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中原: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是建立高標準市場經濟體係
發稿時間:2020-10-28 11:08:44 來源:开云kaiyun
【編者按】:2020年10月25日,由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雜誌社、中共濱州市委、濱州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深化市場化改革,激發內(nei) 生活力,提升整體(ti) 競爭(zheng) 力——新時代體(ti) 製機製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暨‘濱州實踐’高層研討會(hui) ”在山東(dong) 省濱州市隆重召開。本文為(wei)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盧中原的演講內(nei) 容。

感謝邀請參加論壇。今天討論濱州經驗帶來的啟示時,特別是佘春明書(shu) 記介紹經驗時,其中有一條,未來的高質量發展一定要沿著市場化改革路徑去找動力和能量,我覺得抓到了問題的核心。
為(wei) 什麽(me) 說高標準的市場經濟體(ti) 係是高質量發展的前提?因為(wei) 隻有完善的市場經濟製度,才能夠充分發揮市場配資源的決(jue) 定性作用;也隻有高標準的市場經濟體(ti) 係,才能為(wei) 經濟發展方式由數量速度型轉向質量效益型提供持久內(nei) 在動力,提供穩定製度保障。
改革實踐帶給我們(men) 富有啟發的認知進步,早期的改革思路叫做“下放”,就是沿著計劃經濟的行政層級層層下放資源配置權力。1980年代中期認識到改革真正的內(nei) 涵應是“放開”,即把行政機關(guan) 掌握的資源配置權放開給市場。90年代中期我國提出實行兩(liang) 個(ge) 根本性轉變,即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轉向集約型、經濟體(ti) 製由計劃經濟轉向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這說明我們(men) 的認識進一步深化,改革帶來蓬勃發展的動能是“放開”,而要實現更有質量、更有效率的發展,就需要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市場經濟體(ti) 製。到201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們(men) 發現由“放開”到擴大開放,還麵臨(lin) 很多挑戰,比如,怎麽(me) 對接高標準、高要求的成熟市場經濟體(ti) 係?怎麽(me) 根據國內(nei) 改革需要和法律規定主動地融入國際通行的市場經濟規則,而不是毫無原則地對接一兩(liang) 個(ge) 國家? 入世15年後,到了2016年,歐盟、美國、日本這些發達國家仍然否定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攻擊中國沒有兌(dui) 現入世承諾。
事實上,中國是按照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導向在不斷往前推進改革開放,在很多方麵比過去大大進步了,獲得了長足的製度建設進展。同時,我們(men) 的經濟發展方式轉換也取得不小成效。當然我們(men) 也清醒地看到,國內(nei) 經濟發展還存在高消耗、不平衡、不可持續等弊端,某些改革方麵也有不足、甚至有倒退。2016年,我考察深圳後,提出要警惕三個(ge) 不健康的傾(qing) 向:第一要警惕行政化回潮;第二要警惕保守化;第三要警惕平庸化。不少人說,行政化不是回潮問題,而是改革壓根就不徹底,甚至沒有實質性觸動行政化頑疾。我認為(wei) ,即使在深圳這樣先行先試的地方仍然有行政化回潮的現象,暴露了我們(men) 在推進改革過程當中的“固步自封”。
由高速度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意味著經濟發展要更多依靠提高要素使用效率,更多地依靠增強技術創新和製度變革等內(nei) 在增長動力。今年紀念深圳改革開放40周年,總書(shu) 記對深圳提出了新的希望和指示。每個(ge) 地方高質量發展實踐都有自己真切的體(ti) 驗和認知提升。我個(ge) 人理解,高質量發展在客觀上需要建設高標準的市場經濟體(ti) 係,是否應該主要包括四個(ge) 方麵:
第一,高標準的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物權、知識產(chan) 權都要加強保護。財產(chan) 權當中由物權界定、保護向更高層次、更加複雜的知識產(chan) 權深入,這是一種高標準的挑戰。物權保護現在做得還不夠。民法典出台以後,民法典和物權法的結合給我們(men) 帶來新的要求。怎麽(me) 依據物權法和民法典來界定和保護民間創業(ye) 創新的產(chan) 權,包括企業(ye) 家和技術研發人員創新的收益分配權等等,不僅(jin) 涉及物權,還涉及知識產(chan) 權,都需要在理論上和實踐上下一番功夫。
第二,高水平的標準和規範體(ti) 係。這對於(yu) 高質量發展具有針對性和前瞻性很強的引領作用。過去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往往是與(yu) 放開管製後的製度缺失分不開的,各行各業(ye) 缺乏嚴(yan) 格清晰的標準化和規範化的規章製度,各種各樣的行業(ye) 亂(luan) 象和市場亂(luan) 象與(yu) 高速度增長相伴而生,長期被忽視,甚至被掩蓋。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建立高水平、國際化的周密嚴(yan) 格的質量體(ti) 係和標準化體(ti) 係,包括行業(ye) 自律規範、市場進入退出標準、產(chan) 品質量標準、服務質量規範、環境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衛生檢疫標準等等。高水平的標準和規範體(ti) 係應該是法製化的,而不應是自由裁量權很大的、隨意性很強的行政化幹預。行業(ye) 標準和國家標準應當與(yu) 國際先進標準對標,鼓勵企業(ye) 標準高於(yu) 行業(ye) 標準甚至國家標準。
第三,高標準的創新支撐體(ti) 係。這裏所說的高標準,主要是指創新支撐體(ti) 係應能適應創新特點、引領創新方向和保障創新活力。換句話說,建立高標準的創新支撐體(ti) 係一定要有國際化的眼界、突破老框框的改革勇氣、市場化法製化的辦法,不能再走管理老國企和行政化的老路。一些改革開放先行地區的新型科研機構,設立之初有一套與(yu) 時俱進的機構章程,但在實施過程中往往得不到落實。例如,本來固定資產(chan) 折舊相關(guan) 問題應該按照章程中的新規則辦法來解決(jue) ,但是未能擺脫老框框,仍按國有單位的老規矩和行政化手段處理。這就和高質量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與(yu) 新型科研機構的創新導向不一致了。可見,建立高標準的創新支撐體(ti) 係,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製定了多少高大上的新規,更在於(yu) 嚴(yan) 格按照這些新規辦事,使之成為(wei) 法製化的辦事依據。
第四,高標準的信用建設體(ti) 係。我們(men) 國家現在鼓勵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促進產(chan) 融結合,像濱州的產(chan) 融中心強調金融要和實業(ye) 、科技創新直接融合,這點很值得肯定。但是不能忽視,現在不少地區金融脫離實體(ti) 經濟、金融信用崩盤的現象十分突出。比如,為(wei) 了支持民營經濟等新型經濟成分發展,這些年私募基金和P2P等新型金融形式十分活躍,多少滿足了民間借貸融資的需要,同時又出現了大量的暴雷。這些暴雷少則幾十億(yi) ,多則上千億(yi) ,不僅(jin) 損害高質量發展,而且危及金融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這和我們(men) 的初衷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推動高質量發展,一定要建立一個(ge) 高標準、可信賴的金融信用體(ti) 係,真正使金融服務、實體(ti) 產(chan) 業(ye) 和科技創新實實在在融為(wei) 一體(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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