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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製度配套作為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堅實保障

發稿時間:2020-03-04 14:23:24   來源:《中國行政管理》雜誌  

  當代信息革命迅猛發展,越來越凸顯了政府信息公開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4月15日,施行1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首次修訂。新條例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回應新時代國家治理對於(yu) 政府信息公開的新要求,圍繞加強政務信息管理、強化信息技術運用、優(you) 化配套製度體(ti) 係、劃定公開範圍界限、理順公開與(yu) 保密關(guan) 係等,做出一係列全新製度安排。為(wei) 進一步宣傳(chuan) 解讀新條例的新理念新製度,更好推動貫徹實施,本欄目特約組稿7篇:上海、浙江和江蘇等地的有關(guan) 單位介紹了貫徹新條例的一些新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辦信息公開辦、國家保密局等單位的有關(guan) 同誌探討了新條例對於(yu) 行政訴訟、行政複議、保密工作等的重要影響,也包括對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發事件中加強信息公開與(yu) 輿論引導有效結合的思考建議。

  把製度配套作為(wei) 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堅實保障

  張旻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這是我國推進行政法治征程中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的大事。如何加強《條例》的製度配套建設,增強製度執行力,從(cong) 而把《條例》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需要,是行政機關(guan) 麵臨(lin) 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加強《條例》製度配套的核心要義(yi)

  這次《條例》修訂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11年後首次修訂,江蘇省參與(yu) 了《條例》修訂的部分基礎論證工作,我們(men) 感到,新修訂的《條例》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現代法治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體(ti) 現新時代要求。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之際,新《條例》應時而生,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重新安排政府信息公開製度,翻新篇,開新路,為(wei) 保障社會(hui) 公眾(zhong) 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監督權,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製度保障。

  緊扣實踐之問。總結梳理條例施行11年來的經驗和教訓,直麵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對“堅持和鞏固什麽(me) ,完善和發展什麽(me) ”作出明確回答。比如,修正“信息公開製度是又一維權渠道”的偏差,回歸建設法治政府的本源;對反映突出的濫用申請行為(wei) 進行規製等。特別是將很多行之有效的實際經驗做法上升為(wei) 法律規定,製度設計更加具有操作性、實效性。

  統籌世界經驗和中國特色兩(liang) 個(ge) 視野。深入考察世界範圍信息公開法的發展趨勢和規律,參考80餘(yu) 個(ge) 國家地區的立法經驗,以此確立我國信息公開製度的主體(ti) 框架、基本規則和程序環節等,塑造“國際姿態”。同時,堅持以我為(wei) 主,在工作體(ti) 係設置、主動公開製度運用、豁免條款設定等方麵,充分考慮現實國情,製定具有中國特色的製度方案。

  凸顯現代立法理念。針對行政機關(guan) 各自引用“政府信息”概念拒絕公開信息,從(cong) 而引發大量糾紛的問題,新《條例》跳出這一思路,劃定不予公開範圍,增強了製度的可操作性;針對行政機關(guan) 以“誰製作、誰公開”為(wei) 由拒絕公開,新《條例》做出“誰收到申請、誰負責公開”創新性規定,從(cong) 製度上消除政府部門互相推諉、申請人多頭跑路的弊端,展現了科學立法、客觀立法、人本立法的新理念。

  新《條例》頒布施行,構建起適應新時代要求的中國特色政府信息公開製度。而光有好製度是不夠的,還要加強製度配套,健全內(nei) 部工作製度,豐(feng) 富程序規範,增強製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讓《條例》釋放應有的製度力量。根據新《條例》規定,《條例》製度配套的核心要義(yi) 有以下幾條。

