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員 “為政不背人情債”
發稿時間:2020-03-13 16:24:52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劉緒義(yi)
唐貞元三年(787年)的一天,東(dong) 都洛陽的官員、豪紳富商們(men) 都早早地趕到嵩山的豐(feng) 樂(le) 寺,不為(wei) 別的,就為(wei) 祭奠一個(ge) 人。這個(ge) 人雖不是什麽(me) 達官貴人,但卻是一個(ge) 達官貴人的母親(qin) 。這個(ge) 達官貴人叫做陸贄。
陸贄何許人也?蘇軾稱讚他“才本王佐,學為(wei) 帝師”。陸贄,字敬輿,蘇州嘉興(xing) 人。陸氏本為(wei) 江南望族,隻可惜陸贄出生時,家道已經衰落。然而,陸贄很有才,大曆六年(771年),年僅(jin) 18歲即高中進士,先後擔任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縣尉和渭南縣主簿。
唐德宗即位後,即征召他擔任翰林學士、監察禦史,參與(yu) 機務,成為(wei) 德宗極為(wei) 倚重的近臣,雖無宰相之位,卻被稱為(wei) “內(nei) 相”。陸贄協助德宗走出涇原兵變危機,挽大唐江山於(yu) 將傾(qing) ,時人呼為(wei) “救時內(nei) 相”。
這一年,陸贄的母親(qin) 因病去世,他按照規定回鄉(xiang) “丁憂”守孝,經過洛陽,陸贄將母親(qin) 的靈柩停於(yu) 東(dong) 都洛陽嵩山的豐(feng) 樂(le) 寺。洛陽當地官員、豪紳富商們(men) 聽說後,自然不會(hui) 放過這個(ge) 千載難逢的結交機會(hui) ,於(yu) 是紛紛帶著奠禮登門拜祭。然而,這些前來拜祭的官員商紳卻吃了一次閉門羹。對於(yu) 當地官員、商紳的做法,陸贄毫不領情,他一口回絕說:“家母過世,是我的私事,諸位與(yu) 我非親(qin) 非故,僅(jin) 隻是宦途之交,你們(men) 厚饋的奠禮我是絕對不能收的,請諸位拿回去吧!”無奈,碰了一鼻子灰的官員商紳們(men) ,隻好悻悻而去。
事實上,陸贄為(wei) 官清廉,不事積蓄,丁憂期間生活常常捉襟見肘,最後靠朋友韋皋的資助,才渡過了給他母親(qin) 治喪(sang) 、守製的難關(guan) 。
陸贄的做法,毫無疑問引起了很多人的不解甚至不滿,唐德宗聽到這些議論後,在一個(ge) 極私密的場合,對陸贄說:“你的清廉和謹慎也有點太過分了吧。各地官員到長安來,給你送一些禮物,那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門外,一點都不接受,那是很不近人情的。其實,如果送你一根馬鞭、一雙皮靴之類的小禮物,你就收下好了,也是無傷(shang) 大雅的。”
沒想到,德宗的這一番啟悟,不僅(jin) 沒有使陸贄改弦更張,第二天,德宗還收到了陸贄的一份奏章,正兒(er) 八經地回複了皇帝:
“官員接受賄賂,哪怕隻有一尺布,也算犯罪,必須懲處,更何況是身為(wei) 百僚之長的宰相,豈可開此方便之門?受賄之門一旦打開,欲望一定膨脹,一開始是馬鞭和靴子,接下來就是黃金和美玉;眼前有種種誘惑,內(nei) 心又豈能不亂(luan) ?”
因此,接受“鞭靴”之類的饋贈,絕對不是“受亦無妨”的小事,因為(wei) “傷(shang) 風害禮,莫甚於(yu) 私;暴物殘民,莫大於(yu) 賄”,上梁不正,焉能使下梁不歪?
為(wei) 政不背人情債(zhai) ,並非不講人情。但是,靠金錢來維係人情,維係的隻是膚淺的關(guan) 係、表麵上的一團和氣,相反卻正是腐敗產(chan) 生的土壤。它助長了人際關(guan) 係中的算計,將真正的人情庸俗化。陸贄心裏清楚得很,假如自己是丟(diu) 官回鄉(xiang) ,你看那些官員富紳會(hui) 不會(hui) 因為(wei) 母親(qin) 去世而爭(zheng) 著來拜祭呢?
陸贄對此有著自己清醒的頭腦:“利於(yu) 小者必害於(yu) 大。賄道一開,展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必及金璧。”不難明白,其實很多腐敗都是從(cong) 人情開始的。剛開始很小,慢慢地就大了起來;剛開始用私款,慢慢地就會(hui) 用公款。
在民間也一樣,“人情是筆債(zhai) ,提起鍋來賣”。很多人砸鍋賣鐵,為(wei) 的就是受人情之累。官場何嚐不是如此,官員的人情來往要遠遠大過民間百姓,總有一天會(hui) 入不敷出,到時就會(hui) 打公款的主意,曆史與(yu) 現實的教訓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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