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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必須“傷筋動骨”

發稿時間:2012-11-21 00:00:00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wei) “灰色權力”是社會(hui) 利益格局扭曲和分配製度出問題的元凶

  ■製度缺陷導致財富不斷向三方麵集中

  十八大報告中,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首次明確提出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倍增目標:到2020年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宏偉(wei) 目標,實現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據了解,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ti) 方案已明確將在2012年第四季度製定,力爭(zheng) 年底前出台。11月19日起早報推出係列訪談,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時代背景、製度設計以及所麵臨(lin) 的挑戰先後對話:

  增長和分配是永恒的矛盾,任何國家和政府都麵臨(lin) 這樣的問題。

  去年,我國公共財政收入10.37萬(wan) 億(yi) 元,增長24.8%,其增幅分別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yi) 增幅的1.76倍和農(nong) 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名義(yi) 增幅的1.39倍,而同期企業(ye) 收入增長幅度為(wei) 20%左右,也遠高於(yu) 居民收入。一方麵是不斷攀高的公共財政收入,一方麵是居民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續下降,政府的錢用在了哪兒(er) ?

  早報記者為(wei) 此專(zhuan) 訪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試圖厘清當下的利益分配格局。近年來一直撰文關(guan) 注收入分配問題的汪玉凱表示:“分配製度上的缺陷導致財富源源不斷地向三方麵集中:一是從(cong) 政府和社會(hui) 來看,財富向政府集中;二是從(cong) 勞資關(guan) 係來看,財富向資方集中,如國企高管與(yu) 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三是從(cong) 普通行業(ye) 和壟斷行業(ye) 的關(guan) 係看,財富正向壟斷行業(ye) 集中。”

  而造成利益分配格局扭曲的根源,汪玉凱說:“我國的市場經濟不僅(jin) 僅(jin) 存在‘灰色權力’,還存在‘灰色資本’和‘灰色暴利’。其中,公權力得不到有效控製是最重要原因。”

  所以,對即將出台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汪玉凱認為(wei) ,“這個(ge) 方案如果不是一個(ge) 傷(shang) 筋動骨的改革方案,我認為(wei) 改變不了目前整個(ge) 利益格局。不過我們(men) 也應該理解,即使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本身也是動不了目前的既得利益格局的,因為(wei) 沒有相配套的製度對既得利益的控製,沒有大的機會(hui) 均衡,光靠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本身是解決(jue) 不了根本性問題的。”

  1、一次分配: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低於(yu) 國際慣例

  我國一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整個(ge) GDP的比重現在已降至40%不到,而按照國際慣例一般最低在60%,即政府和企業(ye) 拿走的國民收入不會(hui) 超過40%,但中國現在顛倒了。

  東(dong) 方早報:十八大報告提出:“必須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chan) 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一提法被認為(wei) 是抓住了中國收入分配的關(guan) 鍵和問題所在。您怎麽(me) 看?

  汪玉凱:從(cong) 今年發布的《2011中國薪酬報告》來看,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義(yi) 增長14.1%,扣除價(jia) 格因素,實際增長8.4%,低於(yu) GDP增長率0.8個(ge) 百分點。

  報告引用統計局數據測算,去年我國公共財政收入10.37萬(wan) 億(yi) 元,增長24.8%,增幅分別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yi) 增幅的1.76倍和農(nong) 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名義(yi) 增幅的1.39倍,而同期企業(ye) 收入增長幅度為(wei) 20%左右,也遠高於(yu) 居民收入。

  我國居民收入增長遠遠低於(yu) 財政收入和企業(ye) 收入增長,使得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相對比重不升反降。有數據表明,我國的一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整個(ge) GDP的比重持續下降近20個(ge) 百分點,現在已經下降到了40%不到,而按照國際慣例一般最低在60%,即政府和企業(ye) 拿走的國民收入不會(hui) 超過40%,但中國現在顛倒了。所以我們(men) 的第一次分配的格局已經不合理了。

  東(dong) 方早報:過去政府可以下命令讓企業(ye) 漲工資,但現在市場化以後就沒這個(ge) 權力了,政府還能控製什麽(me) 呢?

