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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6-23 14:51:52   來源: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網站  

  2020年6月15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關(guan) 於(yu) 修改〈乘用車企業(ye) 平均燃料消耗量與(yu) 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jue) 定》(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令第53號,下稱《決(jue) 定》)。日前,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法規司、裝備工業(ye) 一司負責人就《決(jue) 定》的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積分辦法》發布以來實施情況如何?為(wei) 什麽(me) 要開展此次修改工作?

  答:為(wei) 促進汽車產(chan) 業(ye) 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原質檢總局等五部門,根據我國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實際需要,並充分借鑒國外管理經驗,於(yu) 2017年9月發布《乘用車企業(ye) 平均燃料消耗量與(yu) 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令第44號,下稱《積分辦法》)。《積分辦法》的實質是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製,形成促進節能與(yu) 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的市場化機製。《積分辦法》發布實施後,我們(men) 建立了積分管理平台,組織實施了2次積分交易,行業(ye) 企業(ye) 普遍加大研發投入、加快車型投放,產(chan) 品性能質量穩步提升,市場主體(ti) 活力充分激發,通過線上和線下溝通與(yu) 交易,促進了企業(ye) 間的交流與(yu) 合作,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2019年,我國新能源乘用車銷售106萬(wan) 輛,連續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業(ye) 平均油耗實際值達到5.5升/100公裏,較2016年下降10%以上。《積分辦法》的實施,有力促進了行業(ye) 技術創新和新能源汽車生產(chan) 推廣,基本實現了預期目標。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蓬勃發展,汽車與(yu) 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領域加速融合,我國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麵臨(lin) 的內(nei) 外部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積分辦法》實施過程中,也存在技術標準亟需更新、企業(ye) 在燃油汽車節能技術方麵投入不夠、積分交易市場供需不平衡等問題。為(wei) 適應產(chan) 業(ye) 發展新形勢,進一步優(you) 化管理機製,更好促進節能與(yu) 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我們(men) 於(yu) 2019年初啟動了《積分辦法》修改工作。

  問:《積分辦法》修改的工作過程是怎樣的?

  答:一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總結《積分辦法》實施經驗基礎上,委托研究機構對需要修改的條款進行了專(zhuan) 題研究,並進行行業(ye) 企業(ye) 調研,形成修改草稿。二是廣泛征求各方麵意見。商財政部、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4個(ge) 聯合發布部門後,先後2次公開征求社會(hui) 意見,書(shu) 麵征求各省(區、市)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意見,並向世貿組織進行了WTO/TBT通報。三是開展新冠肺炎疫情對《積分辦法》實施的影響評估,研究新增相關(guan) 條款,為(wei) 可能的政策調整留下接口。四是根據各方反饋的意見,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對《積分辦法》修改稿部分內(nei) 容進行了完善。

  問:此次《積分辦法》修改明確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確定這一要求的主要依據是什麽(me) ?

  答:按照《積分辦法》要求,此次修改明確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wei) 14%、16%、18%。該積分比例是在統籌考慮行業(ye) 正負積分基本平衡、滿足第五階段油耗標準和實現既定產(chan) 業(ye) 發展目標的基礎上,綜合測算得出的。按照該比例要求,基本能夠保障實現“到2025年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4.0升/百公裏、新能源汽車產(chan) 銷占比達到汽車總量20%”的規劃目標。同時,2021-2023年正負積分市場預計能夠保持供略大於(yu) 求,積分價(jia) 格客觀反映市場價(jia) 值。

  問:除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積分辦法》修改的主要內(nei) 容還有哪些?主要考慮是什麽(me) ?

