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全麵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發稿時間:2020-02-27 16:41:02 來源: 新華網 作者:魏玉坤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全麵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為(wei) 什麽(me) 要出台意見?意見提出了哪些要求和舉(ju) 措?如何確保落實?應急管理部有關(guan) 負責人27日對此進行了解讀。
源頭防範化解係統性安全風險
我國是世界第一化工大國,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經營單位達21萬(wan) 家,涉及2800多個(ge) 種類,但整體(ti) 安全條件差、管理水平低、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集中,導致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
“意見著力解決(jue)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全麵提升安全發展水平,推動安全生產(chan) 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環境。”這位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介紹,在源頭防範化解危險化學品係統性安全風險方麵,意見提出了四個(ge) 方麵舉(ju) 措:
一是嚴(yan) 格安全準入。明確各地區要堅持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確定化工產(chan) 業(ye) 發展定位,建立發展改革、工業(ye) 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和應急管理等部門參與(yu) 的化工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編製協調溝通機製。
二是嚴(yan) 格標準規範。製定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學製藥等安全生產(chan) 標準,解決(jue) 標準不一致問題,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標準體(ti) 係。
三是推進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各地區結合實際製定修訂並嚴(yan) 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結合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chan) 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條件的產(chan) 能,有效防控風險。
四是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嚴(yan) 格落實地方黨(dang) 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實施最嚴(yan) 格的治理整頓。製定實施方案,深入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
強化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
我國化工行業(ye) 發展粗放、基礎薄弱,中小化工企業(ye) 占80%以上,專(zhuan) 業(ye) 人才嚴(yan) 重不足,本質安全水平不高。
這位負責人說,意見在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基礎保障方麵提出了四方麵措施:
一是提高科技與(yu) 信息化水平,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研究支撐,開展基礎性、前瞻性研究。
二是加強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將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作為(wei) 高危行業(ye) 領域職業(ye) 技能提升行動的重點群體(ti) 。
三是規範技術服務協作機製,引入市場機製,為(wei) 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ye) 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建立專(zhuan) 家技術服務規範,分級分類開展精準指導幫扶。
四是加強危險化學品救援隊伍建設,統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險化學品專(zhuan) 業(ye) 救援力量,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
“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不落實是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全麵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工作水平,必須扭住企業(ye) 這個(ge) 責任主體(ti) ,強化責任落實。”這位負責人說,為(wei) 此,意見明確,嚴(yan) 格責任追究,加大失信約束力度,從(cong) 嚴(yan) 監管。同時,強化激勵措施,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貯存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費用提取標準等。
嚴(yan) 格落實監督管理職責
這位負責人說,危險化學品安全涉及鏈條長、環節多,各有關(guan) 部門要堅持“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管業(ye)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chan) 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全主體(ti) 、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
要強化責任落實,堅決(jue) 按照“三個(ge) 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將意見提出的措施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製定配套製度措施辦法。
要完善監管體(ti) 製機製,各有關(guan) 部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承擔相關(guan) 安全監管責任。
要健全執法體(ti) 係,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設執法隊伍,由內(nei) 設機構承擔安全生產(chan) 監管執法責任,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ti) 製。
要提升監管效能,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在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ye) 進行全覆蓋監管基礎上,實施分級分類動態嚴(yan) 格監管。
“為(wei) 抓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各地和有關(guan) 部門要研究製定實施細則,強化督查考核,將意見重點內(nei) 容納入安全生產(chan) 巡查、考核,推動落地見效。”這位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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