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指引》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6-02 13:42:40 來源:財政部網站
近日,財政部印發《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jia) 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財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指引》有關(guan) 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指引》的出台背景和意義(yi) ?
答:近年來,國務院大力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建設,支持小微企業(ye) 融資發展,在暢通金融服務毛細血管、引導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業(ye) 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存在放大倍數不高、聚焦支小支農(nong) 不夠、擔保費率偏高等問題。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 切實支持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關(guan) 於(yu) “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jia) 體(ti) 係,強化正向激勵,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nong) 主業(ye) 、切實降費讓利”的要求,更好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財政部在廣泛開展調研、充分聽取有關(guan) 方麵意見的基礎上,製定了《指引》。
《指引》的出台,有三方麵積極意義(yi) :
一是強化金融支持穩企業(ye) 的重要舉(ju) 措。黨(dang) 中央、國務院曆來高度重視小微企業(ye) 金融服務工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就解決(jue) 民營企業(ye) 特別是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強化對穩企業(ye) 的金融支持”,“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麵並明顯降低費率”。出台《指引》,是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係列決(jue) 策部署的重要舉(ju) 措,將激勵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與(yu) 已出台的各項政策形成合力,有效緩解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助力做好“六穩”工作、守住“六保”底線。
二是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製度體(ti) 係的關(guan) 鍵一環。近年來,國家不斷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的“四梁八柱”,相繼出台了《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製度,印發了《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融資擔保行業(ye) 加快發展的意見》、《指導意見》等綱領性文件。《指導意見》明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準公共定位,描繪了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ye) 的發展藍圖。《指引》與(yu) 《指導意見》一脈相承,改變簡單套用國有企業(ye) 、金融機構績效評價(jia) 指標的現狀,重構政府性融資擔保績效評價(jia) 體(ti) 係,有助於(yu) 強化對政府性融資擔保績效評價(jia) 工作的統一指導和規範。
三是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ye) 健康發展的助推器。一段時期以來,在“重盈利考核”的績效評價(jia) 導向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出現了“壘大戶、掙快錢、高收費”以及“裹足不前”兩(liang) 種發展傾(qing) 向,政策功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指導意見》的落實效果有待提升。《指引》突出政策導向,堅持職責定位,弱化盈利考核,強化正向激勵,著力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回歸擔保主業(ye) 、聚焦支小支農(nong) 、降低擔保費率、拓展業(ye) 務規模,有助於(yu)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ye) 健康可持續發展。
問:政府性融資擔保績效評價(jia) 體(ti) 係有哪些特點?
答:《指引》從(cong) 政策效益、經營能力、風險控製、體(ti) 係建設四個(ge) 維度構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jia) 體(ti) 係。歸納起來,有以下特點:
一是突出政策導向。提高政策效益指標分值(在百分製中獨占40分),重點考核新增支小支農(nong) 擔保業(ye) 務規模及占比、新增1000萬(wan) 元及以下擔保業(ye) 務規模及占比、擔保費率等指標,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nong) 、降低費率水平。
二是鼓勵業(ye) 務拓展。在經營能力方麵重點考核新增擔保業(ye) 務規模、放大倍數等指標,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主動作為(wei) 、擴大業(ye) 務規模。
三是弱化盈利考核。堅持保本微利原則,不追求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增幅最大化,同時明確經濟下行期內(nei) ,在做好風險防控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該項指標分值或暫不考核該項指標,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逆周期調節作用。
四是強化正向激勵。將績效評價(jia) 結果作為(wei) 擔保機構獲得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chang) 、補貼、獎勵等財政支持,與(yu)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優(you) 先合作,以及確定負責人薪酬、工資總額的重要依據,增強機構內(nei) 生動力。
問:《指引》適用於(yu) 哪些融資擔保機構?
答: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均應依據《指引》開展績效評價(jia) 工作。為(wei) 明確界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範圍,《指引》作了兩(liang) 項規定:
一是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定義(yi) ,即“依法設立,由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國有企業(ye) 出資並實際控股,以服務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主體(ti) 為(wei) 主要經營目標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
二是實施名單製管理,由省級財政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確定本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名單。對於(yu) 名單外的國有控股機構,原則上不得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不得享受各級財政政策及資金支持,不得與(yu)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開展業(ye) 務合作。
此外,對於(yu) 農(nong) 業(ye) 信貸擔保機構應統一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名單管理,但考慮到農(nong) 業(ye) 信貸擔保業(ye) 務定位特殊、單筆規模更小、風險相對較大的特點,財政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參照《指引》另行設置了對農(nong) 業(ye) 信貸擔保機構的績效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
問:擔保機構與(yu) 再擔保機構共用一套績效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如何兼顧靈活性與(yu) 可操作性?
答:考慮到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在業(ye) 務模式和機構定位上的異同,《指引》在績效指標體(ti) 係設置上兼顧了原則性與(yu) 靈活性:
一是在指標設置上“合二為(wei) 一”,選取支小支農(nong) 業(ye) 務占比、擔保費率、放大倍數、代償(chang) 率等擔保、再擔保機構通用的評價(jia) 指標,構建統一的指標體(ti) 係。
二是在分值設定上“一分為(wei) 二”,分別編製了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的績效評價(jia) 評分表,並針對再擔保機構不開展直保業(ye) 務以及發揮體(ti) 係龍頭作用的特點,適當降低其經營能力指標分值,提高體(ti) 係建設指標分值,體(ti) 現各有側(ce) 重。
三是在具體(ti) 操作上“統分結合”,既統一給出了各項指標的分值和評分標準,供參考使用,又允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及機構特點,“因地製宜”、“量體(ti) 裁衣”,適當調整指標及分值,切實增強可操作性。
問:如何開展績效評價(jia) 工作?
答:在工作理念上,堅持“目標管理、結果導向”,即先合理設定當年經營目標,再根據各項目標實際完成情況,對擔保、再擔保機構進行綜合評價(jia) 。
在工作程序上,本級財政部門負責根據機構當年經營計劃及上年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確定年初目標值,在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自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績效評價(jia) 工作,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參與(yu) 。績效評價(jia) 結果要及時反饋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及其股東(dong) 單位,並抄送有關(guan) 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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