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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係 提高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

發稿時間:2020-02-18 13:46:51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遊誌斌(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針對這次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ti) 係,提高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擔負保護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和維護社會(hui) 穩定的重要使命。健全應急管理體(ti) 係,需要對在準備、響應和早期恢複階段所涉及的資源、責任等一係列管理問題進行戰略謀劃與(yu) 科學設計,也需要結合一些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進行係統評估、快速改進。

 

  1.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的發展曆程

  我國應急管理事業(ye) 起步於(yu) 2003年應對非典疫情之後。為(wei) 解決(jue) 衛生防疫基礎薄弱、應急響應能力不足等問題,非典疫情後,以“一案三製”為(wei) 四梁八柱的中國應急管理體(ti) 係逐步建立起來。所謂“一案三製”,“一案”是指應急預案,“三製”則分別是應急管理體(ti) 製、機製、法製。總體(ti) 來看,“一案三製”中,應急預案是當時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的重要抓手和切入點,2005年,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ti) 應急預案》,截至2019年9月,共製定了550餘(yu) 萬(wan) 件應急預案。在體(ti) 製方麵,2006年4月,在國務院辦公廳設置了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事實上承擔著國務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國務院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的功能;各地也相繼設立了專(zhuan) 門的應急管理機構,另外,許多中央單位也成立了應急管理機構。在法製方麵,2003年5月國務院公布實施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著重解決(jue)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暢、信息統計不準、應急響應不快、應急準備不足等問題,旨在建立統一、高效、權威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製;2007年頒布並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這是中國應急管理工作法製化的裏程碑。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應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視,不斷調整和完善應急管理體(ti) 係,應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生產(chan) 事故災難能力不斷提高,創造了許多搶險救災、應急管理的奇跡,我國應急管理體(ti) 製機製在實踐中充分展現出自己的特色和優(you) 勢。2018年4月16日,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掛牌,該部先後整合了原有11個(ge) 部門的13項職責,其中包括5個(ge) 國家指揮協調機構的職責,完成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兩(liang) 支部隊近20萬(wan) 人的轉製,組建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這項工作涉及部門多、任務重、跨軍(jun) 地、影響麵廣,極大地推動了中國應急管理工作專(zhuan) 業(ye) 化管理、全過程管理和應急資源集約化管理的進程,為(wei) 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ti) 係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構建統一指揮、專(zhuan) 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ti) 製,優(you) 化國家應急管理能力體(ti) 係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ti) 學習(xi) 時,強調“要發揮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的特色和優(you) 勢,借鑒國外應急管理有益做法,積極推進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和能力現代化”。這進一步明確了中國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的努力方向,為(wei) 持續完善中國應急管理體(ti) 係提供了根本遵循。

  2.推進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和能力現代化

  這次疫情發生以來,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始終把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放在第一位,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親(qin) 自指揮、親(qin) 自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多次召開會(hui) 議進行專(zhuan) 題研究。在已有國家聯防聯控工作機製的基礎上,黨(dang) 中央果斷成立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hui) 領導下開展工作,事實上啟動了國家最高層級應急響應。另外,此次疫情應對中還向前方派出了中央指導組。從(cong) 地方層麵來看,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態勢,全國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同時,按照中央的要求,還啟動了全國19個(ge) 省份對口支援湖北省除武漢市外的16個(ge) 市州及縣級市的工作機製,全力支持湖北省加強病人的救治工作。另外,軍(jun) 隊持續增援武漢等疫情比較嚴(yan) 重的地區。這都充分體(ti) 現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顯著優(you) 勢。

  國家應急能力體(ti) 係建設事關(guan) 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財產(chan) 安全與(yu) 國家整體(ti) 安全,是一項整體(ti) 性、係統性、協同性的重大工程。從(cong) 整體(ti) 情況來看,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wei) 嚴(yan) 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同時,我國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易發多發,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當今世界正經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變革會(hui) 催生新的機遇,但變革過程往往充滿著風險挑戰。在此背景下,我國國家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亟待重視以下問題:健全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ti) 係,完善應急指揮協調機製,加強權威應急專(zhuan) 家(組)和應急科技決(jue) 策支撐手段,提升一些地區和部分領導幹部的應急指揮能力,加強應急隊伍體(ti) 係建設和公眾(zhong) 應急科普宣教工作,完善國家戰略物資儲(chu) 備體(ti) 係等。

