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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去行政化得動真格

發稿時間:2015-12-17 00:00:00  

   民政部新近發布的《全國性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全國性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負責人不設行政級別,不得由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公務員兼任。《辦法》圈定的主體(ti) 主要有兩(liang) 類:一是各級行政機關(guan) 或參公單位主辦、主管、聯係以及與(yu) 其掛靠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二是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ce) 為(wei) 社團法人,且會(hui) 員為(wei) 從(cong) 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組織。少數發揮特殊作用、具有特殊功能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暫不在調整範圍內(nei) ,比如工商聯。筆者認為(wei) ,行業(ye) 協會(hui) 去行政化得動真格的,對於(yu) 繼續違規兼任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負責人的官員應當予以問責。

  “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協會(hui) ”,僅(jin) 中國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官網公布的全國性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就多達106個(ge) ,多數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都有現任或退休部級領導“掛名”任職,有的居然多達10餘(yu) 人。《辦法》落地後,至少有百名部級高官將離開協會(hui) 、商會(hui) 。此前出台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與(yu) 行政機關(guan) 脫鉤總體(ti) 方案已經明確提出,要對已在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進行一次性清理。

  行業(ye) 性的協會(hui) 、商會(hui) ,其負責人本就應由公認的行業(ye) 領袖擔當,而不該成為(wei) 退休官員的俱樂(le) 部。現實卻是,官員退休之後到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任職,早已成為(wei) 安排退休領導幹部的慣例。針對這一情況,《辦法》特別規定,領導幹部退(離)休後三年內(nei) 一般不得到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兼職,個(ge) 別確屬工作特殊需要兼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經審批獲得兼職資格的退離休幹部,不得在兼職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類社會(hui) 組織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其他額外利益。

  “去行政化”是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健康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yi) 。許多原先由政府承擔的職能逐漸為(wei) 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所替代,部分審批權力無疑也將交至協會(hui) 商會(hui) 手中。

  行業(ye) 協會(hui) 與(yu) 行政機關(guan) 脫鉤大勢所趨。長期以來,一些社會(hui) 組織尤其是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行政化傾(qing) 向明顯,政社不分、管辦一體(ti) 、責任不清的問題,是社會(hui) 組織改革要啃的“硬骨頭”。

  轉變政府職能的要義(yi) ,就是將一部分政府管不了、不該管、管不好的社會(hui) 問題還權給社會(hui) ,鼓勵社會(hui) 組織承擔一部分從(cong) 政府中轉移出來的職能,鼓勵民間力量參與(yu) 社會(hui) 建設。政府的某些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通過市場和社會(hui) 提供的公共服務,可以適當的方式交給社會(hui) 組織、中介機構、社區等基層組織承擔,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核心就是政府放權,很多公共事務需要區分,那些社會(hui) 能管好的,政府就別再管了,大膽“放權”給社會(hui) 組織。當然,在放權的同時,要培育好社會(hui) 組織,防止其蛻變成“二政府”。

  坦率地講,當前各地不少行業(ye) 協會(hui) 大都和政府部門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有的甚至是直接從(cong) 行政部門分離出來,管的事情和政府差不多,行業(ye) 商會(hui) 還可以打著社會(hui) 組織的名義(yi) 名正言順地收費謀利,成為(wei) 政府官員的“養(yang) 老院”,不少政府領導退休後就被安排去行業(ye) 商會(hui) 任職。

  行業(ye) 協會(hui) 必須盡快實現“去行政化”。讓這些社會(hui) 組織的人、財、物和政府部門完全脫鉤,把所謂“有政府背景”的社會(hui) 組織都名正言順地回歸社會(hui) ,培育成為(wei) 真正意義(yi) 上民間性的社會(hui) 組織。政府公務人員退休後,不得再到自己相關(guan) 領域的社會(hui) 組織任職,實行嚴(yan) 格的任職回避原則。行業(ye) 協會(hui) 的主要領導原則上通過麵向社會(hui) 公開擇優(you) 選聘。

  政府的主要職能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管理和服務,但絕不是把公權力延伸到社會(hui) 每個(ge) 領域,而要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從(cong) 角色定位上講,政府職能轉變的目的,就是要逐步從(cong) “萬(wan) 能政府”轉變為(wei) “有限政府”,從(cong) “撐船”轉變為(wei) “掌舵”。一方麵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另一方麵則要大力培育成熟發達的社會(hui) 組織,加快社會(hui) 建設。唯有政府和社會(hui) 各得其所、各就各位,政府職能轉變才可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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