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應急管理財政政策體係
發稿時間:2020-03-04 14:55:46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王澤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各級財政及時出台一係列財稅政策措施,對加強重點防控物資保障供應,強化醫務人員激勵保障,對企業(ye) 和個(ge) 人給予稅收優(you) 惠,支持加快恢複生產(chan) 生活秩序,政策效應日趨顯現。應急管理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麵臨(lin) 的共同挑戰。進入新世紀以來,全球應急突發事件頻繁發生。突發公共事件高頻次、大規模發生,影響範圍廣,破壞程度重。健全完善財政政策支持有效預防、科學處置和災後恢複重建,成為(wei) 全球經濟社會(hui) 發展共同麵對的一個(ge) 重要課題。
應急管理製度建設必須挺在事件前麵。我國構建的應急管理製度體(ti) 係,從(cong) 程序上解決(jue) 了應急管理的法律依據,從(cong) 實踐上將不確定性轉化為(wei) 確定性,從(cong) 組織上解決(jue) 了應急管理權責劃分,從(cong) 操作上解決(jue) 了應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後階段性工作機製。而財政政策是應急管理的“硬核”,應急管理屬於(yu) 政府兜底的基本公共服務。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hui) 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政府職責時,厘清政府與(yu) 市場邊界,充分發揮財政作為(wei) 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能作用,大力提供公共產(chan) 品和公共服務有效供給,這是社會(hui) 穩定的“防護網”。
目前,財政政策應對突發事件,規避政策安排“碎片化”風險,增強法製性、科學性、係統性、精準性和有效性,降低政策製度交易成本等方麵,尚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其一,事權與(yu) 支出責任劃分模糊削弱了應急管理能力。政府之間、部門之間應急管理事權與(yu) 支出責任不清晰。如患者救治費、醫務人員補助、科研攻關(guan) 等支出,雖明確了中央與(yu) 地方負擔比例,但是事權劃分不夠細化。其二,輕事前預防、重事後投入格局亟待調整。初步統計,應急安全預防性支出與(yu) 事後處置支出比例是1∶5,即預防性支出1元錢所能達到的效果相當於(yu) 事後處置支出5元錢的效果,說明事前預防支出比事後處置支出更具效率。目前,事發應急響應支出占比高,事前預防性支出較少,難以發揮應急財政政策效能。一些地方為(wei) 了“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年初較少安排預備費和預防性公共支出。其三,應急管理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缺失。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政策落實不到位,應急項目支出沒有編製績效目標,不利於(yu) 事後開展績效評價(jia) 。其四,應急捐贈物資、儲(chu) 備物資管理製度存在短板。應急捐贈物資和儲(chu) 備物資,因到達時間不確定,數額無法預估,造成受贈慢、亂(luan) 發放、強征用等現象,應急管理物資統籌集中管理的問題迫切需要加以解決(jue) 。其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資金動態監管偏弱。應急資金分配時缺少項目支出可行性分析,一些部門和地方“重分配過程、輕使用結果”,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監管缺位,未構建程序性的內(nei) 控監管機製,難以杜絕損失浪費現象。
因此,應加快構建應急管理財政政策體(ti) 係,推進應急管理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精準有效。
第一,全力支持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廓清事權與(yu) 支出責任,明晰突發事件預防與(yu) 應急準備、監測與(yu) 預警、應急處置與(yu) 救援、事後恢複與(yu) 重建四個(ge) 階段政府間、部門間的事權與(yu) 支出責任,夯實應急管理的“硬核”基礎。強化政策保障能力,研究國內(nei) 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財政政策成效與(yu) 教訓,剖析單一財政政策與(yu) 財政政策組合利弊,建構科學高效的應急管理“政策池”,按事件等級相機選擇政策工具組合。提高政策執行力,支持運用大數據、智能化等技術,建立應對突發事件聯合作戰信息化平台,不折不扣落實階段性財政政策。
第二,研究設立國家應急管理基金。參照科技、文化、農(nong) 業(ye) 、政企合作、融資擔保等基金設立模式,著眼“補短板”考慮,研究設立國家應急管理基金。多元籌措資本金,中央和地方從(cong) 每年財政收入增量中按一定比例劃撥,亦可引入國際國內(nei) 金融資本、社會(hui) 資本、私人資本入股,中央設立母基金,各省設立子基金。組建股份公司,按照相關(guan) 法律規定,組建應急管理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各省設立分公司,隸屬財政部,實施垂直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正常年景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保值增值,偶遇突發事件年度則集中發力,以解決(jue) 千頭萬(wan) 緒的應急之需。改變通過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應對突發事件支出,避免“現上轎,現紮耳朵眼”。降低製度交易成本,設立專(zhuan) 用基金應對突發事件,可以避免“臨(lin) 時找錢”“突擊花錢”“九龍治水”無序行為(wei) ,減輕產(chan) 出效率低、透明度差、公信力弱的風險隱憂。
第三,完善應急管理經費預算安排。探索構建應急管理預算支出框架。一是加大預防性投入。實行“大專(zhuan) 項+任務清單”模式,將包括捐贈資金在內(nei) 的所有資金納入預算管理,設置“一個(ge) 進口”“一個(ge) 出口”統籌管理,增強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穩定預期。二是調整預備費提取比例。探討提高預備費提取比例的可行性,可以擴大1個(ge) 百分點。對當年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結餘(yu) ,原則上不再用於(yu) 當年一般性預算支出,允許將其結轉到下年繼續滾存使用。三是拓寬資金籌措範圍。出台PPP應急管理製度、增發國債(zhai) 或專(zhuan) 項債(zhai) 等,創新公共產(chan) 品或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機製”,嚴(yan) 格預算執行和動態監管,紓解“緊平衡”收支矛盾。
第四,嚴(yan) 格突發事件支出全麵績效管理。樹立用績效對衝(chong) 風險的意識,應急條件下的績效管理就是遏製風險蔓延,應急支出績效目標就是對衝(chong) 公共風險,防止衍生風險等導致的浪費。差別化設計績效目標,建立應急管理財政專(zhuan) 家庫,廣泛吸收行業(ye) 專(zhuan) 家智慧建言。區別層級政府、不同區域設計差別化績效目標和指標,要聚焦精準性、時效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加強政策績效評價(jia) ,強化對基層政府政策績效評價(jia) ,評價(jia) 政策是否及時到位,補助政策是否合理,政策是否公開透明,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產(chan) 出效果。捐贈物資統籌集中管理,實施一個(ge) 單位歸口管理製度。
第五,完善應急財產(chan) 征用補償(chang) 製度。一是健全征用補償(chang) 規範。完善應急物資征用決(jue) 定書(shu) 、送達征用決(jue) 定書(shu) 、辦理征用物資交接、財產(chan) 返還程序、及時實施補償(chang) 和補償(chang) 結果公示製度。二是製定征用補償(chang) 標準。按照“分類管理、科學核定、市場為(wei) 主”等原則,製定補償(chang) 方式,出台補償(chang) 標準。三是完善風險分擔機製。健全政府、企業(ye) 、個(ge) 人財產(chan) 征用風險分擔機製和補償(chang) 核查製度,以減少道德風險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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