  汪玉凱:對。對企業(ye) ,政府完全控製不了,但是政府的收入政府自身是可以控製的,但現在這個(ge) 問題也沒解決(jue) 好。這些數據都是可以查到的:去年中國的經濟總量是47.2萬(wan) 億(yi) 元,其中公共財政收入10.37萬(wan) 億(yi) 元,再加上3.15萬(wan) 億(yi) 元土地出讓金、2萬(wan) 億(yi) 元的稅費、1萬(wan) 億(yi) 元的社保,所以政府去年的收入超過16萬(wan) 億(yi) 元。這是什麽(me) 概念?就是在47.2萬(wan) 億(yi) 元的經濟總量裏,政府拿走超過30%。這個(ge) 利益格局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2、二次分配:政府民生支出僅(jin) 是發達國家的一半

  政府在醫療、教育、社保、就業(ye) 、保障性住房五方麵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越高,證明二次分配力度越大,前四項支出在發達國家最低比重是56%,而我國五大支出比重是30%。

  東(dong) 方早報:一次分配出了問題,是否可以依靠二次分配來彌補?

  汪玉凱:一次分配不是說完全不可調整,隻是調整會(hui) 有一個(ge) 過程。比如,勞動者有沒有能力、渠道、手段進行維權。碰到就業(ye) 形勢不好,勞動者的手段是非常有限的。

  所以我們(men) 寄希望於(yu) 二次分配,我們(men) 看到政府這些年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效果並不特別好。比如對照著看政府在醫療、教育、社保、就業(ye) 、保障性住房這五大方麵的支出占整個(ge) 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支出越高,證明這個(ge) 國家二次分配的力度越大,反之亦然。

  有數據表明:醫療、教育、社保、就業(ye) 這四大支出在發達國家最低比重是56%,像瑞典這樣的高福利國家達到70%,也就是說,這個(ge) 國家的財政支出的70%的錢用在了民生問題上,而我國五大支出的比重是30%。

  東(dong) 方早報:按人均算豈不是更低?

  汪玉凱:對。所以我們(men) 的整體(ti) 水平還是比較低的,盡管這些年政府在解決(jue) 民生問題上下了很大功夫,比如現在的醫療覆蓋麵達96%,養(yang) 老的覆蓋麵達70%……但由於(yu) 過去欠賬太多,所以現在還是追求低水平廣覆蓋的階段。現在按照官方的統計方法,會(hui) 把基礎性建設的投入也算在公共服務的投入裏,這樣一來比重可能會(hui) 高一點。

  東(dong) 方早報:所以我們(men) 的二次分配結構也不合理?

  汪玉凱:我們(men) 的收入分配製度結構是不合理的。分配製度上的缺陷導致財富源源不斷地向三方麵集中:一是從(cong) 政府和社會(hui) 來看,財富向政府集中;二是從(cong) 勞資關(guan) 係來看,財富向資方集中,如國企高管與(yu) 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三是從(cong) 普通行業(ye) 和壟斷行業(ye) 的關(guan) 係看,財富正向壟斷行業(ye) 集中。

  3、利益格局的扭曲是分配製度出現問題的根源

  中國現在有2.4億(yi) 農(nong) 民工,在城市裏也沒有和城市同等人群處在同一個(ge) 就業(ye) 起跑線上,不是處在均等的機會(hui) 裏。

  東(dong) 方早報:除了製度本身,還有什麽(me) 影響了這個(ge) 分配結果?

  汪玉凱:我認為(wei) 是機會(hui) 的不均等。這些年來我們(men) 強調“效率優(you) 先,兼顧公平”,現在看來這個(ge) 政策在改革開放初期是有道理的,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再帶動其他群體(ti) 共同富裕……我認為(we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的目標已經實現了,確實有一些人和一些地區先富起來了,但是第二目標仍沒有實現,就是沒有能夠帶動更多其他人群的共同富裕。而且現狀是,機會(hui) 越來越不均等。比如近幾年總是曝出國企老總動輒年薪上百萬(wan) ,他的貢獻真有那麽(me) 大嗎?

  一般來講,市場解決(jue) 不了的公共領域會(hui) 讓政府來投資,市場自己可以解決(jue) 就不用國企了。但在我國,國企太多、麵太寬,比如電信、石化、銀行、保險等建設性領域,都是國企唱主角,使得國企與(yu) 民企沒法在同一競爭(zheng) 起跑線上,這種對資金、資源、政策的絕對優(you) 勢,使得國企處於(yu) 強勢壟斷地位。

  東(dong) 方早報:有報道說,一個(ge) 電力公司的抄表工年薪可以達到15萬(wan) 元。

  汪玉凱:這就是結構性的不均衡。這與(yu) 這些個(ge) 人無關(guan) ,隻是他們(men) 幸運地身處優(you) 勢結構板塊而已。

  東(dong) 方早報:您怎麽(me) 看農(nong) 民工問題?

