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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醫保繳費不再進入個人賬戶 累計結存超8000億

發稿時間:2020-09-02 14:13:49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了《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製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職職工個(ge) 人賬戶由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而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近年來,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結餘(yu) 比例較高的問題逐漸顯現,2019年累計結存達到了8426億(yi) 元。專(zhuan) 家認為(wei) ,本次意見削減了個(ge) 人賬戶基金劃轉比例,同時擴大了個(ge) 人賬戶的使用範圍,有助於(yu) 醫保基金發揮互助共濟的功能,提高參保人保障水平。

  單位醫保繳費不再計入個(ge) 人賬戶

  意見指出,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普通門診統籌覆蓋全體(ti)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從(cong) 50%起步,隨著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qing) 斜。

  尤其值得關(guan) 注的一點,是意見提出改進個(ge) 人賬戶計入辦法。科學合理確定個(ge) 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在職職工個(ge) 人賬戶由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製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以內(nei)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ge) 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按所在地區改革當時基本養(yang) 老金2%左右測算,今後年度不再調整。

  這一規定對醫保個(ge) 人賬戶製度做出了巨大調整。按照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guan) 於(yu)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決(jue) 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hui) 統籌和個(ge) 人賬戶相結合,職工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ge) 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wei) 兩(liang) 部分,一部分用於(yu) 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ge) 人賬戶。劃入個(ge) 人賬戶的比例一般為(wei) 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這一政策自出台一直沿用至今。

  也就是說,在本次調整前,醫保個(ge) 人賬戶裏的錢,是個(ge) 人醫保繳費的全部和單位醫保繳費的30%。而意見正式實施後,在職職工個(ge) 人賬戶由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而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將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累計結存八千億(yi) 元

  調整醫保個(ge) 人賬戶計入辦法近年來呼聲頗高。學術界普遍認為(wei) ,個(ge) 人賬戶分散了統籌基金總量,積累功能也有限,要增強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就必須調整個(ge) 人賬戶的結構。

  事實上,個(ge) 人賬戶是職工醫保製度設計之初特定曆史時期的產(chan) 物。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yu) 醫療保障中心主任朱銘來表示,個(ge) 人賬戶設立的初衷,主要基於(yu) 兩(liang) 方麵考量:一方麵是在當時參保率不高的情況下激勵廣大群眾(zhong) 參保,同時體(ti) 現個(ge) 人對自身健康的責任和就醫選擇權;另一方麵是建立個(ge) 人醫療基金積累機製,製約醫療需求過度釋放、抑製過度消費。

  不過,隨著社會(hui) 發展和醫保製度的完善,以及人人公平參保、深化醫保功能、單位和個(ge) 人減負等政策目標的提出,個(ge) 人賬戶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當下的需求,其自身的缺陷也逐漸顯現。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仇雨臨(lin) 認為(wei) ,個(ge) 人賬戶分散了統籌基金的總量,降低了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功能的發揮。

  隨著我國基本醫保基金規模的不斷增長,個(ge) 人賬戶累積結餘(yu) 也在隨之增加,個(ge) 人賬戶累積結餘(yu) 比例較高的問題逐漸顯現。國家醫保局公布的《2019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ye) 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9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含生育保險)當期結存2066億(yi) 元,累計結存(含生育保險)14128億(yi) 元,個(ge) 人賬戶當期結存1116億(yi) 元,累計結存達到了8426億(yi) 元。

  而賬戶資金沉澱過多,但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是醫保個(ge) 人賬戶遭受眾(zhong) 多詬病的重要原因。專(zhuan) 家認為(wei) ,在縱向個(ge) 人保障方麵,雖然個(ge) 人賬戶的資金一直有計入,但積累作用並不明顯,老年參保者累計結餘(yu) 較少,在門診費用保障作用有限。而在橫向風險分散方麵,個(ge) 人賬戶基金雖然總體(ti) 存在大量沉澱,但主要是年輕的、健康的人積累,這部分人群由於(yu) 看病需求較少,隻能讓這筆資金在賬戶中不斷累積。因此,建議未來可以進一步削減醫保個(ge) 人賬戶基金劃轉比例,控製和縮小醫保個(ge) 人賬戶規模。

  “弱化”個(ge) 人賬戶不會(hui) 損害保障水平

  對於(yu) 職工個(ge) 人而言,在本次意見實施後,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製,門診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支付比例從(cong) 50%起步,同時擴大了個(ge) 人賬戶的使用範圍,因此“弱化”後個(ge) 人賬戶不會(hui) 對職工的保障水平造成負麵影響,而實際上提高了保障水平。

  專(zhuan) 家認為(wei) ,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製是一個(ge) 醞釀很久的改革方向。在不增加企業(ye) 和職工負擔前提下,通過調整基金結構,完善支付方式,健全門診共濟製度,進一步發揮醫保價(jia) 值導向的戰略性購買(mai) 功能,引導醫療資源配置和醫患雙方行為(wei) ,可以推進醫療服務結構調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患者醫療負擔。

  以2019年職工醫保基金收入(統籌基金10005億(yi) 元,個(ge) 人賬戶5840億(yi) 元)為(wei) 基數粗略估算,改革後統籌基金將會(hui) 增加2000億(yi) 元左右,這也就為(wei) 提高參保者保障水平、降低患者醫療負擔提供了可能。

  “之所以產(chan) 生建立門診統籌會(hui) ‘損害’參保人權益的說法,實際是對個(ge) 人賬戶資金屬性的誤讀。”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震說,根據現行法律,個(ge) 人賬戶資金歸個(ge) 人使用,但性質仍是醫保基金、專(zhuan) 款專(zhuan) 用,而這次意見擴大了個(ge) 人賬戶的使用範圍。

  意見明確提出,個(ge) 人賬戶主要用於(yu) 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nei) 自付費用。可以用於(yu) 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ge) 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mai) 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ge) 人負擔的費用。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探索個(ge) 人賬戶用於(yu) 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ge) 人繳費。

  清華大學醫療服務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對記者表示,醫療保險本質是社會(hui) 互濟,未來個(ge) 人賬戶使用範圍擴大,有助於(yu) 加強家庭互濟,“一人參保保全家”。不僅(jin) 如此,本次意見在“弱化”個(ge) 人賬戶的同時,建立了門診共濟保障機製,符合老百姓的需要,是與(yu) 時俱進的政策調整。(記者 李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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