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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疫情防控築牢法治堤壩

發稿時間:2020-02-24 12:33:34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徐 雋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yi) ,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ti) 現,有助於(yu) 凝聚全社會(hui)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磅礴力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在疫情防控關(guan) 鍵階段,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布“兩(liang) 高兩(liang) 部”製定的《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依法懲治相關(guan) 違法犯罪,為(wei) 疫情防控築牢法治堤壩。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guan) 鍵階段。然而,一些地方卻出現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shang) 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jia) 、造謠傳(chuan) 謠等違法行為(wei) ,嚴(yan) 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比如,有的人在排查詢問和就診過程中不承認有湖北旅居史,導致醫護人員被隔離;有的人躲避測溫檢查,抓傷(shang) 民警,等等。依法查辦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才能更好維護社會(hui) 秩序、保障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

  國有國法。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絕不是個(ge) 人的事情,相關(guan) 行為(wei) 不僅(jin) 影響本人健康,還危害他人安全,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給疫情防控造成被動,讓無數人的努力付諸東(dong) 流。隱瞞病情、拒絕隔離、故意傳(chuan) 播,絕不隻是“私德”問題,嚴(yan) 重的將構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嚴(yan) 懲。為(wei) 此,《意見》明確,已經確診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chuan) 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chuan) 播或有傳(chuan) 播嚴(yan) 重危險的,以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相關(guan) 規定依法有據且有現實意義(yi) ,有助於(yu) 防範病毒蔓延傳(chuan) 播。

  疫情暴發後,醫務人員作為(wei) 疫情防控的中堅力量,衝(chong) 鋒在前、直麵風險。加大對醫務人員的司法保護力度,是全社會(hui) 的共同心聲。《意見》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明確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shang) 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shang) 以上的嚴(yan) 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wei) ,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以故意傷(shang) 害罪定罪處罰。同時,《意見》還對隨意毆打醫務人員,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製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行為(wei) 及其法律後果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將有利於(yu) 更好維護醫務人員職業(ye) 尊嚴(yan) 、提振士氣,為(wei) 醫務人員帶來司法的關(guan) 懷。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yi) ,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ti) 現,有助於(yu) 凝聚全社會(hui)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磅礴力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全社會(hui) 都應該理解、支持、自覺配合有關(guan) 部門采取的防控措施,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構建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同時,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防控工作,各項措施不僅(jin) 要合乎防控目標,而且要遵循“比例原則”,把對人民群眾(zhong) 正常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執法過程中,在確保工作更加高效的同時,也要付出更多耐心,確保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讓法治成為(wei) 疫情防控中的基本共識和行為(wei) 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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