  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可以結合本次疫情應對中的突出問題,全麵加強黨(dang) 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體(ti) 製機製,發揮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的特色和優(you) 勢,積極推進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和能力現代化。

  牢牢把握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的科學理念和方向。高度重視“體(ti) 係”和“平戰結合”理念對應急管理體(ti) 係的指引作用。一方麵,要科學認識應急管理體(ti) 係中“體(ti) 係”的意涵。體(ti) 係通常是指若幹有關(guan) 事物或某些意識互相聯係而構成的一個(ge) 整體(ti) 。黨(dang) 的十九屆三中全會(hui) 明晰了中國應急管理體(ti) 係的理念與(yu) 方向,《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jue) 定》中提出,“加強、優(you) 化、統籌國家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ti) 係”。這既是我國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的總體(ti) 目標,更是需要長期秉持的科學理念。另一方麵,要重視“平戰結合”的理念。平戰結合就是要注意應急管理的軍(jun) 事功能與(yu) 用途,要研究把國防動員、人防、非戰爭(zheng) 軍(jun) 事行動、軍(jun) 民融合的功能或資源納入國家應急管理體(ti) 係中,以高效統籌國家資源,真正促進應急應戰一體(ti) 化。

  繼續加強應急管理體(ti) 製的整體(ti) 設計。堅持黨(dang) 對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麵領導,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嚴(yan) 格落實責任製。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製,從(cong) 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jue) 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健全應急預案體(ti) 係,落實各環節責任和措施。加強巨災風險分析與(yu) 評估工作,提升各級應急信息整合、分析、研判能力,建立健全從(cong) 常態管理到非常態指揮應對的快速轉化機製。研究借助業(ye) 務連續性管理、情景構建等方法,建立和完善國家巨災應急預案體(ti) 係,提高巨災快速應對能力。研究設計針對重特大突發事件風險、規範化的初期高效響應製度,建立科學規範、權威高效的突發事件現場指揮係統。

  全麵加強我國應急力量體(ti) 係建設。係統謀劃、科學統籌我國應急救援力量的整體(ti) 建設,構建立體(ti) 式、全天候、全災種、高水平的應急救援體(ti) 係,並研究航空、高鐵、水上應急救援力量投送方式等保障機製,最終形成應急救援隊伍強大的體(ti) 係能力。提升領導幹部的專(zhuan) 業(ye) 化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級幹部的應急指揮能力。加強衛生應急服務隊伍建設,重點研究國家消防隊伍承擔院前急救力量的製度設計,在消防隊伍中建立院前急救力量,比如消防急救部隊。另外,研究“風險—任務”型設計應急救援編組模塊,進行事前的任務規劃,並進行應急救援支撐功能細分,配備相應的裝備,提升行動效率與(yu) 效能。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應急管理的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完善應急管理的相關(guan) 配套製度建設,係統梳理和修訂應急管理相關(guan) 法律法規,抓緊研究製定應急管理、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組織、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危險化學品安全等方麵的法律法規。例如,加強安全生產(chan) 監管執法工作出台緊急狀態法,以解決(jue) 緊急情況下的執法監督、應急征用、公共服務等方麵的法律問題;製定災害救助法,以解決(jue) 弱勢群體(ti) 救助、產(chan) 業(ye) 救助、金融信貸等救助政策問題;建立預防與(yu) 準備、監測與(yu) 預警、應急處置、恢複與(yu) 重建等各環節的工作指南或標準體(ti) 係;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全過程評估製度;研究建立配套的人才選拔、資格認證、幹部調訓和培訓、績效考核等一係列配套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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