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人民檢察院 探索建立訴前生態修複從輕處罰機製效果顯著
發稿時間:2020-11-04 14:35:13 來源:湄潭縣委辦 作者:陶通艾 陳敬勇
近年來,湄潭縣人民檢察院在打擊犯罪與(yu) 保護生態環境的生態檢察工作中,探索建立訴前生態修複從(cong) 輕處罰機製,實現了打擊犯罪與(yu) 保護生態環境的有機統一,在依法追究破壞、汙染生態環境當事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全麵推進恢複性司法理念的運用,注重修複被破壞的生態環境,使受到損害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的修複和補償(chang) 。
一、建立聯動機製保障修複。一是建立舉(ju) 報線索獎勵製度。製定出台《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實施辦法(試行)》《公益訴訟案件舉(ju) 報線索獎勵辦法(試行)》,規範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來源、受理、聽證、立案、獎勵等程序,及時兌(dui) 現舉(ju) 報獎勵。二是創新工作銜接機製。湄潭縣檢察院牽頭,聯合湄潭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國土局、縣林業(ye) 局、縣環保局等部門對生態修複實施辦法的適用範圍、責任主體(ti) 、操作程序等內(nei) 容逐條討論,形成共識,製定並印發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銜接機製》,明確規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是破壞生態環境實施生態修複的責任單位,生態修複的方式有自行實施生態修複、接受職能部門監督或繳納一定的生態修複費,並明確了操作程序,構建了生態修複工作銜接機製。三是建立生態修複管理製度。隨著生態修複製度探索的不斷深入,難題也在增加,最先讓辦案人員感到棘手的是實施生態修複的標準、生態修複基金管理、使用等問題。湄潭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縣公安局、縣林業(ye) 局、縣農(nong) 牧局、縣環保局、縣河道辦等單位,製定了《破壞森林資源違法案件處理流程工作暫行辦法》《破壞水產(chan) 資源及生存環境案件處理辦法》《破壞森林資源補植複綠費管理辦法》等,對生態修複的標準、生態修複基金管理、使用提出了具體(ti) 規定,形成了較為(wei) 成熟的生態修複管理製度。同時,積極向縣委匯報,縣委高度重視,並成立“湄潭縣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hui) ”和“湄潭縣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長效機製。
二、提出檢察建議督促修複。一是挖掘線索做好論證。挖掘案件線索是開展公益訴訟關(guan) 鍵。縣檢察院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部門後,注重與(yu) 各業(ye) 務部門建立聯動機製,防止線索因內(nei) 部流轉不暢出現流失。加強與(yu) 行政執法部門溝通聯係,借助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相銜接的信息平台發現線索。健全與(yu) 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常態化聯絡機製,拓寬線索發現渠道。持續關(guan) 注社會(hui) 輿論和新聞熱點,從(cong) 中發掘案件線索。在做好公益訴訟線索的前期摸排的基礎上,縣檢察院充分篩選,從(cong) 中確定有價(jia) 值的線索作為(wei) 重點,深入調查取證,了解發案單位基本情況和相應行業(ye) 第一手資料,真正找準發案原因,查清症結所在,聽取相關(guan) 意見,組織充分論證,形成檢察建議初步意見。二是提出檢察建議。在形成檢察建議初步意見的基礎上,縣檢察院牽頭組織有關(guan) 單位、相關(guan) 行業(ye) 專(zhuan) 家共同對擬定的檢察建議內(nei) 容進行麵對麵論證。主要論證檢察建議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是否強,是否符合有關(guan) 單位的實際和行業(ye) 特點等。在充分論證和吸收各方意見及建議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和整理,製定出具體(ti) 、明確的檢察建議,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jue) 方案,確保有關(guan) 單位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縣檢察院向生態環保領域的行政執法單位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20件,采納19件,落實生態修複12件,其他檢察建議7件。三是督促整改落實。縣檢察院下達檢察建議後,督促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整改並按期回複建議辦理落實情況。縣相關(guan) 職能部門根據檢察建議依法對河道周邊養(yang) 殖小區汙染、違章建築拆除、汙水違法排放、垃圾汙染、工業(ye) 企業(ye) 違法排汙等問題進行了整治,使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保持100%、集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湄江河入城、出城斷麵水質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如縣檢察院在深入湄江河上遊開展飲用水源大檢查,向馬山、複興(xing) 提出檢察建議,要求這兩(liang) 個(ge) 鎮建立飲用水保護機製,做到嚴(yan) 格監管。兩(liang) 鎮收到檢察建議後,依法取締了20餘(yu) 家占用河道進行飲食經營的商戶,河道內(nei) 垃圾、河道邊垃圾得到有效清理。為(wei) 了有效製止違法捕撈,通過檢察建議,縣政府積極向上級報告,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下發《關(guan) 於(yu) 湄潭縣境內(nei) 河流、水庫劃定禁漁區的批複》,正式將湄潭縣境內(nei) 湄江河、桃花江及角口水庫、構皮灘水庫等區域劃定為(wei) 禁漁區。還督促縣發改、環保部門在茅坪鎮立項修建了汙水處理廠,督促馬山、複興(xing) 、新南、茅坪等4個(ge) 鎮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製度,督促撤除龍洞河上違法建築1幢。
