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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等收入者將達6億

發稿時間:2013-04-23 00:00:00  

  中等收入群體(ti) 不僅(jin) 是維護社會(hui) 穩定的中堅力量,也是釋放消費紅利的主力軍(jun) 。未來5-10年,確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大戰略,明確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的大目標,關(guan) 係到經濟社會(hui) 轉型與(yu) 改革的全局,對於(yu) 協調重大利益關(guan) 係、形成廣泛的改革共識、提振社會(hui) 對改革的信心,意義(yi) 重大。到2020年實現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倍增,不是貧富差距擴大基礎上的倍增,而應當是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倍增。

  自2010年以來,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課題組就如何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破題收入分配改革進行了深入調研,並多次召開相關(guan) 的國際研討會(hui) 集思廣益,對該問題進行交流與(yu) 探討。課題組調查研究的結論是,我國正處於(yu) 由中等收入階段邁向高收入階段的關(guan) 鍵時期,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是個(ge) 大戰略。如果能夠以民富優(you) 先破題收入分配改革,有望到2020年實現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使其占總人口的比重不低於(yu) 40%,從(cong) 而奠定橄欖型社會(hui) 的基礎。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偏低

  調研結果表明,當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大致為(wei) 23%-25%,規模約為(wei) 3億(yi) 人。我國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ye) 化中後期,但社會(hui) 結構指標還仍處在工業(ye) 化初期水平,滯後於(yu) 經濟結構大約15年左右。

  ⒈從(cong) 國內(nei) 收入結構看,50%以上城鄉(xiang) 居民收入低於(yu) 平均水平

  以2012年第一季度為(wei) 例,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6元,扣除價(jia) 格因素同比實際增長9.8%,其中中位數為(wei) 5658元;農(nong) 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2560元,實際增長12.7%,其中中位數1872元。城鄉(xiang) 居民收入的中位數遠遠低於(yu) 平均數,50%以上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低於(yu) 平均數。低收入者比重偏大。

  ⒉與(yu) 目前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嚴(yan) 重落後

  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中等收入群體(ti) 占比大都在70%以上,遠高於(yu) 我國。例如,美國人均年收入從(cong) 3萬(wan) 美元到100萬(wan) 美元的群體(ti) 都是“中產(chan) 階級”,占全社會(hui) 人口的90%。

  ⒊與(yu) 發達國家同等發展水平時期比較,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也嚴(yan) 重偏低

  2011年,我國人均GDP(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超過5000美元,從(cong) 該水平的國際比較來看: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初,人均GDP達到5000美元時,中產(chan) 家庭比重達到60%以上;日本在上世紀70年代中後期,有90%的日本人自認是中間階層,60%自認處於(yu) “正中間”;韓國在上世紀80年代末,中產(chan) 的比重合計近40%。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是實現公平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選擇

  調查結果表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將釋放出巨大消費需求潛力,有望支撐未來10年年均8%左右的中速增長,也將打破現有利益格局,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hui) 公平發展。

  ⒈在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中擴大消費、釋放消費紅利

  未來5-10年,通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釋放消費潛力的空間巨大。以2010年城鎮居民收入數據測算,20%的中等收入群體(ti) 人均消費性支出為(wei) 12609.43元,比低收入群體(ti) 高5249.26元,比中等偏下收入群體(ti) 高2960.22元。未來10年,如果城鎮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提高到40%-45%左右,在不考慮人口規模變動的情況下,初步測算每年將新增消費規模0.75萬(wan) 億(yi) 元,10年將帶來7.5萬(wan) 億(yi) 元左右的新增消費,由此推動中國成為(wei) 全球最大消費市場之一。

  ⒉在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中扭轉利益失衡格局

  一方麵,扭轉財富不斷向政府集中的趨勢。過去20多年,GDP增長在10%左右,而財政收入增長大都在20%以上,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長期高於(yu) GDP的增長。2005-2009年,國有企業(ye) 資產(chan) 總額從(cong) 25.4萬(wan) 億(yi) 元增加到53.5萬(wan) 億(yi) 元,年均增長20.5%,高於(yu) 同期GDP增長速度的2倍多。未來5-8年,隨著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擴大,將意味著經濟發展中新增財富往居民部門集中,從(cong) 而扭轉財富向政府集中的趨勢。

