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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互聯網+”醫保支付將采取線上、線下一致的報銷政策

發稿時間:2020-11-03 13:18:14   來源:新華社  

  國家醫療保障局2日印發《關(guan) 於(yu) 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其依托的實體(ti) 醫療機構,自願“簽約”納入醫保定點範圍,“互聯網+”醫保支付將采取線上、線下一致的報銷政策。

  指導意見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解決(jue) 慢性病患者複診取藥的有關(guan) 經驗做法,納入常態化工作,明確了“互聯網+”醫保支付的範圍和方式。比如,“互聯網+”醫保支付的範圍是門診慢特病等複診續方需求,參保人在本統籌地區“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複診並開具處方發生的診察費和藥品費,可以按照當地醫保規定支付。醫保負擔部分由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與(yu) 實體(ti)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還對異地就醫預留了前瞻式的改革舉(ju) 措。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jun) 說,當前醫保支付的“互聯網+”醫療服務主要局限在統籌地區內(nei) ,下一步將支持地方探索異地門診費用的直接結算、電子處方的跨統籌地區流轉等,實現“信息和處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中日友好醫院發展辦公室主任盧清君說,指導意見的一大亮點是提出統籌地區醫保中心建立處方流轉平台。這意味著互聯網醫院的處方將同時分發給醫保中心和患者,確保電子處方流轉中防篡改、防假冒、防偽(wei) 造、防騙保。利用醫保支付憑證,互聯網醫院驗明患者身份也更方便。這些舉(ju) 措將為(wei) 實現異地就醫和門診直接報銷奠定基礎,更加便民惠民。

  “指導意見並非將醫院和第三方平台區別對待,也明確了依托實體(ti) 醫療機構的第三方互聯網醫療平台的醫保支付實現路徑。”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研究員傅虹橋說,這體(ti) 現了隻要是符合規定的互聯網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將一視同仁,促進線上、線下公平競爭(zheng) ,進一步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業(ye) 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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