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0-02-06 14:15:49 來源: 財政部網站
2020年2月6日,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以下稱稅委會(hui) )發布公告,調整對原產(chan) 於(yu) 美國約750億(yi) 美元進口商品的加征關(guan) 稅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關(guan) 稅的商品,加征稅率調整為(wei) 5%;已加征5%關(guan) 稅的商品,加征稅率調整為(wei) 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對美加征關(guan) 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對美加征關(guan) 稅商品排除工作繼續開展。就此,記者采訪了稅委會(hui) 辦公室有關(guan) 負責人。
問:請問您能詳細介紹一下此次調整的具體(ti) 情況嗎?
答:2019年8月23日,我對美實施第三輪關(guan) 稅反製,發布了《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對原產(chan) 於(yu) 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guan) 稅的公告》(稅委會(hui) 公告〔2019〕4號)和《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對原產(chan) 於(yu) 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複加征關(guan) 稅的公告》(稅委會(hui) 公告〔2019〕5號),對美約750億(yi) 美元商品分兩(liang) 批加征10%、5%關(guan) 稅,對此前暫停加征關(guan) 稅的美汽車及零部件恢複加征25%、5%關(guan) 稅。其中,對750億(yi) 美元清單一商品的加征關(guan) 稅措施,已於(yu) 2019年9月1日起實施;對750億(yi) 美元清單二商品的加征關(guan) 稅措施,以及對美汽車及零部件恢複加征關(guan) 稅的措施,原定於(yu) 2019年12月15日起實施。
2019年12月15日,稅委會(hui) 已公告,對原定於(yu) 當日加征關(guan) 稅的750億(yi) 美元清單二商品,暫不征收10%、5%關(guan) 稅,對美汽車及零部件繼續暫停加征關(guan) 稅。
此次稅委會(hui) 進一步調整關(guan) 稅反製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對750億(yi) 美元清單一已實施加征10%關(guan) 稅的商品,加征稅率由10%下調至5%;已實施加征5%關(guan) 稅的商品,加征稅率由5%下調至2.5%。
問:請問此次調整的有關(guan) 考慮是什麽(me) ?有下一步調整計劃嗎?
答:2020年1月16日,美方發布公告,自2020年2月14日起,已於(yu) 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關(guan) 稅的1200億(yi) 美元商品,加征關(guan) 稅由15%調整為(wei) 7.5%,下調比例1/2。為(wei) 緩解經貿摩擦,擴大經貿合作,我方同步調整了有關(guan) 措施。
下一步調整,主要取決(jue) 於(yu) 中美經貿形勢發展變化。我們(men) 希望,與(yu) 美方一道朝著最終取消全部加征關(guan) 稅的方向努力。
問:請問排除工作是否也作調整?
答:對美加征關(guan) 稅商品排除工作將按規定繼續開展。此前已公布的排除措施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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