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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調控不要隻看"臨時療效"

發稿時間:2013-04-01 00:00:00  

  隻有那些與(yu) 樓市有關(guan) 的基礎性設計得到優(you) 化,樓市"越調越漲"的現象才會(hui) 消失,人們(men) 的預期才會(hui) 合理,調控的行政成本也將大大降低自廣東(dong) 出台樓市"國五條"調控地方細則後,北京、上海也均在3月底出台了相關(guan) 細則。樓市"高溫"地區調控細則的如約落地,對於(yu) 下一步樓市的全局走向,具有方向標式的引領作用。

  地方版細則,既是對樓市調控的具體(ti) 實施依據,也反映著地方對於(yu) 中央樓市調控政策的執行力。粵、京、滬等地方版細則,都突出強調了"國五條"的調控邏輯,體(ti) 現了中央和地方的一致態度。嚴(yan) 格按個(ge) 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征收個(ge) 人所得稅、進一步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款比例等要求,成為(wei) 地方版細則中的高頻詞句,就證明了這一點。

  加強稅收對於(yu) 樓市的調控作用,是本輪調控最顯眼的一點。如何凸現稅收的導向性,又體(ti) 現稅收應有的公平性,是地方細則中必須考量的重點。保證稅收公平,需要以較為(wei) 完善的個(ge) 人住房信息係統和較為(wei) 公允的房屋價(jia) 值評定為(wei) 前提。京、滬版細則中都明確規定,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住房轉讓所得征收20%個(ge) 稅,就體(ti) 現了對於(yu) 征稅導向性和公平性的雙重考量。

  此外,地方版細則還兼顧到了因樓市調控而引發的社會(hui) 反應。過多集中於(yu) 樓市的財富聚集效應,決(jue) 定了樓市調控政策的效應不會(hui) 隻局限於(yu) 行業(ye) 內(nei) 部,而往往會(hui) 引起較大的社會(hui) 反響。近期一些地方出現的搶過戶熱、假離婚熱,主要原因就是為(wei) 了規避炒樓新增的稅收成本。京版細則明確規定禁止京籍單身人士購買(mai) 二套房,要杜絕的就是因樓市調控引發的不良社會(hui) 效應。

  地方版調控細則出台後"療效"如何?不同的人會(hui) 有不同的看法,這其實很正常。一方麵,樓市聚集了太多的利益訴求,決(jue) 定了判斷標準的不統一;另一方麵,樓市調控既不能完全靠行政命令完成,也不能完全靠市場自發秩序調整。如何在政府和市場中尋找到最佳交集點,從(cong) 而達到雙方意願的平衡,需要長期探索。從(cong) 這個(ge) 角度說,樓市調控的"療效"非一日之功能夠完全顯現。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從(cong) 中央到地方的一係列明確舉(ju) 措,表明抑製樓市非理性因素的政策環境將長期存在。因此,重要的問題在於(yu) ,在政策環境非常明確的情況下,為(wei) 什麽(me) 樓市時常反複,甚至出現"越調越漲"的現象?

  根本原因不在於(yu) 樓市調控的方向、節奏,或某一調控環節的細則是"鬆"還是"嚴(yan) ",而在於(yu) 與(yu) 樓市相關(guan) 的基礎性製度中,存在著鼓勵樓市非理性因素生成的驅動力。比如,過度依賴土地財政,致使土地的開發使用權過於(yu) 集中,在這種情況下,土地的價(jia) 格發現無法由市場完成,這最終體(ti) 現到樓價(jia) 的昂貴中;又如,樓市具有過強的貨幣反應,社會(hui) 資金投資渠道的狹窄,又進一步增加了樓市對資金的吸引力,導致樓市價(jia) 格往往受到流動性的哄抬;再如,地區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人力和資金的不均衡流動,也導致了一線城市和其他城市樓市的寒暑不一,熱的更熱,冷的更冷。

  事實早已表明,讓樓市真正健康起來,不能隻靠技術性調控。技術性調控的效果隻能是階段性的,對市場泡沫的去除也難以鞏固。隻有那些與(yu) 樓市有關(guan) 的基礎性設計得到優(you) 化,樓市"越調越漲"的現象才會(hui) 消失,人們(men) 的預期才會(hui) 合理,調控的行政成本也將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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