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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個人信息保護的法治堤壩

發稿時間:2020-06-18 15:43:15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姚 輝

  如何彌補算法漏洞、為(wei) 個(ge) 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築起保護屏障,成為(wei) 信息時代的一道必答題。強化大數據時代的個(ge) 人信息保護,從(cong) 根本上還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頒布民法典,讓個(ge) 人信息保護實現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來還要通過司法實踐,真正實現個(ge) 人信息保護的有法必依

  “家裏孩子剛出生,每天就有應接不暇的母嬰用品廣告推送”“網上搜了點攝影資料,隨後就被鋪天蓋地的攝影器材廣告轟炸”“剛瀏覽幾個(ge) 婚戀平台,微博上就有大量相親(qin) 對象照片發過來”……如今,這樣的“精準營銷”並不鮮見,給人帶來困擾。近期,據媒體(ti) 報道,某社交應用軟件疑似不當利用用戶聊天數據進行個(ge) 性化商業(ye) 推介。盡管事實真相還有待查明,但用戶的疑慮難以消解。

  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雲(yun) 計算等技術的廣泛應用,基於(yu) 推薦算法的個(ge) 性化廣告進入日常生活。推薦算法是一種信息技術,企業(ye) 運用的最初目的在於(yu) 提升信息傳(chuan) 遞的精準性,優(you) 化用戶體(ti) 驗。但在算法麵前,如果包含用戶個(ge) 人信息的數據沒有經過加密或者脫敏處理,就會(hui) 埋下安全隱患。如何彌補算法漏洞、為(wei) 個(ge) 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築起保護屏障,成為(wei) 信息時代的一道必答題。

  現代社會(hui) ,數據已成為(wei) 一種重要生產(chan) 資料和寶貴資產(chan) 。這其中,個(ge) 人網絡行為(wei) 信息,因其能夠轉化為(wei) 潛在消費行為(wei) 的數據資源,更加具有稀缺性和經濟價(jia) 值,也成為(wei) 各類網站和手機應用追逐的對象。現實中,有的電商平台要求領取優(you) 惠券時提交手機號碼,有的商家在線辦理會(hui) 員時要求填寫(xie) 姓名、身份證號,凡此種種,映照著個(ge) 人信息越來越多地被不同渠道收集。近年來,隨著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的出台,在收集數據時,各類網站和應用程序一般會(hui) 與(yu) 用戶在線簽訂服務協議。但正如技術專(zhuan) 家所說,麵對合規要求和監管壓力,平台收集用戶信息的方式變得越來越隱蔽。相較於(yu) 傳(chuan) 統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等個(ge) 人信息,諸如瀏覽痕跡等用戶信息的收集行為(wei) 不易被察覺,某種程度上仍處於(yu) 監管的“灰色地帶”。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強化大數據時代的個(ge) 人信息保護,從(cong) 根本上還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針對數據運用、隱私和個(ge) 人信息保護等問題,不久前出台的民法典開出了“良方”。在保護原則上,民法典規定企業(ye) 對涉及個(ge) 人信息的數據收集應取得明確同意,同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在保護範圍上,不僅(jin) 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個(ge) 人信息悉數得到保護,而且“不願為(wei) 他人知曉”的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也被包含在隱私範疇之內(nei) ,從(cong) 而使搜索信息、瀏覽數據等被納入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在保護措施上,民法典以反向列舉(ju) 的方式規定了處理隱私和個(ge) 人信息的禁止性行為(wei) ,包括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chuan) 輸他人個(ge) 人信息,不得非法買(mai) 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ge) 人信息,不得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為(wei) 信息技術涉足人類生活場景劃定了合規底線。在利益平衡上,民法典設計了平衡個(ge) 人信息保護與(yu) 信息利用的規範,在加強對隱私和個(ge) 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對那些為(wei) 公共利益或者在其他合理必要限度內(nei) 的使用行為(wei) 提供了支持。

  法律的生命在於(yu) 實施。頒布民法典,讓個(ge) 人信息保護實現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來還要通過司法實踐,真正實現個(ge) 人信息保護的有法必依。相關(guan) 部門應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狀況,加快開展涉及民法典實施的司法解釋清理製定工作,並加大普法力度,讓民法典走到群眾(zhong) 身邊、走進群眾(zhong) 心裏。同時,各級司法機關(guan) 要深入學習(xi) 領會(hui) 民法典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公信力,為(wei) 個(ge) 人信息保護提供堅強司法後盾,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

  “法者,治之端也。”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進步,我們(men) 必能為(wei) 個(ge) 人信息築牢防護堤壩,讓新技術、新應用更好造福社會(hui) 。

  (作者為(wei)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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