  汪玉凱:這些個(ge) 人,也是不均等的。這些人在城市裏幹著最髒、最重的活,拿到的報酬待遇可能隻有城市同等人群的一半。中國現在有2.4億(yi) 農(nong) 民工,其中在城市的有1.6億(yi) 人,還有8000萬(wan) 住在鄉(xiang) 鎮,這些人在城市裏也沒有和城市同等人群處在同一個(ge) 就業(ye) 起跑線上,不是處在均等的機會(hui) 裏。

  東(dong) 方早報:造成機會(hui) 不均等的根源是什麽(me) ?

  汪玉凱:不單是機會(hui) 不均等的根源,分配製度本身出現問題的根源,都是由於(yu) 整個(ge) 利益格局的扭曲,其中,公權力得不到有效控製是最重要原因。

  4、“三灰現象”扭曲社會(hui) 利益格局

  一小部分人的財富積累更多的就是通過資本並購,通過資本上市過程中“灰色權力”對“灰色資本”的運作而產(chan) 生巨大的“灰色暴利”。

  東(dong) 方早報:那麽(me) 造成利益格局被扭曲的元凶又是什麽(me) ?

  汪玉凱:就是我說的“三灰現象”,我是國內(nei) 第一個(ge) 提出的。我國的市場經濟不僅(jin) 僅(jin) 存在“灰色權力”,還存在“灰色資本”和“灰色暴利”。

  所謂灰色權力,是指借助公權力的影響力,通過子女、配偶、親(qin) 戚或朋友等,在市場中或者暗地裏,通過權力的運作對稀缺資源的獲取、倒賣,資本運作,或者不公平交易等,以獲得巨額利益的權力行為(wei) 。這裏的核心是借助權力的影響力。所謂灰色權力地帶,是指在市場過程中圍繞壟斷、監管等諸多領域所形成的非正當攫取經濟社會(hui) 利益的權力網絡。

  所謂灰色資本,是指借助權力影響力,獲得的稀缺資源的使用權或資本的運營權。灰色資本的本質,是一種由公權力轉化而來的資本支配形態。

  所謂灰色暴利,是指通過灰色權力的行使,灰色資本的運作而產(chan) 生的巨額暴利。這種灰色暴利,可以使一個(ge) 人在最短時間內(nei) ,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實現暴富。一小部分人的財富積累更多的就是通過資本並購,通過資本上市過程中灰色權力對灰色資本的運作而產(chan) 生巨大的灰色暴利。

  東(dong) 方早報:就是老百姓說的“空手套白狼”?

  汪玉凱:對。這是通過公權力在市場經濟中獲取巨額的暴利,這才是造成整個(ge) 社會(hui) 利益格局扭曲最大的元凶,這才是所有問題的關(guan) 鍵。這種“三灰現象”遏製了人的機會(hui) ,也漠視國家的製度,淩駕於(yu) 法律法規之上。

  東(dong) 方早報:用網絡語言說,現在是一個(ge) “拚爹”的時代。

  汪玉凱:說白了,就是底層往上流動的機會(hui) 越來越小。機會(hui) 的不均等造成的後果就是社會(hui) 階層固化。固化之後,上層的孩子要出國、要賺大錢……一切都遊刃有餘(yu) ,而社會(hui) 底層的孩子即使從(cong) 北大、清華這種最好的學校畢業(ye) 都有可能找不到工作。流動的空間被壓縮得繼續縮小的話,對當下中國是非常危險的。

  5、從(cong) 五個(ge) 方麵破解灰色權力泛濫

  特別要割斷官員子女、配偶等與(yu) 國有資本、國有企業(ye) 的商業(ye) 聯係,從(cong) 根本上消除灰色權力地帶賴以存在的基礎。

  東(dong) 方早報:具體(ti) 如何破解這種灰色權力的盛行和泛濫呢?

  汪玉凱:第一,要對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ye) 進行重新的思考和定義(yi) 。最關(guan) 鍵的是不能把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ye) 混為(wei) 一談。

  正確的理解和定位應該是:國有資本在國家的一些關(guan) 鍵領域要發揮重要作用,不等於(yu) 國有企業(ye) 必須壟斷某些行業(ye) ,更不能通過壟斷保護國有企業(ye) ,破壞市場經濟的公平公正原則。對那些必須由國家獨資的國有公共企業(ye) 的設立,應該交由國家的權力機關(guan) 批準。這樣就可能從(cong) 源頭上對灰色權力的形成進行有效遏製,並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第二,製定各類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的手段確保各類主體(ti) 的公平和公正。

