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分配製度理論的創新發展
發稿時間:2020-08-27 13:58:49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陳宗勝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將“按勞分配為(wei) 主體(ti)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納入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反映了新時代我們(men) 黨(dang) 對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認識的深化,是對社會(hui) 主義(yi) 分配製度理論的創新發展。
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國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ti) 係的一個(ge) 顯著優(you) 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實踐表明,“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的政策思路和收入分配體(ti) 製改革舉(ju) 措,符合經濟發展中收入差別變動規律,在推動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的同時,避免了收入分配兩(liang) 極分化。2008年前後,我國居民總體(ti) 收入差距程度已越過最高點進入緩慢下降階段,收入差距趨於(yu) 縮小。發揮這一顯著製度優(you) 勢,有利於(yu) 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我國實行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製製度,決(jue) 定了在收入分配領域必然實行按勞分配為(wei) 主體(ti)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在國有製和集體(ti) 所有製中,全體(ti) 人民和集體(ti) 共同占有生產(chan) 資料和生產(chan) 成果,勞動者通過付出自己的勞動直接與(yu) 生產(chan) 資料結合並獲取相應收入。因此,公有製經濟中必然實行按勞動貢獻取得收入的分配製度,公有製經濟的主體(ti) 地位決(jue) 定了按勞分配的主體(ti) 地位。《決(jue) 定》強調堅持按勞分配為(wei) 主體(ti)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強調多勞多得,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具有現實針對性和重要的理論、實踐意義(yi) ,必將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從(cong) 而進一步激發經濟發展動力。
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hui) 分工深化,參與(yu) 社會(hui) 生產(chan) 的生產(chan) 要素內(nei) 容在擴大、貢獻在增加。例如,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產(chan) 業(ye) 迅速發展,知識、數據的生產(chan) 、積累、整合和分析等越來越受到重視。因此,《決(jue) 定》在重申以往確定的勞動、資本、土地、技術、管理等生產(chan) 要素之外,增加了一些新階段推動經濟發展的新生產(chan) 要素,如知識、數據等。明確知識和數據等新生產(chan) 要素的掌握和使用者按貢獻取得相應報酬,實際上是對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發展中經過實踐證明有效可行的做法予以製度化,將進一步激發社會(hui) 創新創造熱情,推動建設學習(xi) 型社會(hui) 、創新型國家,促進經濟發展新動能不斷壯大。
隨著經濟發展階段提升和收入水平提高,我國有了更好的條件和基礎加大再分配力度、發展慈善等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更好展現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優(you) 越性。實現到2020年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目標,需要更多運用轉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因此,要健全以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等為(wei) 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製,強化稅收調節,完善直接稅製度並逐步提高其比重。同時,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力量通過民間捐贈、慈善事業(ye) 、誌願行動等方式濟困扶弱。
我國城鄉(xiang) 、區域、產(chan) 業(ye) 間的收入差距,構成總體(ti) 收入差距的主體(ti) 部分。比如,城鄉(xiang) 之間的收入差距占總體(ti) 收入差距的50%以上。城鄉(xiang) 、區域、產(chan) 業(ye) 間的收入差距,實際上是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結果,是發展差距的直接反映。因此,要促進經濟平衡發展,從(cong) 解決(jue) 城鄉(xiang) 、區域及產(chan) 業(ye) 間的發展不平衡問題入手,改善收入分配狀況。《決(jue) 定》提出,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完善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優(you) 先發展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製度政策,健全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體(ti) 製機製;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機製,形成主體(ti) 功能明顯、優(you) 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健全推動發展先進製造業(ye) 、振興(xing) 實體(ti) 經濟的體(ti) 製機製。加強這些方麵的製度建設,有助於(yu) 更好促進城鄉(xiang) 、區域、產(chan) 業(ye) 間平衡發展,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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