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提升縣域治理水平
發稿時間:2020-05-27 14:03:50 來源:《國家治理》 作者:範逢春
縣域作為(wei) 連接城市與(yu) 鄉(xiang) 村的關(guan) 鍵場域,是國家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離不開縣域高質量發展;而高質量與(yu) 高水平的縣域治理是推動縣域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前提,縣域治理與(yu) 縣域發展構成了雙向互動的關(guan) 係。提升縣域治理水平,可從(cong) 建設“民生政府”、發展“縣域經濟”、創新“社會(hui) 治理”三方麵著手。
郡縣治,天下安;縣域強,國家強。新時代呼喚高質量發展,推動縣域高質量發展是其中的關(guan) 鍵一環。具體(ti) 來說,縣域高質量發展是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引領,將“創新”作為(wei) 第一動力,將“協調”作為(wei) 內(nei) 生特點,將“綠色”作為(wei) 普遍形態,將“開放”作為(wei) 必由之路,將“共享”作為(wei) 根本目的,把強縣和富民統一起來,把改革和發展結合起來,把城鎮和鄉(xiang) 村貫通起來,著力於(yu) 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科學發展方式。高質量與(yu) 高水平的縣域治理是縣域高質量發展的現實基礎與(yu) 基本前提,否則縣域高質量發展將無從(cong) 談起。
建設“民生政府” 提升縣域治理水平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基層治理中過多地以物質利益為(wei) 導向,對民生投入不夠,治理失靈狀況比較嚴(yan) 重。增強基層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關(guan) 鍵在於(yu) 全麵改善民生。建設“民生政府”,既是我國政治發展的邏輯延續,也是國家治理理念的重要內(nei) 核。具體(ti) 而言,可以從(cong) 三個(ge) 方麵入手。
把“民生改善”作為(wei) 縣域治理的價(jia) 值目標。當前最能直接展示基層民眾(zhong) 治理願景的就是民生改善,民生改善能夠科學、直觀、形象地滿足民眾(zhong) 現實需要與(yu) 情感需求。在教育、醫療、就業(ye) 、收入分配、社會(hui) 保障等直接關(guan) 係人民群眾(zhong) 現實利益與(yu) 根本利益的問題上,縣域政府要通過公平的政策設計與(yu) 高效的政策落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利益,並不斷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民生財政”作為(wei) 縣域治理的現實基礎。公共財政作為(wei) 與(yu) 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類型,應該是彌補市場失靈的財政,“民生化”是新時期我國公共財政改革的價(jia) 值取向,民生財政就是當代中國的公共財政。把民生財政作為(wei) 公共財政的指導理念及製度模式,是提升縣域治理質量的現實基礎和關(guan) 鍵舉(ju) 措,可以從(cong) 財政收入、財政過程、財政支出等多個(ge) 環節來體(ti) 現。因此,要多舉(ju) 措擴大財政收入提升縣域民生財政能力,要通過優(you) 化決(jue) 策機製來規範縣域民生財政過程,同時還要改善財政支出結構來改進縣域民生財政績效。
把“民生工程”作為(wei) 縣域治理的具體(ti) 載體(ti) 。關(guan) 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都需要具體(ti) 的載體(ti) 。需要抓住“民生工程”這個(ge) 牛鼻子,努力建設“民生政府”。要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持“動態、科學、完整”的原則,“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確定不同階段的就業(ye) 創業(ye) 、社會(hui) 保險、醫療保障、社會(hui) 事業(ye) 、住房保障、扶貧開發、群眾(zhong) 生活等方麵的建設目標、發展階段與(yu) 具體(ti) 措施。
發展“縣域經濟” 提升縣域治理水平
經濟發展與(yu) 社會(hui) 發展存在著二元互構的張力。經濟發展與(yu) 社會(hui) 福利的協調發展,構成了縣域治理的一項基本準則。高質量的縣域經濟既是縣域治理的基本目標之一,也是其前提基礎。
推動縣域經濟“創新—綠色—開放”協調發展。從(cong) 製約因素角度分析,縣域經濟往往具有資源依托性、相對獨立性、不完整性和非均衡性等特征。要堅持把科技進步與(yu) 創新作為(wei)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通過提升市場主體(ti) 的創新能力,來提升縣域經濟發展的源動力。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尊重生態規律,落實“一縣一規、多規合一”,處理好外延性發展與(yu) 內(nei) 涵性發展的關(guan) 係,實現綠色發展。此外,縣域經濟發展與(yu) “經濟開放度”之間存在著長期均衡的關(guan) 係,要堅持走“擴大開放—增加就業(ye) —社會(hui) 穩定—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道路。
推動縣域經濟“空間—產(chan) 業(ye) —製度”一體(ti) 發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以“製度聯動”為(wei) 基礎,帶動“空間聯動—產(chan) 業(ye) 聯動”。縣域經濟在本質上屬於(yu) 區域經濟,作為(wei) 一個(ge) 相對獨立的空間,存在於(yu) 更大的區域空間之中,需要通過空間一體(ti) 化來重塑區域經濟地理,為(wei) 拓展縣域經濟發展空間提供新的路徑。縣域經濟集三次產(chan) 業(ye) 於(yu) 一身,同時具有鮮明的地域性、差異性與(yu) 特色性,因此要突破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行政劃分限製,采取措施促進產(chan) 業(ye) 要素雙向流動,在空間上落實產(chan) 業(ye) 聯動。