  在這方麵我們(men)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中間最為(wei) 重要的是,要真正使所有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的主體(ti) ,能夠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保護,反對“以公壓民”、“以大欺小”等做法,同時要對公權力介入市場資本並購等商業(ye) 活動,采取十分審慎的態度,並通過法律嚴(yan) 格加以約束。最大限度地防止灰色權力以及灰色權力地帶的形成。

  第三,對黨(dang) 政官員涉獵商業(ye) 活動的行為(wei) 進行嚴(yan) 格管束。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嚴(yan) 格製度框架,規範黨(dang) 政官員的從(cong) 政行為(wei) 。

  第四,對黨(dang) 政重要官員的配偶、子女參與(yu) 商業(ye) 活動的行為(wei) 進行必要的限製和約束。特別要割斷官員子女、配偶等與(yu) 國有資本、國有企業(ye) 的商業(ye) 聯係,從(cong) 根本上消除灰色權力地帶賴以存在的基礎。

  從(cong) 國際社會(hui) 的通常做法來看,國外對一些重要官員的配偶、子女等從(cong) 事商業(ye) 活動都有嚴(yan) 格的限製。特別在官員擔任要職期間,更是如此。

  對於(yu) 一個(ge) 中國的領導幹部來說,別說鄉(xiang) 鎮一級,就是從(cong) 縣一級的主要領導做起,當最後升遷到省市、部委乃至更高的領導職位時,其多年的從(cong) 政經曆,完全使其可能形成一個(ge) 很大的權力關(guan) 係網絡,一旦一個(ge) 領導人的思想防線失守,就可能成為(wei) 灰色權力的重要載體(ti) ,危害社會(hui) 。因此,如何從(cong) 源頭上防止灰色權力的產(chan) 生、蔓延,成為(wei) 未來反腐倡廉應該認真研究解決(jue) 的問題。

  第五,改革國有企業(ye) 內(nei) 部的管理方式。按照遏製灰色權力地帶的要求,形成新的管理製度框架。

  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取消所有國有企業(ye) 實際上的行政級別;建立國有資本運營和國有企業(ye) 管理者隊伍,與(yu) 黨(dang) 政官員進行整體(ti) 切割;盡量減少黨(dang) 政機構與(yu) 國有企業(ye) 領導人員之間的調動,少數確實需要在國有企業(ye) 擔任監事會(hui) 等領導職務的黨(dang) 政官員,或者隻要能夠再回到政府當官的,一律不能拿高薪等,其工資待遇不能超過同等公職人員的3倍等。

  6、收入分配方案要從(cong) 既得利益集團入手

  沒有相配套的製度對公權力、對權貴既得利益的控製,沒有大的機會(hui) 均衡,光靠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本身是解決(jue) 不了根本性問題的。

  東(dong) 方早報:一方麵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難產(chan) ,一方麵是收入分配問題必須得到解決(jue) ,該從(cong) 何入手呢?

  汪玉凱:現在這種扭曲導致利益被固化,這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難產(chan) 的原因。想動這個(ge) 利益格局,就要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奶酪,這是當下的難點。

  東(dong) 方早報:中國目前到底有沒有形成所謂的“利益集團”?

  汪玉凱:我的基本判斷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改革開放利益分化,收入差距拉開,後來利益博弈,弱勢群體(ti) 在博弈中慢慢敗下陣來。1995年改革起步到2002年,國企改革基本完成,壟斷行業(ye) 和既得利益集團開始出現。我認為(wei) 到目前為(wei) 止,中國大體(ti) 形成三大利益集團:第一是以貪腐官員為(wei) 代表的權貴利益群體(ti) ;第二是以壟斷企業(ye) 為(wei) 代表的壟斷利益群體(ti) ;第三是以房地產(chan) 和資源行業(ye) 為(wei) 代表的地產(chan) 資源利益群體(ti) 。與(yu) 三大利益群體(ti) 相對應,中國社會(hui) 實際產(chan) 生三大富豪群體(ti) ,權貴富豪、經營壟斷富豪、地產(chan) 資源富豪。

  東(dong) 方早報:您之前撰文談收入分配改革時說現在一定要“碰硬”?

