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覆蓋範圍將適度擴大 低收入家庭有了明確界定
發稿時間:2020-08-03 14:00:25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從(cong) 民政部獲悉:近期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製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圍”。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通知》中還明確提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於(yu) 當地城鄉(xiang) 低保標準,但低於(yu) 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chan) 符合當地相關(guan) 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
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複工、連續三個(ge) 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ye) 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nong) 民工等未參保失業(ye) 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lin) 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guan) 。
通知還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cong) 16周歲放寬至18周歲,由此,符合“三無”條件的16至18周歲未成年人將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範圍。(記者 李昌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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