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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治理現代化的幾項關鍵製度

發稿時間:2020-03-13 13:17:02   來源:俞可平  

  編者按:本文是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北京大學中國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長俞可平教授在3月7日下午參加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主辦的“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的公共衛生體(ti) 係治理變革”專(zhuan) 家網絡座談會(hui) 上的發言要點。俞可平教授認為(wei)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使我們(men) 付出了巨大的代價(jia) ,實際上是一次災難。大家都希望如此慘重的代價(jia) 能換來社會(hui) 的重大進步,特別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質性進步。他在發言中著重從(cong) 公共治理現代化的一般規律,就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治理的信息發布、決(jue) 策谘詢、政策聽證、政策評估以及相應的決(jue) 策責任製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付出的代價(jia) 之大,足以稱得上是國家和民族的災難。大家都希望這些代價(jia) 能夠換來社會(hui) 的重大進步,特別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質性進步。我不是公共衛生治理專(zhuan) 家,不能就公共衛生治理體(ti) 係發表專(zhuan) 業(ye) 意見,僅(jin) 從(cong) 公共治理現代化的一般規律並結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來的問題談幾點看法。

  中改院這次座談會(hui) 把“人民健康”當作公共衛生治理體(ti) 係的中心,這抓住了問題的根本和實質。我們(men) 通常把現代國家治理稱為(wei) 民主治理,就是因為(wei) 現代國家治理的本質要求,是把增進全體(ti) 人民的公共利益作為(wei) 國家治理的根本目標。任何公共治理都會(hui) 有四種結果,最佳的結果或者說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狀態,就是所有利益相關(guan) 方均從(cong) 公共政策中獲益,又稱“帕累托最優(you) ”。因此,人民的公共利益是所有現代公共治理的最終合法性來源和評價(jia) 標準。我們(men) 經常所說的“維護穩定”、“加強領導”都不能與(yu) 人民利益相比,因為(wei) 作為(wei) 一個(ge) 人民共和國,“加強領導”和“維護穩定”歸根到底也是為(wei) 了維護和增進人民的權益。人民是主體(ti) ,是核心。

  遲福林院長問道,為(wei) 何這次疫情還存在如何嚴(yan) 重的官僚主義(yi) 和形式主義(yi) ?這涉及到黨(dang) 和國家的領導製度、幹部選拔任用製度、黨(dang) 政關(guan) 係、中央與(yu) 地方關(guan) 係等政治體(ti) 製的改革,這顯然不是我們(men) 這次會(hui) 議所要討論的內(nei) 容。我在此隻談公共治理體(ti) 製的改革。公共治理的現代化,有三個(ge) 基本要素,它們(men) 缺一不可並且相輔相成。這三個(ge) 要素就是人、製度和技術。推進公共衛生治理體(ti) 係現代化也同樣涉及到人、製度和技術,下麵著重講講急需反思和改進的幾個(ge) 關(guan) 鍵性製度。

  第一,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信息發布製度

  對任何公共治理來說,信息發布本身就非常重要,在信息化時代,尤其如此。信息的發布不僅(jin) 涉及到決(jue) 策的科學性,在信息時代更事關(guan) 公民的知情權。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危機,首先源自疫情信息沒有得到及時發布,發布的信息常常不準確,而且還出現了“朝令午改”的笑話和將知情醫生“造謠示眾(zhong) ”的悲劇。更為(wei) 嚴(yan) 重的是,至今若幹關(guan) 鍵信息還不為(wei) 公眾(zhong) 所知,昨天流傳(chuan) 的武漢小區居民自發向前往視察的中央領導高喊“假話”可見斑。因此,一項緊迫的任務是,必須健全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發布製度,著手製訂相應的信息發布法律,提升信息發布製度的權威性。使公共衛生信息的發布真正建立在法律的權威之上,不以領導人的意見為(wei) 轉移。

