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 抑製物價跟漲才是關鍵
發稿時間:2012-11-15 00:00:00
十八大報告對2020年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宏偉(wei) 目標提出了“實現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和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指標,引起了社會(hui) 巨大關(guan) 注,也被稱之為(wei) 中國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從(cong) 2002年的十六大提出“2020年GDP力爭(zheng) 比2000年翻兩(liang) 番”,到2007年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兩(liang) 番”,再到2012年十八大提出“GDP和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來看,我國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的目標不斷提升和深化。從(cong) GDP總量到“人均GDP”、“人均收入”的改變,不僅(jin) 體(ti) 現了發展質量、更體(ti) 現了改善民生的意圖,令人鼓舞。值得注意的是,該計劃內(nei) 涵絕非簡單的居民收入提高一倍所能涵蓋的,報告中對目標的完整表述是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重大進展,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來實現的。因而,收入倍增計劃尤其應注重經濟發展可持續、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共同富裕,該計劃的實施實際上是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民生改善的變革。
提及收入倍增計劃,就不得不提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1960年,日本池田內(nei) 閣宣布實施為(wei) 期10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到1967年就實現目標,進而成為(wei) 第二大經濟強國,開創了日本的黃金十年。該計劃總體(ti) 上非常成功,刺激了消費、提高了居民收入、改善了產(chan) 業(ye) 結構,但後期也帶來通貨膨脹、兩(liang) 極分化、大城市病等問題。我國當前麵臨(lin) 的問題與(yu) 日本當時有一定相似性,但我國的經濟結構、社會(hui) 實際、國際環境等都與(yu) 日本存在較大的差異,我國應需審慎地借鑒其經驗。
值得關(guan) 注的是,收入倍增並不意味著收入變成兩(liang) 倍,應充分考慮物價(jia) 因素,即區別“名義(yi) 增長”和“扣除價(jia) 格後的實際增長”。居民收入增長的物價(jia) 因素主要是以CPI為(wei) 參照,計算公式為(wei) :居民收入的實際增長率=[(居民收入增長率+100%)/居民消費品價(jia) 格同比指數-1]×100%。經粗略測算,如居民收入實際增長率保持7.18%就可以達到2020年翻番目標;若以2002-2011的10年間平均2.63%的通脹率為(wei) 基準,每年平均保持9.7%的名義(yi) 增長率,即2020年達到2010年居民收入的2.5倍的名義(yi) 收入就能實現翻番目標。
從(cong) 我國過去及未來的經濟發展形勢看,這個(ge) 目標應該說是可以期待的,也是可以通過努力實現的。2003-2011年,我國經濟年均實際增長率為(wei) 10.7%,遠高於(yu) 同期世界經濟3.9%的年均增速,也高於(yu) 改革開放以來9.9%的年均增速。其中,2002-2011年,我國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年均增長10.1%。在過去的十年裏,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率為(wei) 9.2%,高於(yu) 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超過1979-2011年7.4%的年均增速。過去10多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超過9%,最近3年增長率分別為(wei) 7.8%、8.8%、8.4%,未來在很長一段時期內(nei) 我國經濟的基本麵依然樂(le) 觀,對目前約7.2%的目標來講難度不大。但應看到是,在當前全球經濟下行背景下,中國未來麵臨(lin) 著嚴(yan) 重的人口老齡化、資源環境約束等問題,保持7%的經濟和居民收入增速其實並不低、也存在一定難度。
當前收入水平增長的相對緩慢、收入分配不合理、消費不興(xing) 是不爭(zheng) 的事實,嚴(yan) 重製約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也帶來了一些社會(hui) 問題。應認識到的是,雖然7.2%左右的增速目標似乎不高,但背後的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益必須更關(guan) 注。翻番也是一個(ge) 總體(ti) 平均概念,並不意味著中低收入群體(ti) 收入會(hui) 自動翻番、也不是每人收入翻番。
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是收入倍增計劃的關(guan) 鍵,計劃的著力點應放在收入分配改革、經濟結構調整、政治體(ti) 製改革等一攬子製度改革上。首先,一定要將經濟結構調整、勞動生產(chan) 率(人力資本)提高作為(wei) 基礎。不能簡單地采用行政管製、擠壓企業(ye) 利潤方式,更不能通過通脹來實現收入倍增,必須依靠創新、產(chan) 業(ye) 升級和生產(chan) 率提高。其次,要以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為(wei) 核心,與(yu)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聯係起來。最後,要以政治和社會(hui) 體(ti) 製改革為(wei) 依托,健全服務型“有限政府”,推動財政體(ti) 製改革、社會(hui) 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公平正義(yi) 、包容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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