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發稿時間:2020-06-09 11:01:26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謝鴻飛
民法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規範各類民事主體(ti) 的各種人身關(guan) 係和財產(chan) 關(guan) 係,涉及社會(hui) 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民法確認民事主體(ti) 的各項民事權利,尊重民事主體(ti) 的意思自治,保障其依法享有人格權、人身權、財產(chan) 權等民事權利,有助於(yu) 激發社會(hui) 創新發展活力。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係統編訂纂修,將相關(guan) 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的民法典,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ju) 措。
1986年4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hui) 議通過了民法通則,這是新中國曆史上第一部正式頒行的民事基本法律。後來又陸續製定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等一係列民事法律。這些立法為(wei) 改革開放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保駕護航作用,賦予社會(hui) 尤其是民事主體(ti) 更廣泛的自主權,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蓬勃發展,有利於(yu) 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綜合國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促進國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發生重要轉變。編纂民法典,有助於(yu) 全麵總結我國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民法典確立了完備的民事權利體(ti) 係和有效的權利保障機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法律製度逐步完善和發展,公民的民事權利得到越來越充分的保護。同時要看到,隨著人們(men) 權利意識日益增強、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民事法律製度也麵臨(lin) 確認新型民事權利、加強民事權利保護的新挑戰。比如,順應科技發展及相關(guan) 財產(chan) 觀念變革,確認民事主體(ti) 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chan) 的權利;承認民事主體(ti) 對其個(ge) 人信息的權利,回應信息時代對人格權的新要求;等等。民法典通過確認和拓展民事主體(ti) 的權利,保障民事主體(ti) 充分享有和有效行使其民事權利,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價(jia) 值追求和根本目的。
民法典有利於(yu) 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我們(men) 要堅持用法治來劃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規律,注重通過市場手段調節各類市場主體(ti) 的利益關(guan) 係,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有序高效運行提供一整套法律規則。我國民事法律製度建設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傳(chuan) 統,把許多商事法律規範納入民法之中。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製度和行為(wei) 規則,為(wei) 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yu) 充分調動民事主體(ti) 的積極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yu) 營造各種所有製主體(ti) 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yu) 競爭(zheng) 、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民法典為(wei) 規範社會(hui) 治理提供法律依據。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社會(hui) 的複雜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的利益訴求日趨多樣,城市和農(nong) 村社會(hui) 治理都麵臨(lin) 許多新問題、新挑戰,這對民法規則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適應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的需要創設相關(guan) 規則。比如,設置非營利法人製度,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基金會(hui) 、社會(hui) 服務機構等。這一製度滿足了民事主體(ti) 投身公益、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需求,有助於(yu) 促進國家與(yu) 社會(hui) 在公益領域的溝通和協作,提高社會(hui) 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
民法典在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中發揮著獨特作用。比如,婚姻家庭製度反映和維護社會(hui) 公序良俗,是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重要製度載體(ti) 。民法典增加了“家庭應當樹立優(you) 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的原則性規定,並在規範和調整婚姻家庭繼承等領域的人格權、人身權和財產(chan) 權關(guan) 係中,注重弘揚中華傳(chuan) 統家庭美德、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如增設離婚冷靜期、明確親(qin) 屬和近親(qin) 屬的範圍等。
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充分發揮民法典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還需要民法學者進一步加強民事法律製度的理論研究,不斷為(wei) 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製度提供理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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