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7-03 13:39:27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1.《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義(yi) 是什麽(me) ?
近年來我國債(zhai) 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債(zhai) 券違約進入常態化階段。由於(yu) 我國債(zhai) 券違約曆史還比較短,過程中暴露出處置效率不高、處置周期長等問題。為(wei) 進一步落實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和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精神,加強資本市場製度建設、防範化解風險,去年以來,人民銀行會(hui) 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hui) 加快完善債(zhai) 券違約處置機製,共同製定本《通知》。建立完善的債(zhai) 券違約處置機製、提升違約處置效率,是防範化解債(zhai) 券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路徑之一,也是市場向縱深發展的必經之路。《通知》的發布是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債(zhai) 券違約處置機製、推動債(zhai) 券市場規則統一的一項重要製度安排,有利於(yu) 完善債(zhai) 券市場的基礎性製度,補齊市場發展短板,促進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2.《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一是明確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二是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等投資者保護製度,充分發揮受托管理人和債(zhai) 券持有人會(hui) 議製度在債(zhai) 券違約處置中的核心作用;三是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職責與(yu) 義(yi) 務,強化發行人契約精神,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明確中介機構責任;四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債(zhai) 券違約處置機製,提高處置效率;五是加強監管協調,加大債(zhai) 券市場統一執法力度。
3.《通知》重點完善債(zhai) 券違約處置中的哪些方麵?
一是明確債(zhai) 券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堅持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各方盡職盡責原則和平等自願原則。
二是夯實債(zhai) 券募集文件等契約基礎。《通知》聚焦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的信用屬性,進一步強化和細化契約約束,明確債(zhai) 券募集等發行文件應當包含受托管理人責任義(yi) 務、債(zhai) 券持有人會(hui) 議規則、違約處置機製等與(yu) 投資者密切權益相關(guan) 的重要事項,為(wei) 風險的處置端口前移和違約後順暢處置提供基礎。
三是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債(zhai) 券持有人製度。《通知》明確引入受托管理人製度,突出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同時鼓勵優(you) 化債(zhai) 券持有人會(hui) 議機製,提高持有人會(hui) 議效率,促進國內(nei) 債(zhai) 券投資者保護製度與(yu) 國際接軌。
四是豐(feng) 富市場化違約處置機製。《通知》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的前提下,探索為(wei) 發行人和投資人搭建市場化處置平台,進一步豐(feng) 富違約債(zhai) 券處置的手段和路徑。
五是強化債(zhai) 券違約的信息披露。充分發揮市場化約束機製作用,進一步強調發行人等信息披露義(yi) 務人在債(zhai) 券違約中的信息披露義(yi) 務,完善破產(chan) 階段的信息披露要求。
4.《通知》主要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哪些職責與(yu) 義(yi) 務?
第一,關(guan) 於(yu) 債(zhai) 券發行人。強化發行人的契約精神,明確發行人積極履行清償(chang) 責任的義(yi) 務,不得惡意逃廢債(zhai) 或蓄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嚴(yan) 格履行信息披露義(yi) 務。
第二,關(guan) 於(yu) 債(zhai) 券持有人。堅持投資者權益保護與(yu) 投資者風險意識提高並重。支持債(zhai) 券持有人充分利用集體(ti) 行動機製維護合法權益,明確發行人要公平、公正對待債(zhai) 券持有人。
第三,關(guan) 於(yu) 中介機構。在強化中介機構勤勉盡責的基礎上,推動主承銷商或受托管理人提高對存續期債(zhai) 券的信用風險評價(jia) 和管理能力,明確建立中介機構利益衝(chong) 突防範機製,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風險揭示能力,強化擔保、增信機構的履職責任。
第四,關(guan) 於(yu) 監管機構。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推進債(zhai) 券市場統一執法,加大對惡意逃廢債(zhai) 行為(wei) 的懲戒力度,推動完善市場自律管理,加快培育市場合格機構投資者。
5.能否介紹下人民銀行會(hui) 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hui) 在債(zhai) 券違約處置方麵已經開展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會(hui) 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hui) 積極發揮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部際協調機製作用,加快完善債(zhai) 券違約處置機製。一是推出到期違約債(zhai) 券轉讓機製,提高違約處置的透明度,促進市場對信用風險合理定價(jia) 。二是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製定債(zhai) 券違約處置的司法文件,暢通違約債(zhai) 券司法救濟渠道。三是加強監管協調,實施債(zhai) 券市場統一執法,推動跨市場執法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四是指導市場自律組織出台債(zhai) 券違約處置相關(guan) 自律指引,細化投資者保護安排。五是豐(feng) 富市場化處置手段,綜合利用多種市場化工具依法有序開展處置工作。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在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部際協調機製框架下,加快完善市場化、法治化的債(zhai) 券市場風險防範和處置機製,嚴(yan) 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wei) ,構建良好信用生態環境,維護債(zhai) 券市場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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