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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擴大公眾參與推進社會治理體製創新

發稿時間:2015-12-10 00:00:00  

 

  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創新是一種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創造性活動,依賴於(yu) 不同意見、思想及利益訴求的相互交流和撞擊,依賴於(yu) 開放性、自由交流、能容忍不同觀點的環境,更依賴於(yu) 相關(guan) 各方全方位參與(yu) 治理、決(jue) 策或提出合理化建議。

  公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創新不能僅(jin) 僅(jin) 就公眾(zhong) 參與(yu) 而談公眾(zhong) 參與(yu) ,必須結合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和具體(ti) 國情進行審視,作為(wei) 一個(ge) 係統工程加以推進。

  推進民主行政,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政府在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創新中居於(yu) 主導地位,下一步要通過推進行政民主、建設服務型政府搭建公眾(zhong) 參與(yu) 平台、滿足公眾(zhong) 參與(yu) 需求。行政民主集中體(ti) 現為(wei) 公眾(zhong) 直接參與(yu) 公共事務管理。公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順應了行政民主發展的趨勢,也離不開民主政治的有力支撐,因為(wei) 通過發展民主政治可以獲取更多的政治認同、增強政府合法性,從(cong) 而實現更有效的社會(hui) 治理。建設服務型政府,實現政府轉型。這就需要還政於(yu) 民、還權於(yu) 社會(hui) ,堅持以人為(wei) 本、公民本位、社會(hui) 本位的理念,把公眾(zhong) 利益放在首位,強化政府服務意識,以公眾(zhong) 滿意度作為(wei) 衡量工作的標準,為(wei) 公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提供條件和平台。通過合理放權與(yu) 分權實現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實現政社分開”,讓更多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到社會(hui) 治理當中。增強政府工作的主動性和回應性。以政府為(wei) 主導,通過社會(hui) 治理中政府與(yu) 公眾(zhong) 互動來提高治理和決(jue) 策效益。推進社會(hui) 政策決(jue) 策社會(hui) 化,健全公眾(zhong) 參與(yu) 、專(zhuan) 家論證和政府決(jue) 定三者相結合的行政決(jue) 策機製,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jue) 策專(zhuan) 家谘詢論證製度,完善行政決(jue) 策程序和決(jue) 策跟蹤反饋製度,增強政府在社會(hui) 治理中的主動性和回應性。

  提高公眾(zhong) 主體(ti) 意識和參與(yu) 能力,推進社會(hui) 建設。從(cong) 公眾(zhong) 的角度來看,下一步要通過各種途徑來提高公眾(zhong) 的參與(yu) 意識和參與(yu) 能力,培育公共精神,推進公民社會(hui) 建設。通過黨(dang) 委政府發動新聞媒體(ti) 、報刊雜誌及互聯網絡進行廣泛宣傳(chuan) 和引導,使公眾(zhong) 逐步擺脫傳(chuan) 統思想觀念和政治文化的束縛,提高其主體(ti) 意識和參與(yu) 意識。通過教育培訓提高公眾(zhong) 素質和參與(yu) 能力。公民參與(yu) 能力是一項涉及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服務能力及自我發展能力等多個(ge) 方麵的係統工程,包括認知能力、聚合能力、合作能力、磋商能力等四個(ge) 方麵。從(cong) 深層次來看,公眾(zhong) 參與(yu) 能力提高有賴於(yu) 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政府要綜合考慮城鄉(xiang) 差距、地區差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文化差異等因素,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建立規範的教育培訓製度通過提高公眾(zhong) 受教育程度來提高居民整體(ti) 素質,一方麵要重視學校教育,在學校開設課程中設置培養(yang) 公民意識和公共精神的相關(guan) 課程,另一方麵也要重視日常民主實踐訓練,增加公眾(zhong) 在參與(yu) 公共事務、維護自身權利方麵的經驗和技巧,在此基礎上,逐步在全社會(hui) 養(yang) 成一種公民精神和公民文化,讓公眾(zhong) 具有對公共目標及個(ge) 人利益要求的合理期望,養(yang) 成相信他人、寬容歧異、與(yu) 人合作、願意妥協的良好品德,培養(yang) 遵守法律規範、重視公共利益,不獨斷專(zhuan) 行、不盲目猜疑等政治修養(yang) 。

