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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負責人就《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6-10 13:33:25   來源:教育部網站  

  近日,教育部修訂出台《關(guan) 於(yu) 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院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申請資格進行調整。為(wei) 此,教育部國際司負責人就有關(guan) 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請您介紹一下《通知》修訂的主要背景。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來華留學事業(ye) 進入提質增效的發展階段。教育部先後出台係列政策,不斷完善製度框架,嚴(yan) 格規範管理,全麵推動來華留學內(nei) 涵發展。2017年,教育部會(hui) 同外交部、公安部出台《學校招收和培養(yang) 國際學生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各高校嚴(yan) 把入學門檻,對申請來華學習(xi) 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確保招收學生符合學校入學標準,依法依規加強管理。2018年,教育部出台《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範(試行)》,進一步強調高等學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在入學標準中明確規定來華留學生申請入學的身份資格,建立有效的審查程序對申請人的國籍等身份資格予以審查。

  2009年,教育部曾經出台《教育部關(guan) 於(yu) 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對中國公民移民外國後作為(wei) 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資格作出明確要求。近幾年,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wei) 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nei) 接受基礎教育,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情況,受到社會(hui) 關(guan) 注。教育部高度重視此現象,為(wei) 適應來華留學新形勢,解決(jue) 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在前期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對《教育部關(guan) 於(yu) 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進行修訂,進一步嚴(yan) 格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申請資格。

  2.問:請您介紹一下《通知》修訂後的內(nei) 容有哪些主要變化?

  答:《通知》在保持政策延續性的同時,著力解決(jue) 新問題。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wei) 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高等學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通知》中明確,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須滿足最近4年之內(nei) 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對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wei) 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仍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nei) 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3.問:對於(yu) 目前在國內(nei) 高中就讀的部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wei) 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學生,如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在外國實際居住時間限製,如何才能進入中國高等學校學習(xi) ?

  答:根據我部現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於(yu) 在中國定居並持有公安機關(guan) 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qiao) 民,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有關(guan) 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4.問:如果高校在招收國際學生時不明確學生國籍,或學生本人不明晰自身國籍,該如何確認?

  答:對國籍不明晰的學生,高校或學生本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進行判斷或向當地設區市以上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國籍身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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