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賬本”更陽光 財政政策更有為
發稿時間:2020-08-26 14:04:51 來源:經濟日報
日前,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修訂有什麽(me) 重要意義(yi) ?在製度建設方麵有哪些亮點?
提供實際操作“路線圖”
預算製度是財稅製度的重要內(nei) 容。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jue) 定》,增強了預算的完整性、科學性和透明度。作為(wei) 預算法重要配套法規的《條例》如何修訂一直備受關(guan) 注。
“預算法修訂實施後,預算管理在諸多方麵有了重大突破,1995年發布的預算法實施條例已經不適應預算改革形勢,需要有新的預算法實施條例配套。”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誌勇說。
據悉,《條例》修訂的主要原則,一是體(ti) 現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的成果,將預算法實施後出台的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預算管理製度改革等有關(guan) 規定法治化;二是細化明確預算法有關(guan) 規定,對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事項作出具體(ti) 規定;三是滿足預算管理實際需要,根據近年來的實踐對預算收支範圍、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zhai) 務等事項作出相應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wei) ,《條例》把預算法的理念和製度細化、實化,使之更有可操作性,並在法律授權空間內(nei) 作出一係列規定,有利於(yu) 更好貫徹落實預算法,進一步推動預算管理製度改革,建立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製度,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收支行為(wei) 。
“《條例》為(wei) 進一步落實預算法、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提供了實際操作的‘路線圖’。全口徑預算管理、地方政府債(zhai) 務管理、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管理、預算信息公開、預算績效管理等有了更加細致的操作指南,從(cong) 而促進財稅體(ti) 製改革,推動現代財政製度完善。”楊誌勇說。
信息公開力度加大
此次修訂《條例》,在進一步明確政府預算收支範圍和編製內(nei) 容、規範部門預算管理等諸多方麵,均對預算法有關(guan) 規定進行了細化,作出重要規定。
《條例》對預算編製作了細化規定。比如,明確財政部於(yu) 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編製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ti) 事項,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於(yu) 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區域編製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ti) 事項。司法部、財政部負責人表示,這些規定有利於(yu) 更好地規範預算編製,確保預算編製工作順利進行。
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是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我國為(wei) 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條例》統一了部門預算管理口徑,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規定各部門預算應當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給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所有預算資金。同時,明確部門預算收支範圍、完善項目支出管理方式。
值得關(guan) 注的是,《條例》從(cong) 多個(ge) 方麵細化了預算法關(guan) 於(yu) 預算公開的內(nei) 容。比如,細化轉移支付公開內(nei) 容,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hui) 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向社會(hui) 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明確政府債(zhai) 務、機關(guan) 運行經費、政府采購、財政專(zhuan) 戶資金等需要按規定向社會(hui) 公開,細化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決(jue) 算公開內(nei) 容。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財政資金取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政府要詳細曬出‘賬本’,接受全社會(hui) 監督。《條例》進一步加大預算信息公開力度,增強預算透明度,相關(guan) 規定更加具體(ti) 、明確,有利於(yu) 促進透明政府、廉潔政府建設。”施正文表示。
為(wei) 規範轉移支付製度,《條例》從(cong) 多個(ge) 方麵進行規定,比如,明確一般性轉移支付範圍,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財力補助,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同時,建立健全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製,規範轉移支付預算下達。
地方政府債(zhai) 務管理一直受到社會(hui) 各界高度關(guan) 注。預算法對地方政府債(zhai) 務管理作出比較全麵的規定,《條例》細化地方政府債(zhai) 務餘(yu) 額限額管理,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zhai) 務限額由財政部在經全國人大或者其常委會(hui) 批準的總限額內(nei) ,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地方政府債(zhai) 務餘(yu) 額不得突破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同時,《條例》完善了地方政府債(zhai) 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製。
財政政策助力“六穩”“六保”
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nei) 在要求。在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製度方麵,《條例》規定預算執行中政府財政部門組織和指導預算資金績效監控、績效評價(jia) ;各部門、各單位實施績效監控,定期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績效評價(jia) 報告。
《條例》公布施行對積極有為(wei) 的財政政策有哪些促進作用?對此,司法部、財政部負責人表示,《條例》有利於(yu)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對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進度、加快轉移支付預算資金下達等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規定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多征、提前征收、減征、免征、緩征或者退還預算收入的,責令改正,防範地方征收“過頭稅”。
同時,《條例》對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作出規定,進一步構建了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健全了預算績效管理製度,強化了預算績效管理監督和約束,有利於(yu) 各級財政進一步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預算管理不僅(jin) 是政府部門的事情,還與(yu) 社會(hui) 、民生息息相關(guan) ,建議加強對《條例》的宣傳(chuan) 、解讀。同時,要把預算法及《條例》有關(guan) 規定,進一步細化為(wei) 具體(ti) 的操作辦法或法規規章,形成科學完備的預算法律規範體(ti) 係,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施正文說。(記者 曾金華 李萬(wan)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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