  第二,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決(jue) 策谘詢製度

  現代社會(hui) 是分工社會(hui) ,各種專(zhuan) 業(ye) 的分工越來越細,專(zhuan) 業(ye) 化程度越來越高,決(jue) 策者不可能樣樣精通;現代社會(hui) 也是信息社會(hui)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社會(hui) 發展變幻莫測,決(jue) 策者不可能事事皆曉。任何領導都是人而不是神,不可能什麽(me) 都懂,什麽(me) 都懂其實就是什麽(me) 都不懂。健康衛生是專(zhuan) 業(ye) 性很強的行業(ye) ,同時也關(guan) 係到社會(hui) 生活的許多方麵。從(cong) 本次疫情暴露的問題看,首先要增強專(zhuan) 家智庫的獨立性,不能成為(wei) 黨(dang) 政決(jue) 策部門的附屬機構;第二是強化谘詢專(zhuan) 家的公共責任和職業(ye) 倫(lun) 理,必須守住專(zhuan) 業(ye) 倫(lun) 理底線;第三是不能局限於(yu) 單一(衛生)領域的專(zhuan) 家,應當包括公共治理其他相關(guan) 領域的專(zhuan) 家。

  第三,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決(jue) 策聽證製度

  政策聽證是保證決(jue) 策民主化科學化的必要製度,它可以在相當程度上保證政策的合理性,有效地避免重大的政策漏洞,不至於(yu) 在政策出台後麵臨(lin) 多數利益相關(guan) 者的反對和抵觸。公共衛生涉及到民眾(zhong) 的切身利益,不僅(jin) 要科學合理,而且必須有廣泛的公共參與(yu) 。這次疫情的許多重大防控決(jue) 策,無一不涉及廣大民眾(zhong) 的重大利益,但幾乎都未經必要的聽證,這是令人難以理解的。如果能夠就重大公共衛生決(jue) 策進行聽證,那麽(me) ,諸如武漢市交通管製“朝令夕改”的決(jue) 策就可以避免。其實,改革開放以來,聽證製度已經在我國的一些政府部門出現,並且取得了很好效果和十分積極的社會(hui) 反響。我們(men) 應當加緊修訂相關(guan) 的程序性法律,對立法聽證、政策聽證和監督聽證的各個(ge) 環節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政策聽證製度,從(cong) 製度上保證決(jue) 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第四,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政策評估製度

  根據一定的標準,對政策效果進行科學的和客觀的評估,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修正政策。我們(men) 現行的公共政策評價(jia) 主要是部門內(nei) 部人評價(jia) 和上級領導評價(jia) 。這種體(ti) 製內(nei) 的評價(jia) 是必要的,但卻遠不是充分的。由上及下的政策指令信息與(yu) 由下及上的政策效果信息不能走完全相同的渠道,這是政治學的一條公理。否則,政策效果信息難免被扭曲,勢必會(hui) 出現報喜不報憂、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現象。因為(wei) 決(jue) 策者自身有其利益偏好,他自己製定的政策完全由他自己來評估,很難得出正確的結論。這次疫情防控許多重要決(jue) 策的效果,官方與(yu) 民眾(zhong) 的評價(jia) 常常存在截然不同的判斷,這清楚地表明,我們(men) 急需要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政策效果的評估製度,要加強第三方的專(zhuan) 業(ye) 評估。

  第五,反思和改進公共衛生決(jue) 策的責任製度

  決(jue) 策者必須對其作出的決(jue) 策負責,而且這種責任必須由法律和製度加以規定。這些年來,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都在積極推行各種形式的政治責任製,對這方麵取得的成績和努力應予充分肯定。但必須指出,有些政策責任製其實是不很科學的,要不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製度;要不成為(wei) 一種變相的政治承包責任製,如“一票否決(jue) 製”。這次疫情中我們(men) 看到了兩(liang) 種情況,一種是上級與(yu) 下級、專(zhuan) 家與(yu) 學者之間競相“甩鍋”,一種是問題一出現,便迅速處理一長串官員。這說明,我們(men) 還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公共衛生決(jue) 策責任製度,存在著相當的隨意性,對失職者和盡職者都缺乏公正性,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

  總而言之,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不僅(jin) 是對我國公共衛生治理體(ti) 係的嚴(yan) 峻考驗,也是對整個(ge) 國家治理體(ti) 係現代化的嚴(yan) 峻考驗。實事求是地說,我們(men) 的公共治理,包括公共衛生治理,在許多方麵不要說離現代化還有相當長的距離,而且連起碼的正常化都談不上。這次疫情危機暴露的公共治理問題以及為(wei) 之付出的難以估量的慘重代價(jia) ,既表明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首次提出、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專(zhuan) 題研究的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大戰略意義(yi) ,也表明我們(men) 在推進包括公共衛生治理在內(nei) 的國家治理現代化方麵仍然麵臨(lin) 著不少極其重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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