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誌就《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8-10 13:23:46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2020年7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負責同誌就《實施方案》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強汙水、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當前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仍存在短板和弱項,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轉運體(ti) 係仍不健全,焚燒處理占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比重依舊偏低。為(wei) 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加快補齊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短板弱項,國家發展改革委會(hui) 同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研究製定了《實施方案》。
問:請您介紹一下《實施方案》的主要內(nei) 容。
答:《實施方案》共包括總體(ti) 要求、實施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部分。針對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短板弱項,《實施方案》提出了四方麵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ti) 係。對國務院辦公廳《生活垃圾分類製度實施方案》明確的46個(ge) 重點城市,要求到2023年全麵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ti) 係。鼓勵具備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建成與(yu) 生活垃圾清運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ti) 係。推動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態文明試驗區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二是大力提升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實施方案》提出全麵推進焚燒處理能力建設,在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wei) 主的垃圾處理方式,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生活垃圾日清運量不足300噸的地區探索開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試點。鼓勵跨區域建設焚燒處理設施。開展既有焚燒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統籌建設焚燒飛灰處置設施。
三是合理規劃填埋場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場剩餘(yu) 庫容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填埋場建設。原則上地級以上城市以及具備焚燒處理能力的縣(市、區),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將主要作為(wei) 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應急保障設施使用。
四是因地製宜推進廚餘(yu) 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且具備條件的地區,加快補齊廚餘(yu) 垃圾處理能力短板;尚未出台垃圾分類法規的地區,以及廚餘(yu) 垃圾資源化產(chan) 品缺乏消納途徑的地區,廚餘(yu) 垃圾可納入焚燒處理設施統籌處理。
問:請您介紹一下《實施方案》如何抓好落實。
答:為(wei) 指導各地認真落實《實施方案》相關(guan) 要求,《實施方案》提出了四個(ge) 方麵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各地目標責任。要求各地對現有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短板弱項進行摸查,梳理設施建設需求,明確建設目標和建設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各項目標責任。
二是明確對設施建設給予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通過中央預算內(nei) 投資、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綠色債(zhai) 券等方式對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給予適當支持。同時要求各地積極利用現有綠色金融政策,創新融資模式,引導社會(hui) 資本和中央企業(ye) 參與(yu) 設施建設。
三是完善收費機製。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產(chan) 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製度,合理製定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同時鼓勵各地實行差別化收費製度,倒逼生活垃圾減量。
四是引導公眾(zhong) 參與(yu) 垃圾分類和處理。強調各地區要積極宣傳(chuan) 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工作,多渠道持續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引導居民養(yang) 成垃圾分類習(xi) 慣。要求具備條件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要逐步向社會(hui) 開放,接受公眾(zhong) 參觀。
五是要求各地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地區發展改革部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製,按職責細化工作舉(ju) 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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