  另一方麵,扭轉財富不斷向資本集中的趨勢。國家統計局2000-2010年資金流量表顯示,我國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由53.3%下降到47.8%;在國民收入中,企業(ye) 收入占比由17.9%提高到21.6%,居民收入占比由67.6%下降到60.4%。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擴大將意味著勞動報酬占比的上升,促進資本收益和勞動報酬的平衡。

  ⒊在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中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公平發展

  一是縮小城鄉(xiang) 收入差距。長期以來城鄉(xiang) 收入比例維持在3:1以上,經濟欠發達地區相關(guan) 矛盾更為(wei) 突出,據調查,中西部部分地區城鄉(xiang) 人均收入比高達4以上。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擴大,將意味著農(nong) 村居民、尤其是農(nong) 民工群體(ti) 分享更多的發展成果,加快縮小城鄉(xiang) 收入差距。

  二是縮小行業(ye) 收入差距。據調查,2009年,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行業(ye) 是金融業(ye) (70265元),最低的行業(ye) 是農(nong) 林牧漁業(ye) (14911元),行業(ye) 差距為(wei) 4.7倍。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將意味著行業(ye) 收入差距的逐步縮小。

  三是縮小不同群體(ti) 之間的貧富差距。2011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wei) 42452元,而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年平均工資還不足非私營的60%,僅(jin) 為(wei) 24556元。加快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將意味著更多的中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行列,從(cong) 而縮小不同群體(ti) 之間的貧富差距。

  到2020年實現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是一個(ge) 大目標

  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將“中等收入群體(ti) 持續擴大”作為(wei) 2020年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宏偉(wei) 目標的新要求,並提出實現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和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調查研究表明,國民收入倍增,重在實現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即由當前的大約3億(yi) 人擴大到6億(yi) 人左右。這既體(ti) 現收入倍增的重大成果,又意味著穩定消費主體(ti) 的形成;意味著利益關(guan) 係調整的新突破,從(cong) 而奠定“橄欖形”社會(hui) 結構的重要基礎;意味著貧富差距的逐步縮小,從(cong) 而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趨勢。

  ⒈國民收入的倍增不是貧富差距擴大的收入倍增

  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1809.8元,是2000年(6280元)的3.47倍;農(nong) 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達到6977.3元,是2000年(2253.4元)的3.10倍。即使按照可比價(jia) 格來計算,過去10年來,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也基本實現翻一番的目標。

  但過去10年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例如城鄉(xiang) 收入差距逐步擴大。2000年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比為(wei) 2.79:1,2011年這一比例達到3.13:1。從(cong) 城鄉(xiang) 內(nei) 部收入差距來看,也呈現加大加快趨勢。例如,2002年,我國農(nong) 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收入戶是低收入戶的6.89倍,2011年這一比例已經高達8.39倍。

  調查研究顯示,要實現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考慮到人口增長因素,隻要今後人均收入年均增長7%-7.2%即可,不存在大的困難。但是,在貧富差距趨勢擴大未有根本改觀的情況下,即使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標實現了,也並不能保證收入分配結構調整的成功。這種倍增也是一種無效、甚至有害的倍增。

  ⒉國民收入倍增應當是向中低收入群體(ti) 傾(qing) 斜的倍增

  以城鎮居民收入數據為(wei) 例,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中,占10%的最低收入戶人均收入是6876.09元,占10%的最高收入戶人均收入為(wei) 58841.87元。如果中低收入戶的收入水平均能達到中等戶平均水平20154.4元(即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和中等偏上戶的平均水平),初步測算,全體(ti) 居民人均收入將達到25565.6元,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7.22%。以此為(wei) 基數,不到5年時間即可實現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倍增。

