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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發稿時間:2020-09-04 13:44:4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張慧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全麵依法治國高度重視,從(cong) 關(guan) 係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明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強調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建設不斷走向完善,取得了舉(ju) 世矚目的成就,麵臨(lin) 的機遇與(yu) 挑戰前所未有。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設規劃,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務改革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社會(hui) 環境,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為(wei) 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必須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通過加強法治建設為(wei) 市場經濟建設提供製度保障。為(wei) 此,要做到以下幾個(ge) 方麵。

  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是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內(nei) 在要求,其核心要義(yi) 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在我國,法是黨(dang) 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ti) 現,黨(dang) 領導人民製定憲法法律、實施憲法法律,黨(dang) 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這就是黨(dang) 的領導力量的體(ti) 現。黨(dang) 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高度統一。在市場經濟建設中堅持黨(dang) 的領導,就是要發揮黨(dang) 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科學認識新形勢下經濟工作的特點,依法做好市場經濟的總體(ti) 規劃、科學決(jue) 策,從(cong) 而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chan) 力,激發市場經濟活力。

  將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念貫徹到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各個(ge) 環節和方麵。貫徹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念,就是要在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堅持法律至上,堅持公平正義(yi) 的價(jia) 值觀,尊重市場規律,保障市場主體(ti) 平等,將法治的保障作用落到實處。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不斷將市場經濟納入規範化、法治化軌道。進入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必須加快推動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為(wei) 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提供法律支撐。

  將法治建設貫穿市場經濟建設始終,確保市場經濟健康穩定發展。注重對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規律和特點的探索,統籌整合各種資源和力量,將法治建設貫穿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建設各個(ge) 方麵,維護市場主體(ti) 權益、規範市場交易行為(wei) 、促進公平競爭(zheng) ,不斷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其中,維護市場主體(ti) 權益,就是要依法確立市場主體(ti) 的法律地位,確保市場主體(ti) 產(chan) 權清晰、權責明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在市場經濟中自主參與(yu) 經濟活動,實現高質量發展。規範市場交易,其要義(yi) 是通過法律法規保證契約有效執行。市場經濟中的大量交易行為(wei) 是靠契約維係的,而契約的有效執行則依靠法治支撐。隻有製定規範的法律製度並有效執行,才能確保契約有效、交易完成。促進公平競爭(zheng) ,是指在市場經濟中,隻有通過競爭(zheng) 才能實現優(you) 勝劣汰,合理配置資源。隻有始終依法保障競爭(zheng) 公平,才能確保市場經濟在競爭(zheng) 充分的基礎上實現資源有效配置。

  堅持“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是黨(dang) 對我國基本經濟製度的豐(feng) 富和發展。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製經濟,加強法治對公有製經濟的保障,重點集中在深入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改革、國有資本布局優(you) 化和轉型升級服務,加強治理的法治化、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強對職務犯罪的打擊,切實維護國有資本安全。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製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chan) 要素、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加強對民營主體(ti) 的保護,注重在減輕民營企業(ye) 負擔、解決(jue) 民營企業(ye) 發展難題、創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務和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環境等方麵著力。與(yu) 此同時,還要以法治方式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之間的關(guan) 係。一方麵,依法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完善產(chan) 權和要素市場化配置製度,實現產(chan) 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jia) 格反應靈活、競爭(zheng) 公平有序、企業(ye) 優(you) 勝劣汰;另一方麵,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規範政府權力,既要依法簡政放權,防止幹預過多,又要依規行使監管,堅持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著力提高宏觀調控和科學管理的水平,以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作者:張慧,係湖南工商大學法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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