  提升公眾(zhong) 參與(yu) 的組織化程度,注重社會(hui) 組織能力建設。實踐表明,各類社會(hui) 組織、民間團體(ti) 、企事業(ye) 單位既是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載體(ti) ,又是公共服務提供的重要平台。社會(hui) 組織能否成為(wei) 公眾(zhong) 參與(yu) 的有效載體(ti) ,很大程度取決(jue) 於(yu) 其自身的能力狀況,而社會(hui) 組織的能力則與(yu) 其治理結構、治理過程及與(yu) 其他社會(hui) 治理主體(ti) 之間的關(guan) 係密切相關(guan) 。因此,一方麵要建立科學穩定的社會(hui) 組織結構,推進社會(hui) 組織自身治理過程的民主化,逐步實現社會(hui) 組織內(nei) 部治理的民主化再造”,以此來培養(yang) 社會(hui) 組織成員的民主意識和參與(yu) 技能,贏得公眾(zhong) 信任。另一方麵要協調好社會(hui) 組織與(yu) 執政黨(dang) 及政府之間的關(guan) 係。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要激發社會(hui) 組織活力,重點培育和優(you) 先發展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xiang) 社區服務類社會(hui) 組織,體(ti) 現出黨(dang) 委政府對社會(hui) 組織地位作用的認可和重視。應充分利用有利的政策環境條件,實現社會(hui) 組織的穩步有序發展,為(wei) 公眾(zhong) 參與(yu) 創造條件,為(wei) 構建社會(hui) 合作治理體(ti) 係奠定基礎。

  完善公眾(zhong) 參與(yu) 立法及程序,強化公眾(zhong) 參與(yu) 相關(guan) 製度建設。曆史發展經驗表明,製度化和法製化是有效規避風險並保持經濟、政治、社會(hui) 可持續發展的關(guan) 鍵性環節,因此,建立一套保障公眾(zhong) 有序而有效地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製度是一項長期性、根本性工作。著重完善政務公開製度、社會(hui) 公示製度、民意調查製度、社會(hui) 聽證製度及公眾(zhong) 參與(yu) 權利保障救濟製度。在政務公開和社會(hui) 公示製度建設方麵,要將公眾(zhong) 的知情權與(yu) 參與(yu) 權、決(jue) 策權、監督權結合起來,營造公開透明的社會(hui) 治理環境。對事關(guan) 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按照範圍適當、內(nei) 容客觀、時間充分”的原則進行公示,對公示後群眾(zhong) 的反映、建議和舉(ju) 報要及時受理並予以答複。完善民意調查製度,可以針對政府政策所涉及的特定群體(ti) 進行有針對性的專(zhuan) 門訪談和詢問,也可以通過電話訪談、信函谘詢或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大範圍和多群體(ti) 的調查活動,及時了解公眾(zhong) 對社會(hui) 治理領域相關(guan) 政策的反映、態度和評價(jia) ,通過綜合分析後對相關(guan) 政策進行糾偏。改革社會(hui) 聽證製度,規範聽證代表的產(chan) 生程序,保證聽證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擴大聽證製度的適用範圍,通過完善規則實現聽證過程的規範化,改變以往聽證會(hui) 走過場、聽證結論影響力小的情況,讓聽證製度發揮應有的作用。

  綜合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加強公眾(zhong) 參與(yu) 的平台建設。網絡時代到來要求政府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搭建公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平台,同時要加強管理和規範,引導網絡參與(yu) 健康有序發展。一方麵,要支持各種合理的公眾(zhong) 網絡參與(yu) 形式,對網絡輿情和網民訴求做到積極回應和互動,對回應不力的問題要視情況追究相關(guan) 人員責任。對網絡民意要辯證地對待,既要把網絡輿情作為(wei) 體(ti) 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對炒作重大事件,散布傳(chuan) 播集會(hui) 、遊行、上訪、請願、謠言等可能危及社會(hui) 穩定的網上輿論進行疏導和查處,及時監控和回應網絡輿論動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使政府網站成為(wei) 公眾(zhong) 了解政務信息和互動參與(yu) 的平台,推進信息民主”。另一方麵,網絡參與(yu) 是一種具有自發性、間歇性的體(ti) 製外參與(yu) 方式,由於(yu) 網絡的虛擬性和傳(chuan) 播的迅速性,這種新型參與(yu) 方式給社會(hui) 發展帶來了諸多隱患和挑戰。為(wei) 此,政府必須創新網絡空間管理機製,提升網絡管理的高度和層次,加快互聯網立法步伐,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及經濟等多種手段對網絡進行有效引導和管理,強化網絡空間自律、自管、自教、自我服務”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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