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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是如何進行職業教育的

發稿時間:2020-08-28 10:34:5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姚永明

  德國是世界公認的製造業(ye) 強國,工匠精神在德國得到很好的傳(chuan) 承與(yu) 發展,這與(yu) 德國一直高度重視職業(ye) 教育密不可分。

  概況與(yu) 基本模式

  德國教育的基本結構。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ye) 教育和繼續教育,是德國教育的四個(ge) 基本層次。按照憲法規定,各聯邦州享有文化主權。也就是說,各種類型的學校教育都屬於(yu) 州文教部的管理權限。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一般由國家興(xing) 辦,是州一級的國家設施。高校在聯邦基本法規定的範圍內(nei) 自己管理學校,州政府及文教部對高等學校行使監督權。德國的繼續教育複雜多樣,政府、社會(hui) 、團體(ti) 和個(ge) 人競相參與(yu) ,繼續教育在德國真正成為(wei) 全社會(hui) 積極參與(yu) 的終身教育。

  德國職業(ye) 教育的基本模式。雙元製職業(ye) 教育是德國職業(ye) 教育的基本模式。所謂雙元製職業(ye) 教育,是指學生在企業(ye) 接受實踐技能培訓和在學校接受理論培養(yang) 相結合的職業(ye) 教育形式。它不同於(yu) 學校製形式,可以稱為(wei) 部分學校製職業(ye) 教育形式。接受雙元製培訓的學生,一般必須具備主體(ti) 中學或實科中學(相當於(yu) 我國的初中)畢業(ye) 證書(shu) ,之後,自己或通過勞動局的職業(ye) 介紹中心選擇一家企業(ye) ,按照有關(guan) 法律的規定同企業(ye) 簽訂培訓合同,得到一個(ge) 培訓位置,然後再到相關(guan) 的職業(ye) 學校登記取得理論學習(xi) 資格。這樣就成為(wei) 一個(ge) 雙元製職業(ye) 教育模式下的學生,具備雙重身份:在學校是學生,在企業(ye) 是學徒工。學生有兩(liang) 個(ge) 學習(xi) 受訓地點:培訓企業(ye) 和職業(ye) 學校。近年來,在德國又出現了第三種培訓形式,即跨企業(ye) 培訓。學生在接受企業(ye) 培訓和學校教育的同時,每年抽出一定時間,到跨企業(ye) 培訓中心接受集中培訓,作為(wei) 對企業(ye) 培訓的補充和強化。

  管理機構與(yu) 經費投入

  德國職業(ye) 教育有層次分明的管理主體(ti) ,形成責權明晰、各司其職的職業(ye) 教育體(ti) 係。

  聯邦級主體(ti) 。聯邦教育研究部和相關(guan) 的聯邦專(zhuan) 業(ye) 部,如聯邦經濟與(yu) 勞動部,是職業(ye) 教育立法與(yu) 協調的主管部門。1970年成立的聯邦職業(ye) 教育研究所,則是協助聯邦教育與(yu) 研究部解決(jue) 關(guan) 於(yu) 職業(ye) 教育根本性與(yu) 全局性問題而設立的聯邦級職業(ye) 教育的決(jue) 策谘詢與(yu) 科學研究機構。

  州級主體(ti) 。州文教部以及由雇主、雇員及州政府代表組成的州職業(ye) 教育委員會(hui) 。各州教育的協調機構為(wei) 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hui) 議,該委員會(hui) 下設職業(ye) 教育委員會(hui) 。

  地區級主體(ti) 。行業(ye) 協會(hui) ,包括工商行業(ye) 協會(hui) 、手工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農(nong) 業(ye) 協會(hui) 、律師協會(hui) 、醫生協會(hui) 等經濟組織,是德國職業(ye) 教育最重要的自我管理機構,有8項重要職責:認定教育企業(ye) 資質、審查管理教育合同、組織實施結業(ye) 考試、修訂審批教育期限、建立專(zhuan) 業(ye) 決(jue) 策機構、調解仲裁教育糾紛、谘詢監督教育過程、製定頒布教育規章。

  德國職業(ye) 教育的經費投入以企業(ye) 為(wei) 主,國家為(wei) 輔。企業(ye) 投入大約占65%—75%,政府投入占35%—25%。

  體(ti) 係結構

  根據2005年4月1日頒布並生效的新《聯邦職業(ye) 教育法》,職業(ye) 教育包括職業(ye) 準備教育、職業(ye) 教育、職業(ye) 進修教育以及職業(ye) 改行教育。

