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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0年起開展強基計劃 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

發稿時間:2020-01-15 13:46: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教育部日前發布《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yang) 模式。

 

  《意見》指出,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yang) 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聚焦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由有關(guan) 高校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合理安排招生專(zhuan) 業(ye) 。要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曆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招生。建立學科專(zhuan) 業(ye) 的動態調整機製,根據新形勢要求和招生情況,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

  招生學校和規模方麵,《意見》明確,起步階段,在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範圍內(nei) 遴選高校開展試點。相關(guan) 高校可向我部申請並提交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招生和人才培養(yang) 一體(ti) 化方案。教育部組織專(zhuan) 家綜合考慮高校的辦學定位、人才培養(yang) 質量、科研項目及平台建設情況、招生和人才培養(yang) 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zhuan) 業(ye) 和規模。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圖片來源:教育部網站

  《意見》指出,高校根據有關(guan)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yang) 需要,製定強基計劃的招生和培養(yang) 方案。符合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招生。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

  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jia) 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於(yu) 85%),根據考生填報誌願,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有關(guan) 高校要認真研究製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使用辦法,並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向社會(hui) 公布。

  對於(yu) 極少數在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guan) 高校可製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破格錄取的辦法、標準,並提前向社會(hui) 公布。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後,由高校組織相關(guan) 學科領域專(zhuan) 家對考生進行嚴(yan) 格考核,達到錄取標準的,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hui) 核準後予以破格錄取。破格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yu) 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線)。

  培養(yang) 模式方麵,《意見》明確,招生高校要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製定單獨人才培養(yang) 方案和激勵機製,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ang) 計劃的高校,要加強對人才培養(yang) 的統籌。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yang) 模式。

  同時,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ye) 優(you) 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麵予以優(you) 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ang) 模式,本科階段培養(yang) 要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yang) ,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yang) 。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guan) 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這些學生參與(yu) 項目研究,探索建立結合重大科研任務進行人才培養(yang) 的機製。強化質量保障機製,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製,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查、科學分流。建立在校生、畢業(ye) 生跟蹤調查機製和人才成長數據庫,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yang) 方案和培養(yang) 模式,持續改進招生和培養(yang) 工作。高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就業(ye) 教育和指導,積極為(wei) 關(guan) 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教育部將加強對強基計劃的政策支持。

  《意見》強調嚴(yan) 格規範管理,高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督,並建立申訴途徑和舉(ju) 報機製。嚴(yan) 格組織高校考核,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guan) 要求組織實施。筆試、麵試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試題按機密級事項管理。

  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完善信息公開公示,落實教育部、省級、校級三級信息公開製度,合理設置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nei) 容,主動接受監督。嚴(yan) 肅查處違規行為(wei) ,對於(yu) 違規違紀行為(wei)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wei) 處理暫行辦法》嚴(yan) 肅處理。對於(yu) 因疏於(yu) 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luan) 、大規模舞弊、招生嚴(yan) 重違規的高校,取消其強基計劃招生資格,對相關(guan) 責任人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並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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