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澤:正確認識混合所有製經濟
發稿時間:2020-02-18 13:41:4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常修澤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明確“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深入理解混合所有製經濟的內(nei) 涵,需要厘清兩(liang) 組概念。
第一組是關(guan) 於(yu) 股份製經濟與(yu) 混合所有製經濟。這兩(liang) 個(ge) 概念既有聯係又有區別,往往容易混淆。混合所有製經濟一定是股份製經濟,但並不是所有的股份製經濟都是混合所有製經濟。西方國家的合夥(huo) 製和股份製經濟一般都不是混合所有製經濟,我國也有一些由若幹國有企業(ye) 共同成立或由私人資本合夥(huo) 經營的股份製企業(ye) ,也不屬於(yu) 混合所有製經濟。《決(jue) 定》中提出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指的是“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
第二組是關(guan) 於(yu) 國外“混合經濟”的說法與(yu) 我國的混合所有製經濟。國外一般講的“混合經濟”是指市場機構和政府幹預相結合的經濟製度。它是一種以私有製為(wei) 基礎的經濟運行體(ti) 製,而不是一種財產(chan) 製度,並不涉及財產(chan) 關(guan) 係混合問題,與(yu) 我們(men) 講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沒有相通之處。那麽(me) ,國外有無從(cong) 財產(chan) 關(guan) 係角度講的混合經濟呢?自歐美國家實行“大眾(zhong) 持股”計劃之後,歐美國家也在實行一定程度的財產(chan) 混合所有,但與(yu) 我國的混合所有製不可同日而語。就社會(hui) 經濟基礎而言,歐美國家以私有製經濟為(wei) 基礎,而我國以公有製經濟為(wei) 主體(ti) ;就生成機製而言,國外的部分財產(chan) 混合所有與(yu) 我國的混合所有製經濟特別是國有企業(ye) 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也存在明顯區別。
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根基是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重要支柱,也是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根基,離開了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這個(ge) 根基,混合所有製經濟就無從(cong) 談起。我國從(cong) 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所有製結構改革,不拘泥於(yu) 蘇聯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主義(yi) 所有製結構模式,也不同於(yu) 當代西方發達國家的所有製結構模式,而是探求一種符合中國國情的新的所有製結構,即“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我們(men) 強調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都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基礎,這是符合我國國情和發展實際的科學戰略定位;強調“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即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製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這是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保持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科學戰略決(jue) 策。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一方麵能夠更好體(ti) 現和堅持公有製主體(ti) 地位,有利於(yu) 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保值增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zheng) 力;另一方麵,把非公有資本引入國有經濟內(nei) 部,有利於(yu) 國有企業(ye) 建立現代公司製度,提高活力和競爭(zheng) 力。同時,借助在重要領域和國有企業(ye) 中引入民營資本,促進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是不同資本在企業(ye) 或重要領域內(nei) 的合作或融合,有利於(yu) 提高資產(chan) 運營效率、增強創新能力,成為(wei) 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一支強大生力軍(jun) 。因此,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目標,是促進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zheng) 力,促進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作者為(wei)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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