  汪玉凱:對,就是要對既得利益集團說不。這個(ge) 方案難產(chan) 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我們(men) 政府的一些機構、一些部門在利益上“綁架”了政府。在中國,施政性的法規、政策都是部門起草的。起草政策法規就有該部門的利益在裏麵。老百姓沒法校正部門利益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所以諸如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由於(yu) 它涉及多個(ge) 部門的利益,製訂這個(ge) 方案的時候就會(hui) 看有沒有各個(ge) 部門的損害,有受損就比較難通過,最後導致公眾(zhong) 利益可能受損。即便部門之間互相讓步,讓的也都是部門利益,犧牲的可能是公眾(zhong) 的利益,這是當下中國政策製定麵臨(lin) 的最大問題。所以如果不敢對強勢利益集團說不,對權貴集體(ti) 利益說不,老百姓的利益是無法真正維護的,這個(ge) 方案也很難讓絕大多數老百姓滿意。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果不是一個(ge) 傷(shang) 筋動骨的方案,我認為(wei) 它改變不了目前整個(ge) 利益格局。不過我們(men) 也應該理解,改革方案本身也是動不了目前的既得利益格局的,因為(wei) 沒有相配套的製度對公權力、對既得利益的控製,沒有大的機會(hui) 均衡,光靠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本身是解決(jue) 不了根本性問題的。所以我也傾(qing) 向於(yu) 對這個(ge) 即將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期望值不必太高。

  7、改革方案需避大而化之應盡量給出可操作條款

  政府要用好兩(liang) 個(ge) 杠杆:法律方麵加大對高收入群體(ti) 的調節;政策方麵要提高勞動報酬在第一次收入分配中的占比,擴大公共支出的比例,把解決(jue) 民生問題作為(wei) 政府的長期戰略重點。

  東(dong) 方早報:您指的配套製度是指什麽(me) ?

  汪玉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本身已經遠遠超出了經濟領域的問題,它和政治、社會(hui) 是息息相關(guan) 的。比如說機會(hui) 的均衡,如果不是用公平正義(yi) 來主導改革的理念和權力,人的機會(hui) 不可能均等,這個(ge) 社會(hui) 就安定不了。再如,如果沒有政治層麵的改革對公權力的有效約束,既得利益形成的格局就很難改變。另外,如果沒有官員財產(chan) 申報公開製度這種“傷(shang) 筋動骨”的改革出台,想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是非常困難的。所以,這個(ge) 改革我看要多管齊下。

  東(dong) 方早報:您的意思是,這裏麵有個(ge) 先後關(guan) 係,必須得先對公權力、既得利益、利益格局動刀,才有可能推進收入分配改革,讓社會(hui) 收入差距變小?

  汪玉凱:對。比如,隻有啟動官員財產(chan) 申報公開製度,對一部分官員的不合理、不合法財產(chan) 進行追究,才能有效控製政府過高的行政開支、減少不必要的稅費等等,真正讓利於(yu) 民。光靠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本身,它承載不了這麽(me) 大的使命。

  東(dong) 方早報:有專(zhuan) 家認為(wei) 這次的改革還是將“提低、控高、擴中”作為(wei) 主線。

  汪玉凱:從(cong) 狹隘的收入分配製度框架出發,聚焦這三點是有道理的。但控高和擴中同樣都不全是收入分配問題,必須與(yu) 其他改革配套才能解決(jue) 。

  東(dong) 方早報:您期待看到一個(ge) 怎樣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汪玉凱:除了要盡快出台改革方案本身,還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要盡量避免一種大而化之的簡單定性的描述,盡量給出比較規範具體(ti) 的可操作性條款。

  首先,政府要根據收入分配麵臨(lin) 的突出問題,果斷調整政策,保持社會(hui) 整體(ti) 利益格局的大體(ti) 平衡。

  其次,政府要最大限度地避免與(yu) 民爭(zheng) 利。在國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中政府所占的比例、在第二次收入分配中政府的政策製定,以及在土地征用、收費等方麵,政府的作為(wei) 都會(hui) 直接對收入分配的整體(ti) 格局產(chan) 生重要影響。

  第三,在解決(jue) 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中,政府要用好兩(liang) 個(ge) 杠杆:一個(ge) 是法律杠杆,一個(ge) 是政策杠杆。法律方麵如強化個(ge) 人所得稅、征收物業(ye) 稅、資源稅等,加大對高收入群體(ti) 的調節;政策方麵就是要提高勞動報酬在第一次收入分配中的占比,擴大公共支出的比例,把解決(jue) 民生問題作為(wei) 政府的長期戰略重點。這中間的一個(ge) 重要問題,就是要敢於(yu) 對少數特殊利益群體(ti) 、包括壟斷行業(ye) 等動真格的,隻有這樣,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格局,才可能發生重要變化,我國的改革開放才有一個(ge) 健康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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