  職業(ye) 準備教育的目標,是通過傳(chuan) 授獲取職業(ye) 行動能力的基礎內(nei) 容,從(cong) 而具備接受國家認可的教育職業(ye) 的職業(ye) 教育的資格;職業(ye) 教育旨在針對不斷變化的勞動環境、通過規範的教育過程傳(chuan) 授從(cong) 事合格的職業(ye) 活動必需的職業(ye) 技能、知識和能力(職業(ye) 行動能力),並獲得必要的職業(ye) 經驗;職業(ye) 進修教育應提供保持、適應或擴展職業(ye) 行動能力及職業(ye) 升遷的可能性;職業(ye) 改行教育應傳(chuan) 授從(cong) 事另一種職業(ye) 的能力。

  德國《聯邦職業(ye) 教育法》僅(jin) 規範相當於(yu) 高中階段的雙元製職業(ye) 教育的企業(ye) 部分。從(cong) 層次上看,德國職業(ye) 教育以中等職業(ye) 教育為(wei) 主,16—19歲年齡組的青年接受職業(ye) 教育者超過70%,但20世紀70年代以來雙元製職業(ye) 教育逐漸向高等教育延伸,出現了采用雙元製模式的職業(ye) 學院及部分專(zhuan) 科大學,可納入高等職業(ye) 教育範疇。從(cong) 內(nei) 容上看,德國職業(ye) 教育既包括職前的職業(ye) 教育(職業(ye) 教育的預備教育、職業(ye) 教育),又包括職後的職業(ye) 教育(職業(ye) 進修教育、職業(ye) 改行教育)。

  教學內(nei) 容與(yu) 考核辦法

  在教學內(nei) 容上,雙元製職業(ye) 教育按照企業(ye) 和學校的不同特點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業(ye) 的培訓按照聯邦教科部和有關(guan) 專(zhuan) 業(ye) 部共同頒布的培訓條例進行。德國經濟部公布了國家承認的培訓職業(ye) 有93個(ge) 職業(ye) 大類的371個(ge) 職業(ye) 。各專(zhuan) 業(ye) 部分別製定相關(guan) 職業(ye) 類別的培訓條例,包括教育內(nei) 容、時間安排以及考核辦法等,並會(hui) 同聯邦教科部共同頒布實施。各培訓企業(ye) 根據培訓條例和本企業(ye) 的特點製定具體(ti) 的培訓計劃並付諸實施。職業(ye) 學校的教學內(nei) 容由各州文教部製定。它的任務是在服從(cong) 企業(ye) 培訓要求的前提下實施普通和專(zhuan) 業(ye) 教育,深化企業(ye) 培訓中的專(zhuan) 業(ye) 理論。

  在考核辦法上,雙元製職業(ye) 教育的考核、成績認定及證書(shu) 發放由各行業(ye) 協會(hui) 負責。考核分為(wei) 中間考核和結業(ye) 考核兩(liang) 種,從(cong) 考核內(nei) 容上分為(wei) 書(shu) 麵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兩(liang) 種。通過考核的學徒工可以得到國家承認的崗位資格證書(shu) ,成為(wei) 該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教育形式與(yu) 主要特點

  同生產(chan) 緊密結合。雙元製職業(ye) 教育形式下的學生大部分時間在企業(ye) 進行實踐操作技能培訓,而且所接受的是企業(ye) 目前使用的設備和技術,培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產(chan) 性勞動的方式進行,從(cong) 而減少了費用並提高了學習(xi) 的目的性,這樣有利於(yu) 學生在培訓結束後隨即投入工作。

  企業(ye) 廣泛參與(yu) 。大企業(ye) 多數擁有自己的培訓基地和人員。沒有能力單獨按照培訓章程提供全麵和多樣化的職業(ye) 培訓的中小企業(ye) ,也能通過跨企業(ye) 的培訓和學校工廠的補充訓練或者委托其他企業(ye) 代為(wei) 培訓等方法參與(yu) 職業(ye) 教育。

  互通式的各類教育形式。德國各類教育形式之間的隨時分流是一個(ge) 顯著特點。在基礎教育結束後的每一個(ge) 階段,學生都可以從(cong) 普通學校轉入職業(ye) 學校。接受了雙元製職業(ye) 培訓的學生,也可以在經過一定時間的文化課補習(xi) 後進入高等院校學習(xi) 。近年來,有許多已取得大學入學資格的普通教育畢業(ye) 生也從(cong) 頭接受雙元製職業(ye) 培訓,力求在大學之前獲得一定的職業(ye) 經曆和經驗。

  培訓與(yu) 考核相分離。這種考核辦法,體(ti) 現了公平的原則,使崗位證書(shu) 更具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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