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多萬元一套農家院很不靠譜
發稿時間:2013-05-07 00:00:00
“開心農(nong) 場私家庭院,養(yang) 生養(yang) 老、種植采摘、休閑娛樂(le) 、倉(cang) 儲(chu) 投資,每套占地520平方米,驚爆價(jia) 14.8萬(wan) 元/套起售。”類似這樣的農(nong) 家院出售廣告在北京市區隨處可見。記者近日走訪發現,不少以“有房有院”、“投資居住”等噱頭吸引購買(mai) 者的農(nong) 家院都涉嫌違法。
“本以為(wei) 撿了個(ge) 便宜,花十幾萬(wan) 元就可以買(mai) 個(ge) 房子度假、養(yang) 老,結果卻被套進去了。”家住回龍觀附近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去年6月他和北京福勞爾花卉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認養(yang) 該公司經營的百合莊園內(nei) 的一個(ge) 種植單元,期限為(wei) 26年,認養(yang) 費用為(wei) 16萬(wan) 元。
“雖然合同中並未寫(xie) 明有房屋,但是現場確實是以樣板房的形式進行銷售的。銷售人員明確告訴我這就是一個(ge) 私人農(nong) 家院,購買(mai) 後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對房屋進行裝修。即使以後自己不住了,轉租給別人穩賺不賠。”
沒想到,今年3月,百合莊園所在地順義(yi) 區北務鎮人民政府下達拆遷通知書(shu) ,決(jue) 定停止福勞爾公司對外認養(yang) 大棚的行為(wei) ,拆除所有違法建設。鬱悶的劉先生將福勞爾公司告上了法庭。
對此,北京李建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雪東(dong) 分析認為(wei) :“劉先生購買(mai) 的種植單元是占用耕地進行建設的,違反了國家關(guan) 於(yu) 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所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無效。”
實際上,早在2009年,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就下令,要求各區縣全部拆除違規農(nong) 業(ye) 生態園,停止占用耕地,並由市政府牽頭突擊強拆大型農(nong) 家大棚別墅,對於(yu) 變相搞房地產(chan) 開發的單位和個(ge) 人追究刑責。
但時至今日,不少非法農(nong) 家院仍然在售,這些農(nong) 家院大多以紙質小廣告、手機短信、網絡等形式進行推銷。記者通過百度、58同城等網站搜索“北京農(nong) 家院出售”,搜索到了近千條廣告。這些農(nong) 家院大多租用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建有配套房。銷售者聲稱“雙方簽訂的是租地合同,不違反國家禁止農(nong) 村宅基地買(mai) 賣和嚴(yan) 禁破壞耕地的規定”。
根據北京市促進設施農(nong) 業(ye) 發展的相關(guan) 要求,日光溫室大棚允許建有操作間,單棟操作間麵積不得超過15平方米。而不少在售農(nong) 家院的建築麵積都超出了規定。昌平區法院早前調查發現,農(nong) 業(ye) 生態別墅一般在規劃圖紙上標明的是配套用房,但實際是按住宅標準建的。
北京市齊致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莉認為(wei) :“農(nong) 業(ye) 生態別墅是高房價(jia) 背景下的產(chan) 物,是小產(chan) 權房的變種。這種變相的房地產(chan) 開發易造成耕地流失,不符合法律法規,建議不要購買(mai) 或承租。”■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