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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建築體現審美“高線”

發稿時間:2020-07-18 12:03:0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顧陽

  在城市化進程中,有關(guan) 城市與(yu) 建築風貌的討論從(cong) 未停止。“建築是城市的靈魂”已成社會(hui) 共識,但“建築的靈魂又是什麽(me) ”仍在一次次拷問著各地城市管理者。現實中,個(ge) 別地方爭(zheng) 相“比高”的摩天大樓成為(wei) 很多城市發展的“臉麵”,一些所謂“新、奇、特”的建築物也異化為(wei) 不少城市的“標簽”。

  正因如此,前不久,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城市與(yu) 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引發廣泛關(guan) 注。文件的一大亮點在於(yu) 旗幟鮮明地強調了新時期的建築方針——適用、經濟、綠色、美觀。這種高度概括,折射著城市治理理念之變。

  城市與(yu) 建築風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內(nei) 質精神的有機統一,是城市文化素質的直接體(ti) 現。這一特殊屬性,決(jue) 定了業(ye) 主有錢也不能任性,特別是在涉及公共服務的一些超大體(ti) 量公共建築、城市安全的超高層地標建築,以及事關(guan) 曆史自然文化的保護傳(chuan) 承等重點地段建築,都必須遵循上述方針。此外,文件還明確了“不拆除曆史建築、不拆傳(chuan) 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的底線,負麵“清單”之外則均交給市場決(jue) 定。

  建築工程投入巨大,一旦建成再做拆改可謂勞民傷(shang) 財。對此,文件強調要完善設計規範和管理製度,從(cong) 方案設計一開始就強化監管審核,強化城市設計對建築的指導約束,確保建築物在形體(ti) 、色彩、體(ti) 量、高度和空間環境等方麵符合城市設計要求,避免出現所謂的“木已成舟”現象,最大程度地維護公共利益。

  城市和公共建築一旦建成,即成為(wei) 一個(ge) 公共產(chan) 品,其風貌品質不能由少數人的喜好來決(jue) 定,更不能罔顧公眾(zhong) 感受。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城市總建築師製度,從(cong) 製度層麵確立了城市與(yu) 建築物風貌管控的科學性、有效性,從(cong) 而讓專(zhuan) 業(ye) 的力量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建築是城市文化傳(chuan) 承的載體(ti) 之一,加強城市與(yu) 建築風貌管理,告別“貪大、媚洋、求怪”,既要守住保護和傳(chuan) 承的底線,也要邁向體(ti) 現時代審美的“高線”,唯此才能讓我們(men) 的城市變得更加美麗(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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