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事業踐行新發展理念邁出堅實的一步
發稿時間:2022-04-08 10:33:22
習(xi) 近平主席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hui) 上指出:“網信事業(ye) 代表著新的生產(chan) 力、新的發展方向,應該也能夠在踐行新發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網信事業(ye) 要發展,必須貫徹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為(wei) 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務,讓億(yi) 萬(wan) 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
5月9日,國家網信辦公布了自5月2日起會(hui) 同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北京市有關(guan) 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百度公司後,集中圍繞百度搜索在“魏則西事件”中存在的問題、搜索競價(jia) 排名機製存在的缺陷進行調查取證得出的結果,明確指出百度搜索相關(guan) 關(guan) 鍵詞競價(jia) 排名結果客觀上對魏則西選擇就醫產(chan) 生了影響,百度競價(jia) 排名機製存在付費競價(jia) 權重過高、商業(ye) 推廣標識不清等問題,影響了搜索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容易誤導網民,必須立即整改。這是網信辦基於(yu) 維護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企業(ye) 健康成長的目標,遵循依法治國、為(wei) 人民服務的理念做出的決(jue) 定。這也是網信事業(ye) 在踐行新發展觀上邁出的堅實一步。
無論是對中國的網信事業(ye) 、中國的搜索引擎市場,還是對百度公司來說,這一結果的出台,都不是結束。我們(men) 必須要吸取教訓,建立充分體(ti) 現人民性、符合信息技術內(nei) 生規律和全球化時代信息革命要求的監管體(ti) 係。
治大國若烹小鮮,如何在此過程中兼顧發展與(yu) 公平,如何在保護和維護民眾(zhong) 合法權益與(yu) 培育和鼓勵企業(ye) 發展之間找到恰如其分的定位,如何在線上信息規製與(yu) 線下實體(ti) 管理之間建立有效的互動,是政府部門、企業(ye) 、社會(hui) ,包括每個(ge) 網民在內(nei) ,都需要為(wei) 之努力和奮鬥的目標。
從(cong) 全球看,競價(jia) 排名是全球互聯網搜索企業(ye) 常見的一種盈利模式,搜索引擎企業(ye) 憑借這種盈利模式獲取正常的商業(ye) 利益,是市場經濟環境下客觀存在的現實。同時,規製這種盈利模式的適用範圍和方式,以各種有效的機製確保企業(ye) 在追逐商業(ye) 利益的同時不損害公共利益,避免個(ge) 人利益受到損失,是政府、社會(hui) 各方力量努力追求實現的目標。在此過程中,構建有效的監督機製而不是將希望寄托在企業(ye) 道德基因的覺醒上,是政府基本的政策取向。
關(guan) 於(yu) “魏則西事件”,有學者明確指出,要增強互聯網企業(ye) 的社會(hui) 責任意識,必須從(cong) 市場結構、公司治理體(ti) 係、企業(ye) 文化建設等多方麵入手。健全企業(ye) 競爭(zheng) 機製、避免企業(ye) 濫用優(you) 勢地位。同時還要完善治理結構,製定社會(hui) 責任標準,以更具可操作性的方式實施評估和監管,培育企業(ye) 文化,加強行業(ye) 自律。從(cong) 學者的建議可以看出,必須以攻堅戰役的決(jue) 心、恒心,來取得治理搜索引擎市場的最終勝利。
5月9日出台的調查結果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開始,如通告中所指出的,後續更多的工作將通過完善各項法規深度展開,如“國家網信辦將於(yu) 近期在全國開展搜索服務專(zhuan) 項治理,加快出台《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促進搜索服務管理的法治化、規範化”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快出台《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
從(cong) 現在開始到本月底,以及從(cong) 月底到上述兩(liang) 個(ge) 法規出台之前,是兩(liang) 個(ge) 值得觀察的窗口期:
首先,可以觀察相關(guan) 互聯網企業(ye) 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實質性變革搜索結果的呈現方式。這種變革不是通過玩弄文字和技術手段“蒙混過關(guan) ”。而是展現出願意承擔社會(hui) 責任與(yu) 網民期待的實質性舉(ju) 措,在有效區分廣告、推廣以及其他信息之間做出符合行業(ye) 領軍(jun) 企業(ye) 地位的改進。
其次,可以觀察相關(guan) 互聯網企業(ye) 的戰略決(jue) 策層具有多少敏銳度和戰略決(jue) 斷力,是否願意把握有限的窗口期,主動在公司盈利模式、治理結構和企業(ye) 文化建設上做出更多實質性的變革,真正將挑戰轉化為(wei) 公司變革與(yu) 進步的動力,做積極承擔社會(hui) 責任的企業(ye) 。
再次,可以觀察相關(guan) 互聯網企業(ye) 是否願意真正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構建更加有效的信息識別體(ti) 係,願意為(wei) 了社會(hui) 責任承擔更多的商業(ye) 成本。
無論窗口期結束之後相關(guan) 涉事企業(ye) 能夠做到哪一步,以人民性為(wei) 宗旨,努力造福人民的中國網信事業(ye) 不會(hui) 因此停下腳步。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已經在4·19講話中語重心長的指出:“一個(ge) 企業(ye) 既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也有社會(hui) 責任、道德責任。企業(ye) 做得越大,社會(hui) 責任、道德責任就越大,公眾(zhong) 對企業(ye) 這方麵的要求也就越高。”“辦網站的不能一味追求點擊率,開網店的要防範假冒偽(wei) 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為(wei) 謠言擴散器,做搜索的不能僅(jin) 以給錢的多少作為(wei) 排位的標準。希望廣大互聯網企業(ye) 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統一,在自身發展的同時,飲水思源,回報社會(hui) ,造福人民。”以社會(hui) 發展的客觀現實和要求來說,除了對互聯網相關(guan) 企業(ye) 寄予希望之外。切實提升相關(guan) 政府部門在信息時代的治理能力,以法律、政策等相關(guan) 手段,適當矯正那些不願符合期望或者繼續心存僥(jiao) 幸的企業(ye) ,也是題中應有之意。■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