  答:一是增加了引導傳(chuan) 統乘用車節能的措施。為(wei) 引導企業(ye) 加大節能技術研發投入,《決(jue) 定》對生產(chan) /供應低油耗車型的企業(ye) 在核算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時給予核算優(you) 惠,考慮到隨著油耗達標要求逐年加嚴(yan) ,符合低油耗標準的車型技術難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實際情況,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車型核算優(you) 惠力度,從(cong) 0.5倍、0.3倍逐步過渡到0.2倍。二是完善了新能源汽車積分靈活性措施。為(wei) 降低積分供需失衡風險、保障積分價(jia) 格,《決(jue) 定》建立了企業(ye) 傳(chuan) 統能源乘用車節能水平與(yu) 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結轉的關(guan) 聯機製,企業(ye) 傳(chuan) 統能源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達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後結轉。三是豐(feng) 富了關(guan) 聯企業(ye) 的認定條件。允許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資企業(ye) 間、國內(nei) 汽車企業(ye) 與(yu) 其持股的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所對應的授權進口供應企業(ye) 間轉讓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四是將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車納入核算範圍,對具備節能減排優(you) 勢的車型給予核算優(you) 惠。

  問:新冠肺炎疫情給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對此《積分辦法》修改有哪些考慮?

  答:汽車產(chan) 業(ye) 是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chan) 業(ye) ,上下遊產(chan) 業(ye) 鏈長、涉及麵廣,受疫情影響較大。對此,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ye) 專(zhuan) 家開展了疫情對《積分辦法》實施的影響評估和測算分析,並就可能采取的調整措施聽取了主要企業(ye) 意見。行業(ye) 專(zhuan) 家分析認為(wei) ,疫情對《積分辦法》實施有局部和短期影響,主要體(ti) 現在:對2019年積分合規,由於(yu) 受疫情影響部分企業(ye) 營收和利潤下降,需要購買(mai) 積分實現合規企業(ye) 的資金壓力會(hui) 有增加;對2020年積分合規,疫情帶來部分企業(ye) 低油耗車型和新能源汽車車型研發上市時間延遲等問題,2020年積分供需比將有所收緊,積分價(jia) 格會(hui) 有提升,需要購買(mai) 積分實現合規企業(ye) 的資金成本會(hui) 有增加;對2021年及以後年度積分合規,疫情帶來的影響相對較小。綜合考慮,國際疫情還在持續發展蔓延,我國已經和即將出台的汽車產(chan) 業(ye) 穩增長、促消費以及支持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的相關(guan) 政策也在逐步發揮作用等因素,我們(men) 將持續跟蹤評估疫情對2020年及以後年度《積分辦法》實施的具體(ti) 影響。

  為(wei) 此,此次修改新增了可以根據汽車行業(ye) 發展情況決(jue) 定延長抵償(chang) 期限等規定,後續將根據疫情影響情況,研究提出有關(guan) 調整政策,在充分聽取行業(ye) 企業(ye) 意見的基礎上,按程序發布實施。

  問:此次《積分辦法》修改,預計對積分交易市場會(hui) 有哪些影響?

  答:《積分辦法》實施過程中,出現了積分供大於(yu) 求、積分價(jia) 格偏低,對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引導力度不夠的情況,原因是多方麵的:一是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沒有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考核要求,企業(ye) 生產(chan) 的所有新能源汽車都產(chan) 生正積分,導致正積分供給較多;二是行業(ye) 技術發展進步較快,車型續駛裏程不斷增加,車型分值相應提高,2018年度新能源單車平均分值達到3.9分,較預期增加30%左右,進一步增加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給;三是部分企業(ye) 考慮技術、商務等合作因素存在低價(jia) 交易現象。此次《積分辦法》修改充分考慮了這一情況,發布實施後,隨著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強製考核納入、油耗要求進一步加嚴(yan) ,積分市場供大於(yu) 求情況將顯著改善,交易價(jia) 格也將充分體(ti) 現市場價(jia) 值,激發行業(ye) 發展節能與(yu) 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活力。對此,大多數企業(ye) 已有預期,認為(wei) 《積分辦法》促進節能與(yu) 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的市場化調節作用也會(hui) 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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