  調查基礎上的測算表明,如果最低收入戶年均收入增長9%,最高收入戶年均收入增長5%,到2020年最高收入戶和最低收入戶的人均收入之比將由當前的8.6倍縮小到5.6倍,兩(liang) 者之間的差距逐漸趨向合理。

  ⒊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是釋放消費潛力的前提條件

  調查數據顯示,在不同收入等級中,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消費傾(qing) 向,不僅(jin) 高於(yu) 低收入者,而且高於(yu) 高收入者,其消費傾(qing) 向是最高的,社會(hui) 消費傾(qing) 向呈現“倒U”曲線。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現金消費支出傾(qing) 向為(wei) 69.51%,占10%的較高收入戶消費支出傾(qing) 向為(wei) 67.19%,最高收入戶消費支出傾(qing) 向為(wei) 59.79%,而同年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消費傾(qing) 向遠高於(yu) 高收入群體(ti) ,均占20%的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戶的消費傾(qing) 向分別為(wei) 74.99%、71.77%和68.74%。

  在家用汽車、電腦、健身器材、移動電話等耐用消費品的消費數量上,中等收入群體(ti) 家庭遠遠高於(yu) 低收入家庭,在許多耐用消費品消費數量上直追高收入群體(ti) 。例如,2011年中等收入戶每百戶擁有家用汽車14.97輛,是占10%的較低收入戶的2倍多,健身器材的消費量是較低收入戶的近3倍;在計算機消費方麵,中等收入群體(ti) 家庭消費的計算機數量占家庭計算機消費量的60%,而低收入家庭隻占10%左右。

  中等收入群體(ti) 在文化等服務型消費上的需求遠遠大於(yu) 低收入群體(ti) 。例如,2011年城鎮中等收入戶在包括交通通信、文教娛樂(le) 、醫療保健在內(nei) 的服務性消費支出上,比最低收入戶高出5個(ge) 百分點以上。有理由預測,隨著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進一步擴大,我國文化、旅遊等項目的消費市場將進一步擴大。

  2020年我國有條件形成6億(yi) 中等收入群體(ti)

  調查研究表明,如果人口城鎮化能夠有效加快,服務業(ye) 比重有效擴大,城鄉(xiang) 一體(ti) 化進程順利推進,未來5-8年,我國完全有條件使中等收入群體(ti) 規模由現在的3億(yi) 人左右提高到6億(yi) 人左右。

  ⒈人口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支撐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快速形成

  城鎮化進程與(yu) 中等收入群體(ti) 擴大的進程緊密相連。由於(yu) 工業(ye) 收益與(yu) 服務業(ye) 收益遠高於(yu) 農(nong) 業(ye) 收益,發達國家曆史上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形成,主要源於(yu) 人口城鎮化及其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城市迅猛擴張,1978年城市數量僅(jin) 為(wei) 193個(ge) ,而當前城市數量已增長到近700個(ge) 。與(yu) 此同時,城鎮人口數量也穩定增長,1978年城鎮人口數量為(wei) 1.72億(yi) ,2011年增長為(wei) 6.91億(yi) ,是1978年的4.02倍。

  2011年,中國的城鎮化率為(wei) 51.3%,但人口城鎮化率隻有35%左右,遠低於(yu) 世界銀行統計的中等收入國家48.5%的平均水平。未來10年,我國人口城鎮化至少還有約15個(ge) 百分點的提升空間。

  未來5年左右,隻要以農(nong) 民工市民化為(wei) 重點的相關(guan) 改革能夠取得突破,中國的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推進,人口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5%-1.8%的速度推進。這樣,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有望達到50%-55%,初步接近60%的城鎮化率。

  按照上述增長速度,初步測算表明,到2020年,我國實際城鎮人口將達到7.3億(yi) 左右,新增實際城鎮人口將達到3億(yi) 左右,成為(wei) 新增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後備軍(jun) ”。在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ti) 實現的條件下,這部分新增城鎮戶籍人口中的50%,大約1.5億(yi) 人能夠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行列。

