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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係 為建設美麗中國提供製度保障

發稿時間:2020-03-04 14:24:36   來源:新華社   作者:安蓓、高敬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guan) 於(yu)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的指導意見》,為(wei) 我國構建黨(dang) 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ye) 主體(ti) 、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共同參與(yu) 的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勾畫藍圖。

  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ti) 係、企業(ye) 責任體(ti) 係、全民行動體(ti) 係、監管體(ti) 係、市場體(ti) 係、信用體(ti) 係、法律法規政策體(ti) 係,落實各類主體(ti) 責任,提高市場主體(ti) 和公眾(zhong) 參與(yu) 的積極性,形成導向清晰、決(jue) 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yu) 、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ti) 係。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馬中說,作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的一部分,環境治理體(ti) 係與(yu) 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體(ti) 現。意見對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構建提出了係統性的安排,有助於(yu) 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曆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堅持多方共治是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的一個(ge) 鮮明特點。馬中認為(wei) ,意見強調包括政府在內(nei) 多元治理主體(ti) 的合作,充分利用國家和政府的製度資源,吸收市場和社會(hui) 的創新機製體(ti) 製,有助於(yu) 實現環境治理的適應性、可持續性和靈活性。

  意見明晰了政府、企業(ye) 、公眾(zhong) 等各類主體(ti) 的權責,旨在形成全社會(hui) 共同推進環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在領導責任體(ti) 係方麵,提出要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製,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責任,開展目標評價(jia) 考核,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在企業(ye) 責任體(ti) 係方麵,明確要依法實行排汙許可管理製度,推進生產(chan) 服務綠色化,提高治汙能力和水平,公開環境治理信息。

  在全民行動體(ti) 係方麵,要求強化社會(hui) 監督,發揮各類社會(hui) 團體(ti) 作用,提高公民環保素養(yang) 。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谘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認為(wei) ,意見對領導責任體(ti) 係的一係列規定,有助於(yu) 提升政策合力,在環保領域健全權、責、利相匹配的央地關(guan) 係。此外,在目標設定、考核評價(jia) 等方麵,意見提出各地區可製定符合實際、體(ti) 現特色的目標,可對相關(guan) 專(zhuan) 項考核精簡整合,這充分考慮區域差異和發展階段,更加科學合理。

  北京大學教授王學軍(jun) 指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明顯加強,但企業(ye) 履行治理責任以及社會(hui) 公眾(zhong) 參與(yu) 仍然不足。推動企業(ye) 和公眾(zhong) 參與(yu) 現代環境治理,構建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環境治理體(ti) 係,是從(cong) “管理”的一元主體(ti) 到“治理”的多元主體(ti) 轉變,也包含體(ti) 製、機製創新,需要久久為(wei) 功。

  意見強調堅持市場導向和依法治理等原則,提出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ti) 係、環境治理市場體(ti) 係、環境治理信用體(ti) 係以及環境治理法律法規政策體(ti) 係。

  在監管體(ti) 係方麵,明確要完善監管體(ti) 製,除國家組織的重大活動外,各地不得因召開會(hui) 議、論壇和舉(ju) 辦大型活動等原因,對企業(ye) 采取停產(chan) 、限產(chan) 措施。要加強司法保障,強化監測能力建設。

  在市場體(ti) 係方麵,提出要構建規範開放的市場,強化環保產(chan) 業(ye) 支撐,創新環境治理模式,健全價(jia) 格收費機製。嚴(yan) 格落實“誰汙染、誰付費”政策導向,建立健全“汙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製。

  在信用體(ti) 係方麵,強調要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完善企業(ye) 環保信用評價(jia) 製度,建立排汙企業(ye) 黑名單製度,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zhai) 企業(ye) 強製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製度。

  在法律法規政策體(ti) 係方麵,明確完善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標準,加強財稅支持,建立健全常態化、穩定的中央和地方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製,健全生態保護補償(chang) 機製。完善金融扶持,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環境高風險領域研究建立環境汙染強製責任保險製度。

  “意見抓住政府與(yu) 市場兩(liang) 個(ge) 方麵,實現環境治理的管理、監督、服務和配置四大功能,並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環境治理體(ti) 係薄弱環節提出切實、可行、有效的多樣性參與(yu) 方式。”馬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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