  第一,確定負有法定公開義(yi) 務的行政機關(guan) 。在龐大的政府機關(guan) 體(ti) 係內(nei) ,是不是所有的政府機關(guan) 都要承擔信息公開法定義(yi) 務?這次新《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作為(wei) 信息公開義(yi) 務主體(ti) 的行政機關(guan) 的含義(yi) ,強調行政性、獨立性和外部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根據這三條標準,抓緊劃定本級政府負有法定公開義(yi) 務的行政機關(guan) 範圍,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

  第二,深化細化主動公開製度。新《條例》規定了行政機關(guan) 應當主動公開的15類共性的、基礎性的信息。根據規定,除了公布統一適用的共性主動公開內(nei) 容外,還要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guan) 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加快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製定工作,統一把握主動公開範圍、進度和格式等,最大限度規範行政機關(guan) 的主動公開行為(wei) 。

  第三,製定統一的依申請公開辦理規範。新《條例》作為(wei) 一部行政法規,應當全國統一使用。特別是其中的依申請公開製度邏輯清晰、層次分明,規定具體(ti) 明確,為(wei) 行政機關(guan) 執行《條例》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不宜再製定本地區本部門的依申請公開配套規定,這樣將可能導致內(nei) 容與(yu) 《條例》高度雷同,或者可能存在與(yu) 《條例》不同的內(nei) 容,從(cong) 而違反上位法。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而言,製度配套的著力點,應放在《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複、歸檔”等內(nei) 部工作製度上,以全鏈條的對內(nei) 管理規範,支撐《條例》良性實施。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依申請公開答複規範,進一步增強製度落地效果。

  二、江蘇推進製度配套的探索實踐

  近年來,江蘇省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力推動主動公開,依法依規辦理依申請公開,不斷滿足企業(ye) 群眾(zhong) 對政務信息的需求,取得了紮實成效。特別是在新《條例》的論證修訂過程中,緊緊依靠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公開辦的指導,解放思想,主動作為(wei) ,以貫徹落實新《條例》為(wei) 主線,加強製度配套,完善程序規範,形成了“中心兩(liang) 翼型”的製度建設新格局。

  “一中心”是以“便民指南”為(wei) 中心,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透明便利信息服務。主要有三個(ge) 迭代升級過程:第一步,製定《申請獲取政府信息10項指引》。2018年1月,我們(men) 針對群眾(zhong) 對依申請公開具體(ti) 辦理不夠了解的突出問題,會(hui) 同13個(ge) 市和45個(ge) 省級部門,在全國首家製定了《申請獲取政府信息10項指引》,向社會(hui) 公布。10項指引從(cong) 引導群眾(zhong) 如何申請、告知行政機關(guan) 如何辦理、如何多渠道獲取信息等方麵作出細致解答,大大方便了申請人。第二步,製作《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須知》。2019年5月新《條例》頒布施行後,我們(men) 迅速對照《條例》規定的新變化,對原10項指引進行調整優(you) 化,製作發布了《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須知》,從(cong) 具體(ti) 如何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提交申請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尋找哪些途徑等八個(ge) 方麵指引和告知,打造“便民指南”升級版。第三步,編製《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19年10月,按照《條例》最新規定和國辦信息公開辦格式要求,整合集成《10項指引》和《信息公開須知》有關(guan) 內(nei) 容,編製發布新《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從(cong) 本機關(guan) 持有信息情況、對外發布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事項以及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等四個(ge) 方麵做出指引和承諾,便民導向更加鮮明,指南內(nei) 容更加簡明,提高了信息公開權威性公信力和透明度。

