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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監察、巡視與采風

發稿時間:2020-07-08 18:52:37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陳長魁

  在信息不發達的中國古代,中央政府會(hui) 想盡辦法加強與(yu) 地方的聯係。中央與(yu) 地方本為(wei) 一體(ti) ,兩(liang) 者關(guan) 係密切,地方是中央的行政基礎,中央需要統籌全局。因雙方視野不同,因此在照顧全國各地尤其偏遠地方會(hui) 有天然的困難。中國古代從(cong) 上至下的行政係統是中央管理地方最重要的途徑,除此之外,還有多種手段與(yu) 方法。

  監察

  最初,中央巡視地方官員均是臨(lin) 時設置,沒有形成完善的製度和體(ti) 係,事畢即回,向君主複命。秦以後,在臨(lin) 時巡視的基礎上,曆代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監察製度,“監察”二字最能體(ti) 現其本來的職責,監是監督,中央對地方官員的所作所為(wei) 進行監督、督促,利用中央的權威震懾地方官員,防止及懲罰其貪汙、不作為(wei) 等行為(wei) 。察是察訪,中央需要及時了解地方的情況,如水旱、地震等自然災害、地方發生疾疫等涉及地方民眾(zhong) 生計的重大事件,地方沒有足夠力量處置,甚至隱瞞。

  秦代每郡設監禦史。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國為(wei) 十三部州,設刺史一人,部州為(wei) 監察區,負責監察所在部州的郡國。這是一種在西漢正常行政體(ti) 製——郡國並行製外另設的一種監察體(ti) 製,主要監察各地強宗豪右和二千石官員,以中央規定的六條內(nei) 容為(wei) 監察事項。隨著權力逐漸擴張,刺史逐漸向行政官轉變。到王莽新朝改革時,州牧正式成為(wei) 地方行政長官,並沿用至東(dong) 漢,行政、軍(jun) 事、司法等權力握於(yu) 一人之手,導致東(dong) 漢末年群雄割據,劉璋、劉焉以益州刺史而割據四川、重慶,劉表以荊州刺史占據長江中遊廣大地區,袁紹占領冀州、青州、並州、幽州,幾乎統一了北方。隋唐時期,刺史或太守均為(wei) 地方最高行政長官。

  監察職能則由其他官員承擔。唐太宗貞觀元年,按照山川形便分天下為(wei) 十道,長官稱為(wei) 按察使,主要監察州縣官吏的工作。開元二十一年分為(wei) 十五道,每道置采訪處置使,檢察非法,如漢刺史。又於(yu) 邊境置節度、經略使。采訪處置使的職權甚重,除變革舊製須預先申報朝廷求得批準外,其餘(yu) 諸如罷免州刺史等事務,皆可自行處理,先行後奏,成為(wei) 爆發安史之亂(luan) 的原因之一,為(wei) 平定安史之亂(luan) ,唐代隻能更加倚重節度使,使得藩鎮割據成為(wei) 困擾唐後期150年的嚴(yan) 重問題。

  宋代地方官的監察,由通判負責。同時,皇帝還經常派遣轉運使、按察使、觀察使到各地去監察,這些都屬於(yu) 外任禦史。轉運使本來是管理財政的,但也兼任監察官吏。南宋時,地方監司官職權加重,安撫使稱帥臣,宰相外出巡事時,雖說是典州,亦必兼此職。後來在安撫使之上設宣撫、製置二使,不領州而位在諸路帥臣之上,成為(wei) 一路之長官。

  明清監察製度最為(wei) 完善,據《明史·職官誌二》所載:“在內(nei) 兩(liang) 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lin) 鄉(xiang) 、會(hui) 試及武舉(ju) ,巡視光祿,巡視倉(cang) 場,巡視內(nei) 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在外巡按,清軍(jun) ,提督學校。巡鹽,茶馬、巡漕、巡關(guan) 、儹運、印馬、屯田。師行則監軍(jun) 紀功,各以其事專(zhuan) 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ju) 劾尤專(zhuan) ,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lin) 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職責範圍遍布全國,總數110人,均為(wei) 正七品官。品級低,但權限廣,並直接向皇帝匯報,影響很大。