  ⒉服務業(ye) 主導的經濟轉型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提供就業(ye) 空間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擴大有賴於(yu) 服務業(ye) 的快速發展。以美國為(wei) 例,隨著由工業(ye) 主導向服務業(ye) 主導的經濟轉型,白領階層的規模從(cong) 20世紀40年代的1000萬(wan) 左右上升到20世紀70年代的5000萬(wan) ,30年間擴大了5倍,1980年白領階層已占全部勞動力的50%以上。

  我國服務業(ye) 提升空間較大。2011年,中國服務業(ye) 比重為(wei) 43.1%,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為(wei) 35.7%,就業(ye) 人口僅(jin) 為(wei) 2.7億(yi) ,不僅(jin) 低於(yu) 發達國家水平,也低於(yu) 世界平均水平。總體(ti) 比較,我國服務業(ye) 比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個(ge) 百分點左右,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低20-30個(ge) 百分點。“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服務業(ye) 比重5年間要上升4個(ge) 百分點。如果消費主導的經濟轉型明顯加快,服務業(ye) 比重每年提升1.5-1.8個(ge) 百分點、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每年提升1.5-2個(ge) 百分點,那麽(me) :到2015年,服務業(ye) 比重有望提高到50%左右,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有望達到40%以上;到2020年,服務業(ye) 比重有望達到60%左右,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有望達到50%以上。按照這個(ge) 預測,到2020年全國勞動就業(ye) 人口大約為(wei) 9.3億(yi) ,其中在服務業(ye) 就業(ye) 的人口將不少於(yu) 4.5億(yi) 。

  2011年,我國勞動就業(ye) 人口總數為(wei) 7.64億(yi) 左右,服務業(ye) 就業(ye) 比重為(wei) 35.7%,則就業(ye) 人口僅(jin) 為(wei) 2.7億(yi) 左右。測算表明,2011年到2020年,服務業(ye) 將累計新增中等收入就業(ye) 崗位1.8億(yi) 個(ge) 。國際經驗表明,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是白領階層和中等收入者的重要來源。2012年中國大學畢業(ye) 生約為(wei) 680萬(wan) 人,到2020年累計新增大學畢業(ye) 生將接近4000萬(wan) 人。服務業(ye) 的快速發展將使這部分群體(ti) 成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

  ⒊城鄉(xiang) 一體(ti) 化進程加快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推動力

  一是提高征地拆遷補償(chang) 將推動農(nong) 民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從(cong) 20世紀90年代土地市場在全國主要城市逐步建立以來,我國土地出讓收入逐步增大。尤其是“分稅製”改革後,土地出讓金收入基本劃歸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逐漸演變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未來5-10年,按照中共十八大報告的要求,“改革征地製度,提高農(nong) 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農(nong) 民將從(cong) 征地拆遷中分享更多收益,在進一步完善補償(chang) 方式的條件下,農(nong) 民的財產(chan) 性收入將有望大幅提升,將為(wei) 農(nong) 民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提供重要支撐。

  二是農(nong) 業(ye) 規模化經營將使部分農(nong) 民成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農(nong) 民中的規模生產(chan) 經營戶主具有較高的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效率,既是我國農(nong) 業(ye) 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未來中等收入者群體(ti) 的主要潛在組成部分。目前,全國有承包農(nong) 戶2.26億(yi) 戶、50畝(mu) 以上的種植專(zhuan) 業(ye) 大戶276萬(wan) 戶、依法登記的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60萬(wan) 家、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化龍頭企業(ye) 11萬(wan) 家,還有大量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化服務組織。從(cong) 2006年到2011年,我國純農(nong) 戶由占農(nong) 戶的75.1%下降到66.3%;農(nong) 業(ye) 兼業(ye) 戶由占農(nong) 戶的4.3%上升到17.7%。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龍頭企業(ye) 與(yu) 農(nong) 戶間的利益聯結機製還不健全,采用合作、股份合作等較為(wei) 緊密聯結方式的僅(jin) 占38.2%。未來5-10年,加快新型職業(ye) 農(nong) 民的培養(yang) ,培育專(zhuan) 業(ye) 大戶和家庭農(nong) 場,大力發展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和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化經營,大力培育新型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化服務組織,將有助於(yu) 在農(nong) 業(ye) 經營者中形成大量中等收入群體(ti) 。