  “兩(liang) 翼”是以“程序規範”和“實體(ti) 規範”為(wei) 支撐,保障信息公開製度有序有效落地。在程序規範上,江蘇省全麵梳理行政機關(guan) 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製定出台了《關(guan) 於(yu) 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的意見》,共明確申請接收、登記、補正、擬辦、征求第三方意見、審核、做出答複、送達、存檔9個(ge) 環節,對每個(ge) 辦理環節進行程序性規範,確保申請人和行政機關(guan) 有章可循,依申請公開有序運轉。在實體(ti) 規範上,正在會(hui) 同有關(guan) 方麵抓緊編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複要點》,擬通過“補不補”、“該不該”、“有沒有”、“給不給”、“當不當”5個(ge) 步驟,對行政機關(guan) 實體(ti) 審查程序統一規範。為(wei) 了增強實體(ti) 辦理的針對性、可操作性,我省還計劃製定程序處理文書(shu) 和實體(ti) 處理文書(shu) 答複模板,供各市縣和省有關(guan) 部門參照使用,進一步提升全省依申請公開辦理質量。

  通過製度配套和程序規範建設,江蘇省進一步織密了信息公開製度之網,初步建立起以新《條例》為(wei) 統領、“中心兩(liang) 翼”規範為(wei) 保障的製度體(ti) 係。從(cong) 實施情況看,效果是好的。行政機關(guan) 依申請辦理日益規範,複議訴訟案件糾錯率明顯下降。2019年上半年,全省涉及行政複議訴訟的信息公開案件1455件,糾錯86件,複議訴訟案件數量和糾錯量同比下降約30%。“便民指南”作用發揮明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須知》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微博江蘇的訪問量突破400萬(wan) 次,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在省政府網站訪問量達52萬(wan) 人次,且目前仍以每天800-1000人次的訪問量穩定增長。更重要的是,我們(men) 強化人本便民導向的製度配套建設,得到了司法機關(guan) 、複議機關(guan) 的大力認同,構建起各方協同努力、共同實現《條例》製度初心的良好氛圍生態,展現出政府信息公開製度的獨特優(you) 勢和蓬勃生機。

  三、持續深化製度配套的下步安排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強調,把我國製度優(you) 勢更好轉化為(wei) 國家治理效能,堅定了我們(men)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治理的方向和信心。作為(wei) 省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我們(men) 將以貫徹執行新《條例》為(wei) 核心,在持續深化製度配套上下更大功夫,釋放政府信息公開製度的暖人光芒。

  探索建立政務信息全生命周期規範管理製度。政務信息是政務活動的客觀記載,是彌足珍貴的“礦藏”。目前,行政機關(guan) 普遍存在政務信息底數不清、體(ti) 係不完善問題,下一步,我們(men) 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求,加強政務信息特別是核心信息、關(guan) 鍵信息的日常管理,盡快建立完善政務信息製作、獲取、保存、處理等方麵製度,實行全鏈條、全生命周期規範管理。

  製定“政策簡明問答”製作發布導則。從(cong) 去年起,我省推出近20期“政策簡明問答”,從(cong) 黨(dang) 委政府政策文件中提煉“幹貨”,通過問答式、場景式宣傳(chuan) 解讀政策,受到企業(ye) 群眾(zhong) 歡迎。我們(men) 將總結有關(guan) 經驗做法,製定政策簡明問答規範,以製度性安排加以推動,擴大政策知曉度與(yu) 傳(chuan) 播力,助力“放管服”改革。

  深化拓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規範。江蘇依申請公開總體(ti) 情況是好的,但新《條例》實施後,一些行政機關(guan) 人員存在認識不全麵、新舊思想“打架”現象,有的還存在等待觀望思想。針對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將充分征求有關(guan) 方麵意見,盡快製定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複規範,統一行政機關(guan) 答複行為(wei) 。推行行政機關(guan) 協商辦理製度,減少群眾(zhong) 申請次數,方便申請人獲取政府信息。

  探索建立政務公開信息化促進機製。為(wei) 了以信息化促進規範化、程序化、標準化,我們(men) 將對現有“江蘇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網上管理係統”進行優(you) 化升級,探索建設全省統一聯動、分層負責、協同辦理、智慧服務的“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再造平台辦理流程規範,保障行政機關(guan) 按程序“操作”,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在線辦理、數據交互共享、監督便捷高效,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作者:張旻,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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