  監察製度是中國古代一項重要的政治製度,其製度設計有其合理性,曆代均有設置並逐漸完善。

  巡視

  在正式監察製度外,曆代統治者仍不斷派出專(zhuan) 使巡視地方。此類巡視均是因某事而臨(lin) 時差遣,是對監察製度的必要補充。

  早在堯舜時期,每5年率百官巡狩四方,考察所屬部落政績公德,形成“五載一巡狩”製度(《尚書(shu) ·堯典》)。夏朝至春秋,天子開始巡視四方,《禮記·王製》說:“天子五載一巡守,歲二月東(dong) 巡守,至於(yu) 岱宗;五月南巡守,至於(yu) 南嶽;八月西巡守,至於(yu) 西嶽;十月北巡守,至於(yu) 北嶽。”後世亦繼承下來,秦始皇、漢武帝都曾巡行天下。

  除天子巡狩外,派遣專(zhuan) 使代替君主巡視則是更加可行的普遍現象。齊景公時,司馬穰苴將兵扞燕晉之師,以“臣素卑賤,君擢之閭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權輕,願得君之寵臣、國之所尊以監軍(jun) ”。於(yu) 是齊景公讓寵臣莊賈往,因遲到而被司馬穰苴斬首示眾(zhong) 。這是古代監軍(jun) 的開始,起源原因和後代迥異,乃因將領希望借助君主代表增加威信。漢武帝雖然建立刺史製度,但仍會(hui) 臨(lin) 時性地派使者巡視地方,如宣帝元康四年(前62年)春正月,曾派中大夫強等12人循行天下,“察吏治得失”。曆代類似專(zhuan) 使數量眾(zhong) 多,此不贅述。

  “欽差”一詞出現在官銜中出現於(yu) 明代,如巡撫,官銜標準格式為(wei) “欽差巡撫某某等處地方都察院某某都禦史某某人”,表明巡撫屬於(yu) 皇帝欽差代表。從(cong) 明代巡撫產(chan) 生亦可看出其欽差性質,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命懿文太子巡撫陝西,明顯是臨(lin) 時差遣,事畢即回。宣德以後,巡撫成為(wei) 各省常設。到清代,巡撫成為(wei) 一省最高行政長官。而清代則出現專(zhuan) 門的“欽差大臣”製度,清代欽差使團包括欽差、欽差的隨帶屬員,以及欽差和隨員的家人,還有巡捕官。欽差由皇帝選派,隨帶司員多由欽差挑選,巡捕官由督撫選派,服務於(yu) 欽差大臣、負責執行欽差大臣各項命令。

  采風

  民間輿論也是中央政府特別重視、了解地方實況的一個(ge) 側(ce) 麵。

  采風是周代重要製度,亦稱采詩。何休著《春秋公羊傳(chuan) 解詁》記載周代有采詩製度,朝廷養(yang) 了一些孤寡老人,稱為(wei) “采詩官”,讓他們(men) 搖著木製的鈴鐺到民間去采集詩歌。然後把采集來的詩歌匯集到朝廷的樂(le) 官那裏,由樂(le) 官進行整理,朝廷也可以根據民間的詩歌來了解民情。《詩經》中《國風》部分就是從(cong) 民間采集來的,從(cong) 中可以看出約十五個(ge) 諸侯國民間生活,“故王者不出戶牖,盡知天下所苦”。《漢書(shu) ·藝文誌》記載:“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政也。”白居易有一首《采詩官》即是記此,“欲開壅蔽達人情,先向歌詩求諷刺”。

  後世采風逐漸失其本義(yi) ,變為(wei) 采集詩歌等文學素材。漢代設立樂(le) 府專(zhuan) 門負責從(cong) 民間收集詩歌,已經變為(wei) 專(zhuan) 門的文化機構。

  監察官員、專(zhuan) 使巡視、民間采風,是中國古代中央了解地方,加強與(yu) 地方聯係的三種重要途徑。派遣官員巡視地方是中國古代加強中央與(yu) 地方聯係的重要途徑,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加強對地方的管理,更多是及時準確了解各地的動態,可以更加迅速解決(jue) 地方存在的問題。自古以來即有中央官員巡視地方,由臨(lin) 時差遣逐漸形成製度,後世這種製度越來越完善。在監督製度外,曆代仍會(hui) 派遣各類官員巡視地方,了解民間疾苦,及時處置救災、救荒等任務,此類官員由皇帝直接派出,到清代形成固定的欽差大臣製度。民間輿論亦是中央了解地方的一個(ge) 側(ce) 麵,童謠、歌謠等以詩歌的形式表達民間的生活及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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