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錢”為什麽給別人用?——解讀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熱點問題
發稿時間:2020-09-07 13:41:43 來源:新華社
近期,國家醫療保障局就推進門診共濟保障、改革個(ge) 人賬戶的文件稿公開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其中,不少涉及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改革舉(ju) 措,引發社會(hui) 熱議。
門診共濟是自己的“錢”給別人用了嗎,是年輕人的錢給老年人用了嗎?調整個(ge) 人賬戶使用範圍是否會(hui) 影響零售藥店的發展?就這些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醫保專(zhuan) 家和業(ye) 內(nei) 人士。
熱點一:改革是因為(wei) 統籌基金沒錢了?
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簡單地說,就是職工醫保參保人的門診費用以前主要通過“個(ge) 人賬戶”的方式來保障,現在是通過“共濟保障”,也就是統籌來報銷。
有觀點認為(wei) ,改革是因為(wei) 統籌基金沒錢了,所以用個(ge) 人賬戶的錢“補窟窿”。對此,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震說,這個(ge) 觀點是對我國職工醫保基金的收支狀況不清楚所致。
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當年收入9279億(yi) 元,當年支出7939億(yi) 元。也就是說,在不動用累計結餘(yu) 的情況下,統籌基金完全可以實現當年的收支平衡。所以,補統籌基金的“窟窿”這一點並不成立。
王震說,將門診保障的方式改為(wei) 互助共濟、統籌報銷為(wei) 主的模式,最主要的考慮是通過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從(cong) 而提高參保人的門診待遇水平。
熱點二:為(wei) 啥要動個(ge) 人賬戶的“錢”?
變成統籌保障之後,一個(ge) 明顯的變化是原來從(cong) 統籌基金劃入個(ge) 人賬戶的一部分資金不再劃入,而是留在統籌基金共濟使用。由此,一些觀點認為(wei) 這是“自己的錢給別人用、年輕人的錢給老年人用”。
這裏需要了解“共濟”的含義(yi) 。它是保險的本質,也叫“大數法則”,意思是把大家的錢放在一起,給發生風險事件(疾病)的人用,共同抵禦疾病風險。試想一下,當人們(men) 發生大病,但個(ge) 人賬戶不足支付時,誰來幫你?誰又能保證年輕時就一定不發生大病,年老多病時積存的個(ge) 人賬戶資金一定能夠支付得起大病費用?
王震說,從(cong) 保險的角度,不能說自己繳了費但用不上就是“吃虧(kui) ”。因為(wei) 保險本就是應對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當然,個(ge) 人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收入和積蓄來支付疾病費用,那也就沒有“醫療保險”一說了。但不論是曆史還是現實,我們(men) 看到的是完全依靠個(ge) 人應對疾病風險是不靠譜的,所以才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才有了“互助共濟”的製度化保障。
熱點三:門診統籌能否真正減輕個(ge) 人負擔?
作為(wei) 參保人,門診就醫擬納入統籌保障後,最直接的好處是待遇提升了,原來不能報銷的現在能報銷了。但也有一種擔心的聲音,門診統籌後,一些藥品需要到醫院開具才能報銷,從(cong) 而導致原來大量在藥店就可以解決(jue) 問題集中到醫院,增加醫院負擔和個(ge) 人醫療費用的支出。
王震解釋說,且不說門診待遇的提升能否抵消這種所謂“醫療費用的增加”,就從(cong) 臨(lin) 床安全性以及患者的就醫行為(wei) 來看,在沒有改革之前該去醫院的也得去醫院,在改革之後不該去醫院的也沒有必要去。
更何況,改革並沒有取消個(ge) 人賬戶。“原來在藥店可以購買(mai) 的藥品仍然可以在藥店購買(mai) ,原來個(ge) 人賬戶該怎麽(me) 用還是可以怎麽(me) 用。所以說,個(ge) 人負擔不會(hui) 增加。”王震表示。
熱點四:改革後是否影響定點零售藥店經營收入?
改革前,個(ge) 人賬戶的使用渠道中,零售藥店占了較高比例。一個(ge) 觀點認為(wei) ,本次改革縮減了個(ge) 人賬戶,零售藥店客流將減少,營業(ye) 收入可能下降,甚至影響藥店的發展。
對此,一位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說,2019年,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總收入5840.34億(yi) 元,支出4724.48億(yi) 元。其中,在藥店購藥費用2029.42億(yi) 元,占支出總額的42.96%。改革後,個(ge) 人賬戶每年還有近4000億(yi) 元的收入,再加上累計結存的8426億(yi) 元,應該說個(ge) 人賬戶還有非常大的一塊規模,足以滿足參保人在藥店的購藥需求。
他表示,門診統籌製度的進一步建立健全,意味著慢病保障功能得到強化,零售藥店作為(wei) 慢病藥品的主要銷售渠道,潛在市場得到進一步擴大,意味著零售藥店新一輪發展機遇即將到來。浙江在這方麵就提供了良好的範本。
此次改革還擬拓寬個(ge) 人賬戶的使用範圍——從(cong) 隻能個(ge) 人支付拓寬到了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員;從(cong) 隻能用於(yu) 藥品支付拓寬至醫療耗材、醫療器械等。“這也將進一步增加個(ge) 人賬戶在藥店的使用,使得藥店在門診費用保障方麵的分量更重。”王震說。
以往,體(ti) 育健身、養(yang) 生保健品等產(chan) 品在藥店收入中占了相當一部分比重。此次改革擬明確個(ge) 人賬戶的資金不能用於(yu) 這類非治療性的產(chan) 品。醫保管理人士表示,醫保資金的使用是有法律規定的明確範圍的,非治療性產(chan) 品本就不應出現在醫保資金的支付範圍內(nei) ,不能因為(wei) 這些違規使用醫保資金的行為(wei) “原先有”就要繼續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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