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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教育督導“長牙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解讀《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

發稿時間:2020-02-21 14:30:59   來源:新華社   作者:施雨岑

  教育督導是我國教育法規定的一項基本教育製度。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改革的意見》。這份意見著力解決(jue) 哪些問題?改革的目標是什麽(me)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hui) 辦公室負責人20日圍繞這些問題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圍繞教育督導“長牙齒” 致力於(yu) 解決(jue) 4方麵問題

  問:針對我國教育督導工作現狀,本次深化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改革主要想解決(jue) 哪些問題?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教育督導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在維護教育改革發展穩定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wei) 抓落實的重要抓手。但對照黨(dang) 中央的要求,對照《教育督導條例》的規定,對照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對照人民群眾(zhong) 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總體(ti) 上看,教育督導權威性、嚴(yan) 肅性不足,還沒有真正形成威懾。

  這次深化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改革,緊緊圍繞教育督導“長牙齒”,致力於(yu) 解決(jue) 4個(ge) 方麵的問題:一是在管理體(ti) 製方麵,主要是教育督導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督導委員會(hui) 各成員單位還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地方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設置不規範、管理不嚴(yan) 格。二是在運行機製方麵,主要是督導定位不夠清晰,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象還普遍存在,督導工作重點不突出,督導方式方法仍比較落後。三是在結果運用方麵,主要是督導報告缺乏權威性,督導意見常被“束之高閣”;整改問責不力,沒有真正形成震懾。四是在督學隊伍方麵,總體(ti) 上人員嚴(yan) 重不足,各級督學都麵臨(lin) 專(zhuan) 職少兼職多、年齡結構老化、專(zhuan) 業(ye) 水平不高、條件保障不夠、吸引力不足等問題。

  督導“長牙齒” 問責須有力

  問:意見在強化督導問責方麵提出了哪些具體(ti) 舉(ju) 措?

  答:強化問責,是這次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改革的重點,也是督導“長牙齒”的有力保障。

  為(wei) 此,意見提出了8大舉(ju) 措——

  一是完善報告製度。各級教育督導機構開展督導工作,均要形成督導報告並向社會(hui) 公開;對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教育決(jue) 策部署不力、違反有關(guan) 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wei) ,要在新聞媒體(ti) 予以曝光。

  二是規範反饋製度。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及時向被督導單位反饋督導結果,逐項反饋被督導單位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決(jue) 定,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強化整改製度。被督導單位要針對問題,全麵整改,及時向教育督導機構報告整改結果,並向社會(hui) 公布整改情況。被督導單位的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被督導單位落實整改意見,整改不力要負連帶責任。

  四是健全複查製度。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被督導事項建立“回頭看”機製,有效防止問題反彈。

  五是落實激勵製度。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教育督導結果優(you) 秀的被督導單位及有關(guan) 負責人進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領導幹部考核、任免、獎懲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導結果及整改情況。

  六是嚴(yan) 肅約談製度。對貫徹落實黨(dang) 的教育方針、黨(dang) 和國家教育決(jue) 策部署不堅決(jue) 不徹底、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yan) 重滯後、辦學行為(wei) 不規範、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的被督導單位,由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其相關(guan) 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要作出書(shu) 麵記錄並報送被督導單位所在地黨(dang) 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備案,作為(wei) 政績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是建立通報製度。針對教育督導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推諉扯皮、不作為(wei) 或沒有完成整改落實任務的被督導單位,由教育督導機構將教育督導結果、工作表現和整改情況通報其所在地黨(dang) 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建議其黨(dang) 政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you) 評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八是壓實問責製度。整合教育監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yu) 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的聯動機製。

  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ye) 務精湛、廉潔高效、專(zhuan) 兼結合的督學隊伍

  問:督學隊伍是履行教育督導職責、發揮教育督導作用的根本保障,意見對加強督學隊伍建設提出了哪些舉(ju) 措?

  答:加強督學隊伍建設,將著眼於(yu) 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對督導提出的新要求,著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ye) 務精湛、廉潔高效、專(zhuan) 兼結合的督學隊伍。

  為(wei) 此,意見提出了4個(ge) 方麵的改革舉(ju) 措——

  一是配齊配強各級督學。意見明確提出了國家督學的基本素質要求,即講政治、敢擔當、懂教育。同時,對督學的數量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是創新督學聘用方式。意見要求,要結合教育督導職能和當前實際,探索從(cong) 退休時間不長且身體(ti) 健康的幹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質過硬、專(zhuan) 業(ye) 經曆豐(feng) 富、工作責任心強的督學,專(zhuan) 門從(cong) 事督政工作;從(cong) 退休時間不長且身體(ti) 健康的校長、教師、專(zhuan) 家中,聘用一批業(ye) 務優(you) 秀、工作敬業(ye) 、有多崗位從(cong) 業(ye) 經驗的督學,專(zhuan) 門從(cong) 事學校督導工作。

  三是提高督學專(zhuan) 業(ye) 化水平。一方麵,完善督學培訓機製,製定培訓規劃,出台培訓大綱,編製培訓教材,將督學培訓納入教育管理幹部培訓計劃,開展督學專(zhuan) 業(ye) 化培訓,紮實做好分級分類培訓。另一方麵,強化督學實績考核,對認真履職、成效顯著的督學,以適當方式予以獎勵,激發督學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同時,著力優(you) 化隊伍結構,逐步擴大專(zhuan) 職督學的比例,並建立督學退出機製。

  四是嚴(yan) 格教育督導隊伍的管理和監督。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政府要建立對本級教育督導機構的監督製度,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完善對下級教育督導機構的監督,健全教育督導崗位責任追究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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