推動縣域經濟“環境—經濟—社會(hui) ”耦合發展。諸多證據表明,我國縣域環境、經濟與(yu) 社會(hui) 發展失調狀況較為(wei) 嚴(yan) 重,縣域耦合脆弱性問題嚴(yan) 峻,這不利於(yu) 縣域治理水平提升。對此需要綜合施策,建立可持續的“環境—經濟—社會(hui) ”縣域複合生態係統。經濟發展與(yu) 人口城鎮化的互動分析表明,兩(liang) 者具有相互的正向衝(chong) 擊效應,因此要發揮縣域經濟對新型城鎮化的推動作用,同時通過城鎮化的聚集效應、產(chan) 業(ye) 效應與(yu) 規模效應來推動經濟穩步增長。要處理好縣域工業(ye) 與(yu) 農(nong) 業(ye) 的關(guan) 係、第二產(chan) 業(ye) 與(yu) 第三產(chan) 業(ye) 的關(guan) 係、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與(yu) 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關(guan) 係、發展企業(ye) 與(yu) 勞務輸出的關(guan) 係,培育壯大縣域的鄉(xiang) 土經濟、鄉(xiang) 村產(chan) 業(ye) ,進而實現縣域以產(chan) 興(xing) 村、產(chan) 村融合,推動鄉(xiang) 村振興(xing) 。在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推進土地利用製度改革、產(chan) 權製度改革、戶籍製度改革、就業(ye) 製度改革,促進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均等化、同質化,最終實現城鄉(xiang) 融合發展。
創新“社會(hui) 治理” 提升縣域治理水平
良好的縣域治理需要強有力的政府、規範有序的市場,以及充滿活力的社會(hui) 。完善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鼓勵社會(hui) 參與(yu) 、推進社會(hui) 自治,是提升縣域治理水平的題中之義(yi) 。
堅持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製度。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hui) 治理製度”。在當前社會(hui) 轉型和政府改革的背景下,縣域治理水平提升,就是要準確地定位政府、市場和社會(hui) 的角色,協調好三者之間的關(guan) 係,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聚促進縣域社會(hui) 發展的正能量。通過形成“政府—市場—社會(hui) ”的“合作的三維”,回應日益複雜的社會(hui) 問題與(yu) 社會(hui) 需求。推動社會(hui) 治理從(cong) 經濟邏輯回歸人本邏輯,從(cong) 生產(chan) 導向轉向生活導向,努力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使社會(hui) 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縣域全體(ti) 人民。
創新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多元主體(ti) 協同”體(ti) 製。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指出,要“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這是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的體(ti) 製建設要求。要以全麵增強黨(dang) 在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影響力、滲透力和凝聚力為(wei) 目的,構建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黨(dang) 建引領格局;推動“服務功能社會(hui) 化”與(yu) “社會(hui) 服務組織化”,完善縣域社會(hui) 組織體(ti) 係,提升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社會(hui) 協同能力;按照“還權、賦能、歸位”的思路,推進縣域基層自治。
完善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法治德治自治”方式。實行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結合,讓社會(hui) 治理“活起來”“順起來”“好起來”,是提升縣域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從(cong) 發展階段來看,當前我國縣域社會(hui) 整體(ti) 上處於(yu) “鄉(xiang) 土社會(hui) ”向“現代社會(hui) ”的過渡階段,必須通過法治方式化解縣域社會(hui) 治理的難題,逐步提升社會(hui) 治理的法治性。社會(hui) 治理應堅持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為(wei) 引領,把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融入縣域社會(hui) 發展的方方麵麵;注重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引導社會(hui) 公眾(zhong) 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通過各種形式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理性精神、契約精神,提升民主自治的能力,構建新型自治架構,健全居民自治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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