三、落實寬嚴(yan) 相濟鼓勵修複。一是建立訴前生態修複從(cong) 輕處罰機製。研究出台《關(guan) 於(yu) 支持鼓勵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生態修複的意見》,該《意見》規定,在依法批捕、起訴破壞生態環境案件時,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捕前、訴前、判前積極修複環境或者賠償(chang) 損失。對認罪悔罪、情節輕微的,依法不捕不訴;對認罪認罰,符合刑事速裁或輕罪速決(jue) 的,縣檢察院積極建議適用;對有積極修複生態行為(wei) 或者交納生態修複保證金、承諾或預繳罰金的,將建議量刑予以從(cong) 輕。如,湄潭縣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黎某某、薑某某、安某某等人濫伐林木案時,發現新南鎮林業(ye) 站工作人員存在瀆職行為(wei) ,新南鎮林業(ye) 站站長胡某等2人涉嫌玩忽職守被縣檢察院依法立案偵(zhen) 查。縣檢察院向湄潭縣人民法院公訴胡某玩忽職守案件過程中,又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書(shu) ,建議法院在審理破壞生態環境類案件時,要將生態修複作為(wei) 量刑的重要酌定情節予以考慮。縣檢察院的檢察建議獲得湄潭縣法院、湄潭縣林業(ye) 局、新南鎮人民政府采納。胡某根據采購樹苗和補植工作的估算,向湄潭縣林業(ye) 局交納了16598元的恢複造林費,並編製了《新南鎮采伐更新造林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最後湄潭縣法院將林業(ye) 局編製的造林方案和交納的恢複造林費作為(wei) 量刑情節予以確認並寫(xie) 入判決(jue) 書(shu) ,胡某被酌定從(cong) 輕處罰。二是建立生態修複基金。縣檢察院牽頭,協調相關(guan) 部門通力合作,通過到木材加工廠詢價(jia) 、物價(jia) 局問價(jia) 、專(zhuan) 家谘詢等方式,組織相關(guan) 單位反複論證,初步形成了湄潭縣的生態修複標準,並在湄潭縣林業(ye) 局、縣農(nong) 牧局分別設立生態修複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涉林生態修複基金和涉水生態修複基金,基金的使用接受案件當事人的監督並向辦案部門報備。自2014年以來,湄潭縣共收到生態修複基金100餘(yu) 萬(wan) 元,購買(mai) 魚苗128萬(wan) 尾實施增殖放流,植樹11萬(wan) 餘(yu) 株,造林1000畝(mu) 。通過生態修複,可以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又給予違法者改過自新的機會(hui) ,體(ti) 現了法律效果、社會(hui) 效果、生態效果。
四、打造生態基地集中修複。一是以點帶麵促進修複。洗馬鎮楊家山居大橋組蘭(lan) 家壩拌合站,是修建道安高速公路時征用大量耕地用於(yu) 攪拌混泥土、堆積棄土的場所,麵積為(wei) 65566平方米,被厚約40公分的水泥硬化,致使該場地長期荒蕪,完全喪(sang) 失了耕地功能,社會(hui) 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縣檢察院在依法履行職責中發現蘭(lan) 家壩拌合站占地致使耕地長期荒蕪的案件線索後,通過調查取證,依法向湄潭縣自然資源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落實對蘭(lan) 家壩拌合站臨(lin) 時占用耕地進行複墾。縣自然資源局立即督促道安高速公路建設公司投入資金60餘(yu) 萬(wan) 元,實施生態修複,建成6個(ge) 智能連體(ti) 大棚用於(yu) 培育辣椒等各種蔬菜幼苗,修建78個(ge) 普通大棚用於(yu) 種植反季節性蔬菜,建成洗馬最大的蔬菜示範基地,推動生態修複與(yu) 綠色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目前解決(jue) 本地人員就業(ye) 70餘(yu) 人,並且通過利益聯結機製,促使楊家山村61戶村民連續6年享受每年不低於(yu) 9萬(wan) 元的保底分紅。2019年縣檢察院對湄潭縣境內(nei) 高速公路沿線遺留的棄土場、攪拌站實施生態修複專(zhuan) 項監督,共督促責任單位投入生態修複資金2000餘(yu) 萬(wan) 元,複墾耕地431.99畝(mu) ,複綠林地485.98畝(mu) 。二是打造基地集中修複。縣檢察院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出台《關(guan) 於(yu) 集中生態修複的實施意見》,利用生態修複基金規劃在5公裏的魚泉河流域,用3年時間打造生態修複示範基地。基地依托魚泉街道“優(you) 質稻+”壩區產(chan) 業(ye) 發展,在保留河道的原始優(you) 質資源的基礎上,運用生態修複基金打造河道景觀,大力實施植樹增綠,增殖放流,促進魚泉山水田林河草生態係統修複,助力“優(you) 質稻+”綜合種養(yang) 產(chan) 業(ye) 發展建設,把生態環境資源轉化為(wei) 產(chan) 業(ye) 發展優(you) 勢,實現生態農(nong) 業(ye) 、河道景觀和鄉(xiang) 村旅遊有機互動。
(陶通艾:湄潭縣委辦;陳敬勇:湄潭縣人民檢察院)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