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用管理仍有諸多應用空間
發稿時間:2020-07-20 11:32:30 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生態環境部對一批環評機構和個(ge) 人作出處罰,有的被失信記分,有的被限期整改。其中,江蘇省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環評單位被長期列入“黑名單”。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涉嫌抄襲事件中的環評人員徐某某也被列入“黑名單”。
這是2019年11月1日環境影響評價(jia) 信用平台(以下簡稱信用平台)啟用後,生態環境部首次公開列入限期整改名單和環境影響評價(jia) 失信“黑名單”。這一做法,是在全國範圍內(nei) 對潛在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有效震懾,將倒逼環境影響企業(ye) 和環境技術服務機構遵守法律法規規定,開展規範化管理。當前,我國處於(yu) 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的轉型期,政府監管的作用在強化,市場機製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節作用也越發顯著。企業(ye) 環境信用管理,於(yu) 政府而言,是促進企業(ye) 綠色發展轉型、實現美麗(li) 中國建設目標的行政管理手段,對企業(ye) 來說,則是一個(ge) 市場化調控措施。
為(wei) 推動企業(ye) 環境信用管理工作,2013年,原環境保護部等聯合印發《企業(ye) 環境信用評價(jia) 辦法(試行)》,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也明確要求“健全環保信用評價(jia) ”。在各地環境信用管理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國辦在2018年發布的相關(guan) 文件中指出,要將企業(ye) 環境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依法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向社會(hui) 公示,並提出建立跨部門聯合獎懲機製。今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guan) 於(yu)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的指導意見》,要求到2025年,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ti) 係、企業(ye) 責任體(ti) 係、全民行動體(ti) 係、監管體(ti) 係、市場體(ti) 係、信用體(ti) 係、法律法規政策體(ti) 係。可以預見,隨著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的不斷深入,環境信用體(ti) 係在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中的作用會(hui) 越來越重要。
如何進一步推動環境信用體(ti) 係依法科學、精準構建,筆者認為(wei) ,要做好以下幾方麵的工作。
一是針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生態環境影響的企業(ye) ,從(cong) 規劃遵守、環境影響評價(jia) 、“三同時”驗收、許可證申領、排放許可要求遵守、環境信息公開等環節,分類規定環境影響企業(ye) 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從(cong) 技術服務報告的編製、人員職業(ye) 規範的遵守、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等方麵,分類規定環境技術服務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從(cong) 而全麵係統並分級分類地構建環境失信“黑名單”的入選情形。
二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環境保護專(zhuan) 項督察、環境執法監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主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wei) ,並通過信用管理警示違法違規行為(wei) 。
三是發揮科技創新在環境信用管理中的作用。針對目前易造假、難監管、難執法等問題,大力發展智慧環保,通過大數據、雲(yun) 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及時發現違法並及時提醒執法部門開展執法監察,克服執法人員現場執法的人情因素。
四是完善企業(ye) 強製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製度和在線監測製度,為(wei) 環境信用管理奠定數據庫基礎。對於(yu) 數據造假的,建議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
五是依據信用評價(jia) 結果,采取差別化的激勵和獎懲措施,對企業(ye) 開展分級分類管理。對於(yu) 達到環境保護標準而且近3年沒有違法記錄的企業(ye) ,不再將其作為(wei) 環境執法和督察的重點,並在股票上市、金融貸款、保險費率、水電價(jia) 格等方麵自動獲得優(you) 惠政策。在秋冬季重汙染季節,環境信用企業(ye) 不再優(you) 先納入錯峰生產(chan) 名單。對於(yu) 不顧信用提示,違法違規引進環境失信企業(ye) 的,依法依規追責。此外,也要鼓勵公眾(zhong) 參與(yu) 環境信用管理製度的實施監督,讓企業(ye) 在強大的輿論監督和綠色采購政策麵前不能造假,也不敢造假。
(作者:常紀文,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yu) 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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