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化地標,切勿“貪大求高”
發稿時間:2020-10-29 14:37:55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邱玥
針對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yu) 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近日,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治理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現象,保護和傳(chuan) 承曆史文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圍繞有關(guan) 問題,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有關(guan) 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嚴(yan) 控建設高度超30米大型雕像
大型城市雕塑作為(wei) 城市公共場所中的藝術品,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然而,當下我國部分大型城市雕塑並沒能很好地承載這份文化使命。不論是高達57.3米,號稱“全球最大關(guan) 公像,耗資15億(yi) 元”的湖北荊州巨型關(guan) 公雕像,還是“建築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yi) 元”的貴州獨山縣水司樓,都讓大型城市雕塑在城市文化建設中留下敗筆。
“各地建設了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優(you) 秀城市雕塑作品,在營造公共環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特色風貌等方麵發揮了良好作用。但同時,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yu) 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對於(yu) 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存在偏差。”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有關(guan) 負責人說。
對此,《通知》明確要求,將高度超過10米或寬度超過30米的大型雕塑作為(wei) 城市重要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嚴(yan) 格控製建設高度超過30米或寬度超過45米的大型雕塑,嚴(yan) 禁以傳(chuan) 承文化、發展旅遊、提升形象等名義(yi) 盲目建設脫離實際、脫離群眾(zhong) 的大型雕塑。
各地將排查行政區內(nei) 城市雕塑項目
為(wei) 提升城市文化特色、藝術品位,《通知》提出,健全大型城市雕塑設計方案比選、專(zhuan) 家評審、公眾(zhong) 參與(yu) 、科學決(jue) 策機製,將雕塑題材、形式、結構以及與(yu) 周邊環境的協調性等作為(wei) 重點審查內(nei) 容,對於(yu) 存在抄襲模仿、低級趣味等問題,或群眾(zhong) 反映強烈、專(zhuan) 家爭(zheng) 議較大的,不得批準設計方案。
“在大型城市雕塑施工和維護方麵,各地要依法依規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雕塑主創人員要全程監督雕塑製作和施工,確保按設計方案施工,不得隨意變更經批準的設計方案。建立大型城市雕塑日常維護管理製度,明確維護責任單位,定期進行清洗、加固和維修,保持雕塑結構安全、外觀整潔和形象風采。”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有關(guan) 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同時強調,各省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組織本行政區域內(nei) 各市縣對已建、在建、擬建的城市雕塑項目開展全麵排查,對涉及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現象或存在違背城市發展規律、破壞生態環境和曆史文化風貌等問題的城市雕塑項目,要及時糾正、整改。
作者為(wei) 《光明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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