  三是城鄉(xiang)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發展將有助於(yu)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個(ge) 體(ti) 工商戶從(cong) 事工商業(ye) 經營,是成為(wei) 中等收入者的潛在群體(ti) 或現實群體(ti) 。2011年,我國個(ge) 體(ti) 工商戶有3601.13萬(wan) 戶,登記資金為(wei) 1.5萬(wan) 億(yi) 元,從(cong) 業(ye) 人員為(wei) 7333.95萬(wan) 人,占全部就業(ye) 人口比例約為(wei) 10%。加大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在財稅、金融等方麵的扶持力度,促使他們(men) 中經營成功者進入中等收入者群體(ti) 。

  初步測算,考慮到2020年人口總量將接近15億(yi) ,人口城鎮化率可能達到或超過50%,屆時如果7.5億(yi) 農(nong) 村戶籍人口有20%成為(wei) 中等收入者,農(nong) 民中新增中等收入群體(ti) 將有望達到1.5億(yi) 。

  綜上所述,人口城鎮化新增中等收入群體(ti) 1.5億(yi) ,加上城鄉(xiang) 一體(ti) 化和農(nong) 業(ye) 現代化帶來的1.5億(yi) 農(nong) 村中等收入群體(ti) ,即使不考慮大學生這個(ge) 群體(ti) ,保守地估計,到2020年,新增中等收入群體(ti) 大概在3億(yi) 以上,中等收入群體(ti) 的總規模將有望達到6億(yi) 人左右。

  盡快製定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國家規劃

  基於(yu) 上述調研,課題組認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是一個(ge) 大戰略,涉及到經濟社會(hui) 各個(ge) 領域的改革。建議在收入分配改革總體(ti) 方案基礎上,盡快製定並出台《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國家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的目標要求:在目前大約23%的基礎上,每年提高2個(ge) 百分點,到2020年努力達到40%以上,由此使中等收入群體(ti) 規模從(cong) 3億(yi) 擴大到6億(yi) 人左右。在規劃的基礎上,製定可操作的綜合性行動計劃。

  ⒈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

  建議實施大規模的國家減稅計劃。未來5年,重點是有效控製財政收入過快增長,有效控製行政成本過快增加,使城鄉(xiang) 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顯提高,由此帶動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有效擴大。

  ⒉加快推進農(nong) 民工市民化

  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為(wei) 重點,加快農(nong) 民工市民化進程: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範圍內(nei) 基本上使有條件的農(nong) 民工市民化;用5年左右時間,形成人口城鎮化的製度框架;用8年左右時間,基本形成人口城鎮化的新格局。

  ⒊盡快改革征地製度,提高農(nong) 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加快推進農(nong) 村土地確權進程,賦予農(nong) 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實現農(nong) 民土地使用權的物權化。近期的重點是盡快改革征地製度,使農(nong) 民成為(wei) 農(nong) 村土地流轉的法定談判主體(ti) ,保障並提高農(nong) 民在土地流轉中的權益。

  ⒋以提高財產(chan) 性收入為(wei) 目標規範資本市場發展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一個(ge) 重要收入來源是投資收益。我國資本市場的體(ti) 製性缺陷,在很大程度上製約中等收入群體(ti) 擴大。需要盡快推進資本市場的體(ti) 製機製改革,尤其是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製度,加大對中小股民分紅力度,使城鄉(xiang) 居民能夠獲得更多的財產(chan) 性收入。

  ⒌加大教育投資,提高勞動者就業(ye) 能力

  重點是以提高人力資本為(wei) 目標,擴大與(yu) 就業(ye) 結構相適應的教育投資,建立有利於(yu) 就業(ye) 和創業(ye) 的體(ti) 製機製,使新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大學生等群體(ti) 盡快成長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

  (作者單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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