生”,並申明如有地方官員敢籌辦犒軍(jun) ,將嚴(yan) 懲不貸。此外,施琅還規定:“官兵不許占住民居,弁目不許包贌鄉(xiang) 社……糖蔗民間物業(ye) ,嚴(yan) 禁兵丁混折。”確保了軍(jun) 隊不擾民,與(yu) 民相安,贏得了民心。

  澎湖之戰後,清軍(jun) 兵不血刃地進入台灣。算上招撫時間,清政府共計耗時兩(liang) 個(ge) 月便統一了台灣。這一局麵的實現,除采取了正確的軍(jun) 事和政治策略外,也同鄭氏政權當權者能順應形勢、歸附清朝有關(guan) 。鄭克塽、劉國軒、馮(feng) 錫範等人沒有選擇在台灣本島負隅頑抗,避免了更多的戰爭(zheng) 和犧牲,如劉國軒“決(jue) 意傾(qing) 心,以生死聽命於(yu) 朝廷,免貽害生靈”。也因此,清政府在統一台灣之後,對鄭氏政權官兵采取了優(you) 容的政策。清政府一方麵命鄭氏家族和鄭氏政權的權臣遷徙到北京,使他們(men) 安居;另一方麵對於(yu) 鄭氏政權四萬(wan) 多普通士兵,施琅建議讓他們(men) 願入伍或歸農(nong) ,都各聽其便。此外,對逃至台灣的明朝朱姓宗室人員,清政府也予以了安置,讓他們(men) 在附近各省安插墾荒。此後,清政府授鄭克塽公爵,授劉國軒、馮(feng) 錫範伯爵,而力主降清的劉國軒“更叨天津總兵之任”,成為(wei) 一方大員,可見清政府對他們(men) 的信任和寬容。

  戰後善後之策,重在安民和休養(yang) 生息。早在清軍(jun) 攻克澎湖之時,施琅便出告示,規定澎湖地區百姓“蠲三年徭稅、差役”,以恢複澎湖經濟。施琅率領的清軍(jun) 入台之後,“其各鄉(xiang) 社百姓以及土番,壼漿迎師,接踵而至”,之後,施琅賜給他們(men) 衣帽、布匹等物,台灣漢人和少數民族“鹹皆欣歡踴躍”。此後,施琅規定:“樵蘇采捕,載運米穀蔬菜,出入港澳,均聽民便。”確保了台灣正常的生產(chan) 、生活秩序。此外,清政府還免除了台灣地區的正賦和雜餉,有助於(yu) 戰後民生的改善。統一台灣之後,清政府在台灣設府、設縣,並設一萬(wan) 綠營兵駐防台灣本島和澎湖,標誌著清政府在台灣行政和軍(jun) 事管理的體(ti) 製化。在清政府的治理下,台灣地區經濟繼續發展、民生繼續改善,即如乾隆、嘉慶時人所評價(jia) :“台灣雄峙東(dong) 海,橫亙(gen) 千餘(yu) 裏,土田膏腴,家多殷實。”可見彼時台灣地區已為(wei) 清朝的富庶之區。到光緒朝日本侵占台灣之前,“台灣銀米尚不缺。且多富戶豪民”。

  清朝統一台灣既是出於(yu) 曆史原因,也是源於(yu) 現實需要,避免了台灣被進一步割據化,也換來了清代中國東(dong) 南地區的安全穩定。同時,清前期國力強大、君臣團結以及台灣地區的內(nei) 耗為(wei) 統一台灣創造了條件和契機。清政府在統一台灣時,恩威並施、剿撫並用,善用人才,積極爭(zheng) 取台灣民心,使得以較小代價(jia) 實現了對台灣的快速統一。此外,清政府還十分重視統一台灣之後的善後工作,實現了駐軍(jun) 同台灣民眾(zhong) 的和諧相處,妥善安置了台灣鄭氏政權的投降勢力,促進了台灣地區生產(chan) 、生活秩序的較快恢複,為(wei) 此後台灣地區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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